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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飞光摩挲了下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耳朵,低声道:“陛下不算昏庸,但要说圣明也称不上,他坐在那个位置,自然要多费一些心思,我们现在看本朝还算盛世,也不单单是今上的功劳,里头还有千千万万将士流的血。”
政治家从来都是多面的,沈歌听完后觉得自个有些幼稚,不由又是想叹。
沈歌靠在荀飞光的胸膛上不想说话,荀飞光拍拍他背,给他无声的安慰,他倒觉得沈歌这单纯的性子极好。
荀飞光一行三千多人,哪怕以荀飞光的身家,也不好光明正大地给所有人配上马匹,是以绝大部分人只能步行南下。
沈歌骑马跟在队伍后头,那一条长长的队伍从这头排到那头,显得极为壮观。
因情况不紧急,行军的速度并不算快,众人走得也不算辛苦。
有百里宜配合,荀飞光他们的粮食一路行走一路采买,带的并不多,不过粮米菜肴锅灶还是带了。
每到一个地方扎营,伙头兵们放下大锅,用随身带的砖垒灶,其余人则找水找柴火找野菜等,谁都不闲着。
沈歌与荀飞光跟着大部队一起吃,每日吃两顿,每天大多是写水煮菜肴,最好吃的则是提前做好的辣酱。
这次出发前,荀飞光特地令人做好几百坛辣酱佐餐,每次用餐时,每人能分到一小勺带肉的咸辣酱,除此之外,有管够的杂粮饭,没人一大勺水煮菜肴及一勺清汤。
沈歌吃这些饭吃得想吐,他接触的将士们则道这是难得的好饭食,绝大部分时候,他们还吃不到这些好东西。
荀飞光吃住随军,并不搞特殊,沈歌也随他,一天只吃两顿,吃的都是杂粮饭。
好在沈歌有马骑,不必背着东西走路,不然他也吃不消。
一路走来,大部分时候能有官路走,小部分时候要翻山越岭,走前人开辟出的小路。
饶是沈歌这个号称不会晒黑的人,这一路走来也脱过几次皮,还生过两场小病。
好在荀飞光准备得充足,队伍里有十几个大夫随行,药材也带足了。沈歌一病就让药给消了下去,没出大事。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嘴上不说,心里却极心疼,吩咐手下去弄了几辆马车来,让沈歌在里头休息。
沈歌病时休息了几日,病好后照旧出来骑马随军,平时没少帮忙。
沈歌的所作所为被荀飞光手下的军队看在眼里,不少人内心之中都极佩服他一个状元老爷能吃这份苦。
听到人夸自个,沈歌笑笑,并不答话。每当此时,他便会格外怀念前世的科技,也更理解荀飞光的不易,他的每一份荣华富贵都是汗滴堆出来。
他们仅仅是赶路,并不算艰苦。荀飞光在北边之时,还得带着辎重,冒着严寒与北蛮人打仗,那才叫艰辛。
荀飞光对行军一事极为谙熟,一路早有打算,补给休息的地方早已规划好。
走了月余,一行人在一个叫抚梅县的地方修整。
三千余人化整为零,有住进客栈中的,也有住进当地老百姓家中的,一时间,这个不大的小县城极为热闹,其中最热闹的便是当地的妓院。
沈歌看着大批大批的士兵日夜流连于那十几家小妓院内,问韶信,“韶大哥,不管么?”
“管甚?都是一伙脑袋别裤头上的大头兵,过了今日不一定有明日,不睡女娘难道攒着钱下葬?”韶信见沈歌神色不大妙,许是觉得他稚嫩,笑笑解释道:“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妓院可盼着我们这帮大头兵。”
“要,要是染上花柳病该如何?”
“放心,老鸨哪敢让染了花柳病的女娘出来接客?她要是敢让这种女娘来,院子都烧了她的,把他剁成八块喂狗!”韶信嘿嘿笑了两声,“都是知道规矩的,不会乱。”
沈歌心里颇不得劲,荀飞光得知此事后,沉声道:“当兵的自古如此,想管也管不过来。”
“自古如此也不一定对啊。”沈歌想了想,“这些军户娶妻难么?”
“极难,很少有小兵能明媒正娶,都是靠买的。”
当兵的都是军户,世代要当兵不说,谁也不知晓哪一场战争一来,人便没了。女娘们接下来就要守寡。
“荀哥,你手下这些人也是军户?”
“这倒不是,我手下这些乃私兵,一部分是好人家的子弟,大部分则是奴仆。按我这头规矩,胜十场便能放他们自由。”
“胜十场仍能活下来的人多么?”
“十之六七。”
这个数值倒是不低,不过也就过半而已。沈歌心中暗叹一声,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荀哥,我们到南边后屯兵,看看能否帮他们娶个媳妇罢?”
“成。”
沈歌想想,又道:“要自愿嫁娶,不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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