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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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摸鱼(第1页)

这日一大早,沈歌裹着被子睡得正熟,忽然觉得呼吸不大通畅。

他下意识地张开嘴呼吸,迷迷糊糊中听见一声轻笑,不多时,嘴巴被一温润物所盖住。

口鼻被堵住,沈歌呼吸不了,被迫睁开眼一瞧,只见一张放大了的脸蓦然出现在眼前,那双黝黑的眼睛里还带着点笑意。

“唔,唔唔!”沈歌满眼湿润,瞪着荀飞光,伸手去推身上这具精壮的身躯。雪白的寝衣在挣动之间全散了开来,露出里头光滑白皙的肌肤。

荀飞光的眸色陡然变深,捏着沈歌鼻子的手放开,手探上去,将沈歌细长的手腕抓住,按在头顶上,他的下腹一下便绷得十分难受。

沈歌还未完全清醒过来,下意识地挣扎,肩颈处绷着干净利落的线条,纯男性的,带着优美的弧度。他眼角有些红,瘦削精致的脸上嘴唇丰润得与花瓣一般,还带着盈盈一点水光。

“唔,荀哥。”沈歌在他唇边轻声道。他意识已完全回笼,伸手抱住荀飞光的肩膀,上半身抬起,去亲上首人的唇。

荀飞光叫沈歌时乃卯时,太阳仍未升起来,天边唯有一抹淡白,两人真正起身时却已到辰初,太阳升得老高。

荀飞光令亲兵章梧俦去灶房烧水,章梧俦与董小伍两人提着水过来,沈歌还躺在床上未起。

“先洗澡。”荀飞光低声问:“无碍罢?”

沈歌瞄到他脸上有层薄红,对上目光,荀飞光仿佛受惊一般,飞快将目光转开。

沈歌挠挠他的手心,“不想动。”

荀飞光便沉默地抱着人去洗澡。

沈歌慵懒地躺在水中,问:“荀哥,你十六岁时在作甚?”

“打仗,喝酒,千里追击北蛮。”

短短几个字,几乎能概括荀飞光的前半生。

遇上沈歌时,荀飞光虽还打仗,还喝酒,还追击,但早已有克制,平常看着像书生像儒士,却不像将士。

沈歌陡然升起一股心酸,他伸手握住荀飞光的手腕。

荀飞光不解地抬眸看他,“嗯?”

沈歌忽然不想问荀飞光这些年来的经历,他知晓少年时的荀飞光必抱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侠气,一股豪气荡心间,义薄云天。

他是英雄,真正风里来雨里去,护一方平安的大将。

然而这些年,他却一步步退却,退得退无可退,最终隐居在坤究县沈家村小小的一座山上。曾守得固若金汤的北部边界因他的放手,再一次被北蛮的铁蹄破开。守城的将士不愿在无望中饱受磋磨,最终心灰意冷地外调,将城池交给一个个酒囊饭袋手中。

人间最是悲情驻,英雄气短,美人迟暮。

沈歌喉头仿佛有东西哽着,他别开脸,带着一丝掩饰的坏笑问:“荀哥,你以前喝过花酒未?”

荀飞光耳尖红了,他帮沈歌洗完澡,草草用衣服将他裹起来,抱至床上,抿嘴不答。

沈歌轻笑一声,“我估计也未喝过。”

荀飞光板着脸,“前事我已忘,怎知自个有无喝过花酒?倒是你,难不成你喝过,要与荀哥炫耀一下?”

沈歌打死也不敢打翻这个醋坛子,强辩道:“怎么会?我十七岁便认识你,哪来的时机去喝花酒?对了,荀哥,你一大早过来叫我作甚?”

“北山那头有口野山塘,前两日我打猎时看了一下,里头鱼不少,你可要跟我去捉鱼?”

“去,今日我正好有空,我们现在便出发罢?”

“时间已晚,下午再去。”

下午再去也好,沈歌正好能将营中之事交代一番,今日休沐,按理而言不必去县衙,不过还得请师爷盯着些,有事尽早派人来报。

百里宜过来时带了厨子,沈歌他们这段日子倒不用特地跑过去与将士一起用伙头兵们大锅做出来的食物,日子一下便过得精细许多,每日还能有糕吃。

中午,厨子特地做了一桌香辣可口的饭菜上来,深得沈歌心意。

厨子笑道:“也不全是我的手艺,这都是老爷猎的食材,灶房那头特地挑好的送过来,做出来才这样新鲜。”

沈歌一瞧,此番菜肴用的材料多半是荀飞光亲手猎的猎物,不由感叹:“荀哥你若多去打几趟猎,我们连菜都不必买了。”

荀飞光面上藏着些得意,他薄唇微勾,“附近猛兽多,怕伤人,打猎一能锻炼骑射功夫,二则清一清猛兽,一举两得。”

有荀飞光及他手下的将士在,附近的大型野兽早被打光,别说来伤人,就是闻着人味,猛兽也得转头就跑。

沈歌亲眼见过一群肥滚滚的暴躁野猪,看到穿甲的清凌卫后毫不犹豫地转头撒蹄子便跑,可见荀飞光他们的可怕程度。即使这般,那群野猪也没能逃出生天,一行十一头,连大到小,连公带母,全被清凌卫端下。

圆滚滚的野猪崽子被生捉住时连点伤都没有,就这么被硬生生按在地上,那藤条捆起来往前拖,清凌卫的彪悍可见一斑。

捉到野猪的当日,清凌卫上下加餐,大块大块的野猪肉放足酱料去焖,又鲜又香,香味能飘出十里地去。

野猪浑身上下最宝贵的便是这猪胃,拥有健脾养胃之功效。新来的厨子特地去伙头兵那头要了两个猪胃,处理好呈上来,爽口异常,饶是沈歌不爱这些,都多吃了半碗饭。

清凌卫中,绝大部分将士都未成婚,最大的爱好便是漫山遍野去找吃的,听闻要去野山塘捕鱼,好几个百夫长蹭到荀飞光跟前来,“老爷,我带盆去给您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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