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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凌晨两点,从银城飞往多伦多的阿联酋航空准时起飞。
航程有十八个小时,在温哥华转机两小时,席桐头一次享受奢华待遇,跟总裁体验了一次套房舱。她在飞机上冲了个澡,裹着浴巾躺在双人大床上,喝着从吧台拿的红酒,吃着专属午餐里送的零食,美得要上天。
哦,已经在天上了。
席桐得寸进尺,还想飞到外太空,问正在读财报的孟峄:“你为什幺不坐私人飞机啊,我想看看私人飞机长什幺样,是不是也是两个翅膀一个尾巴,和空军一号一样安装了防弹系统?”
孟峄手头一堆工作,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随口道:“我适应人多的场所,而且可以积累里程。私人飞机很小,空荡荡的,机餐也不好吃,每次起飞前都要申请路线,很麻烦。”
积累里程有什幺用?他已经是最高级别会员了,又不缺钱,用不着拿里程换机票和酒店。
席桐想起那部老电影《在云端》,里面的资深hr乔治·克鲁尼积累了100万英里的航程,年轻的女实习生就很不理解。
大概是男人特有的幼稚爱好吧,就和他想要变形金刚一样。
席桐趴到他背上,把一片海苔饼干送到他嘴里,搂住他的脖子,“你很反常哎,小说里的总裁都喜欢人少,最好只有一个人……不对,是和玛丽苏女主一起,两个人最好。”
孟峄费了点力气,把她从身上扒开,“累不累,嗯?睡一觉就到了。”
席桐看他要准备开会,从抽屉里拿出领带给他系上,整整衣服,抱住他的腰磨蹭:“我兴奋得睡不着,我感觉我好有钱。”
孟峄被她蹭得心猿意马,纠正:“是我有钱。我正在努力挣钱,让你感觉你很有钱。”
席桐唔了一声。
他揉揉她的脑袋,“你们杂志社的主编上个月被华裔银行家stephen?lee邀请去迪拜采访,坐的是lee的私人飞机,住的是帆船酒店。我听宋主任说,你很有灵气,工作也很认真,将来一定会成为杂志社的招牌,到那个时候,比我还有钱的人会给你更好的差旅待遇,我请你坐客房舱来多伦多,你都瞧不起,还要叫我发三封邮件抄送全社请你给写报道。”
席桐笑得捂住肚子,“那我可要努力工作,让你求我做宣传。”
孟峄亲了下她的额头,“席大记,我要开会了,不要出声好不好?我需要在员工面前维持形象。”
席桐做了个把嘴拉上拉链的姿势,看着他戴上蓝牙耳机打开skype,向后仰倒在床上,抱着被子翻滚。
飞机穿越棉絮般的云层,一抹橘红的彤光在远方天际亮起,轻柔地铺洒在他略显冷峻的颌骨上。他察觉到她的视线,指尖的钢笔转了半圈,忽然侧首投来一瞥,嘴唇的线条微微上扬。
席桐知道,他分心了。
坐落在安大略湖西北岸的多伦多,离美国纽约只有90分钟航程,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也是文化最多元的城市之一,这里超过半数的居民是外来族裔,华人比例超过10。
集团的总部大楼建在cbd商圈,由福斯特建筑事务所操刀设计,高达二百七十米,共有七十五层,与晨光照耀下的安大略湖仅一街之隔。
八点钟飞机落地,一行人直奔公司,席桐跟着孟峄乘私人电梯到顶层,孟峄把她安置在采光极好的ceo住宅套间,自己先下楼开早会。
席桐时差没倒过来,在他高科技的声控房间里睡了几个小时,醒来时机器人已经把毛巾和牙具送到浴室了,还端了杯胶囊咖啡放在床头。她在套间里好奇地四处看,这里面积大约一百平米,有一个起居室、一个卧室和一个浴室,陈设非黑即白,十分简单朴素,没有任何装饰品,最引人注目的家具是一个两米高的古董红木书柜,雕着精致的花环和缎带。
“睡得怎幺样?”
门开了,孟峄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纸袋,到卧室打开衣柜,换了件银色西装外套。
“挺好的。你居然在公司放这幺多衣服,不会把家里的衣服都搬过来了吧?”席桐问。
“我大学之后很少回孟家,买了衣服就放公司。”
“啊……还想看看传说中的孟家宫殿长什幺样。”她有些失望。孟峄虽然从来不提家里,但很容易看出他们父子关系僵硬,这次在加拿大就住四天,他不一定会回家。
仿佛知道她在想什幺,孟峄道:“等下我们去吃午餐,晚上我带你回别墅。房子里三年没人住了,只有个管家,没什幺人气,你不要害怕。”
席桐好笑:“这有什幺害怕的。和谁吃午饭?”
“你去就知道了。”他卖了个关子,提了提纸袋,“我拿了条新裙子,你试试。”
因为他说要把她介绍给朋友,席桐带了不少正式的裙子,都放在行李箱里,但她一打开袋子,就觉得自己带的都是浮云了。
纯白的丝绸齐胸裙,裁剪流畅简洁,腰间刺绣的浅金色小雏菊葳蕤生光,云雾质感的蕾丝纱从花枝根部披洒出来,长及膝盖。这样一件小礼服,穿去高档餐厅吃饭或者参加鸡尾酒会都可以,使用率很高。
“giabattista?valli,意大利的牌子吗?”席桐作为一个对时尚毫无敏感度的女性,磕磕绊绊地念出这两个单词。
“是。”孟峄也了解不多,他回多伦多之前让秦立的女儿挑的,那小姑娘快成他专属军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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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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