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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杖从我指尖滑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侧过头看着阿布。他铂金色的发丝被妥帖的束在脑后,如此浅的发色在男人身上很少见,但是对于他意外的合适;他的眼睛是银灰色的,颜色也很浅,像是无色的冰,让人找不到他目光的聚焦处。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意气风发、棱角分明的少年的影子在他身上一点也没有了,现在他就像是打磨后温润的玉,岁月留给他的沉淀让这个男人内敛而优雅,带着微微倦怠的强大。这么多年,除了我,所有人都变了。我身边的所有人都在慢慢老去,继而会渐渐死去,只有我一人从时光的河流中迷途上岸,无可奈何又无能为力的,沿着和别人相反的方向慢慢走下去。没有人和我在一起,只有我一个人,走在看不见尽头的路上。我慢慢蹲下来,捡起魔杖,指着沙漏念出咒语,“钻心剜骨。”博格特被击中,发出一声尖啸,炸成了灰雾。阿布被吓了一跳,“对不起,是我唐突了……”我语调恍惚,“我只是想到其他的事。”阿布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手指放在袍子上轻微的力量。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如果我有一个身体该多好。我可以触碰到一切,触碰到这些朋友们,我可以陪着里德尔先生,可以碰到他,陪着他一起老去。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不该是我的念头。我应该早日完成历练,回到灵域。我的路只有一条,绝不该有这样离经叛道的念头出现。但是它如此的强烈。最后直到临出发前,我也没能学会成型的守护神咒,但是阿布也会跟我们一起去。虽然阿布没有在里德尔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但是看得出来阿布不太情愿去阿兹卡班。“不要靠近那些摄魂怪……就是那些黑色怪物。”阿布私下告诉我,“没有人喜欢被它注视。”“可是先生说没什么好怕的。”我疑惑。阿布摇了摇头,“他自然是……罢了,你亲眼看看也好。”我们这次并不是私人性质的出行,魔法部派了好几个人跟着,甚至部长都亲自来了。他是个神经高亢的胖男人,穿着紧绷绷的西服和墨绿色的斗篷,时不时就需要用手帕擦掉脸上的的汗水。“阁下……大人……您能亲自来视察……我们诚惶诚恐……大人……”部长的腰弯成了九十度,“当然,还有马尔福先生……您的到来也让我们……”“好了,伊格内修斯,走吧。”里德尔不听他啰嗦,直接打断了他。我们需要幻影移行到极北的北海,阿兹卡班就在那里冰冷的海水包围之中,由摄魂怪看守。“过来,搭着我的胳膊。”里德尔朝我勾勾手指,“目的地保密,我带你幻影移行。”我乖乖朝他伸手。刚一落地,迎面阴冷的气息就充斥全身,我打了个寒颤。黑色的海面笼罩在灰云滚滚的天空下,嶙峋的怪石向天空耸立,在悬崖和海水之间,一座黑色的塔指向天空。有无数黑色的高大身影漂浮在塔的四周,腐烂的长袍和黑色的脸孔带着寒冷的吐息。我们正站在一块较高的石崖上,后面有几个人已经按耐不住叫出了守护神,银白的光线晕开,四周的寒冷略略褪去。部长的守护神是一只蜘蛛,细长的腿有着和他本人毫不符合的灵敏。“大人……自从您的指示下达……鄙人兢兢业业不敢松懈……摄魂怪从原来的十四只增加到了一百五十七只……大人……希望您满意………”部长一边抖抖索索擦汗,一边读着一份文件,“今后我们会更加……是的……莫尼克司长也同意了……更加大力推行摄魂怪繁殖……为了您的指示……”“做得不错。”里德尔居然耐心听完了他的结结巴巴,还心情不错的夸了他一句,可怜的部长立刻红光满面连连鞠躬。无数摄魂怪被人群吸引,朝着我们聚拢,里德尔抬了抬手指,立刻,比摄魂怪更冷的黑暗气息飞掠而去,摄魂怪尖叫着退开了。天色漆黑,浓云翻滚,惊涛骇浪间狂风咆哮。纯黑色的闪电在天空扭曲闪现,云层翻滚变幻如嘶吼的人脸,巨浪咆哮着撞碎在悬崖下,里德尔的斗篷猎猎振响,血红的瞳孔收缩成细细一条线,仿佛开了刃见了血的刀锋。摄魂怪发出狂欢般的尖嘶,周围的一切都因为这个男人的力量而扭曲,染上浓郁的黑暗。部长哆哆嗦嗦跪了下去,其他人早就伏在地上不敢直视,阿布也跪了下去,低下头颅,一切皆尽臣服。我也屈下膝盖微微行礼。里德尔先生,愿你坐拥万里天下,愿你生命福祚绵长。芸芸凡人太过无趣,只有你锋利如刀。你该是这人世间掌权生死的帝王。而我将陪伴你……走在那条坎坷的长路,哪怕荆棘满途,哪怕白骨为舟。即使这对于我是一条不该走的岔路,我也愿为他一试。秋冬时节,空气里充满了植物干燥的气息。小卢修斯举着一本魔咒书跌跌撞撞朝我跑来,“棘霓!火焰咒!教我这个!”他的头发因为跑动而凌乱的散着,“学会这个我下次就能给克拉布和高尔炫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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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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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