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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他死了后还要面对这种讽刺和诘问。我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看着弗兰克的尸体。弗兰克住的很偏僻,他人缘也不好,至少十天半个月不会有人发现他的死。最后,我把他拖到床上,用被子盖住他,然后朝他轻轻的鞠了一躬。【安息。】我说,不知道是说给面前的弗兰克,还是说给另一个人。我变成小小的蛇形从窗户缝里钻了出去。天已经黑了,路上空无一人,于是我化成人形漫无目的的在村子里走来走去。村子另一边是一个小小的教堂,我想起酒吧老板所说的话,里德尔一家就葬在小汉格顿的教堂墓地里。我走近小教堂,大门没关,我推开门走了进去。里面很黑,一排排长椅之间一条细细的过道直通到神坛之下。神坛之上,幽幽的烛火照着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像,耶稣的脸在摇晃的火光下显示出一种诡异的扭曲。“孩子,”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侧面传来,“你来这里是有话要告诉上帝吗?”我看着从神坛侧面走出的人,抬起了下巴,用眼神打量着他。“上帝与你同在。”这个一身神职人员服饰的老人说,“只要你虔诚的祈祷,他会永远倾听你的心。哪怕有罪,只要悔改,仁慈的上帝也会宽恕他迷途的羔羊。”我沉默的看着他。我不信上帝。再怎么天真,骨子里也带着冷血动物的习性,只信自己的能力。但是我还是走进了这里,仿佛冥冥之中的命运牵引。我走向神父,在第一排的长椅坐了下来。神父也坐在了我的旁边,语气慈祥,“你似乎并不是村子里的人,但是你依旧来到了这里,这也是一种命运。”我掏出纸笔,在烛火下写了起来,“我不信上帝,他也会听到我的祈祷吗?”“会的,”神父温和的说,“上帝听从一切子民的祷告。”我顿了顿,继续写下去,“我做了错事,但是我并不内疚,因为如果我不这么做,我的朋友会因此而受到伤害。”神父低着头看我歪歪扭扭一笔一划的字迹,眼神温和而慈祥,“你还是个孩子,做错事应该被原谅。”“不要把我当成孩子,”我写道,“我已经做过很多错事了。”“那么你的那个朋友有多么重要呢?”他问。“给予我一切,如师如兄。”我写。“如果你觉得值得,那就值得。没有什么比心更重要。”他说。他只是把我做的错事当成了抢走其他小朋友的糖果之类的事情吧。我无奈的想。我起身告辞,他目送我离开,在我身后悠悠然说,“做出选择,无论结局如何,都是成长的过程啊。”我回过头,他的身影隐在一片昏暗中,几乎和墙壁上的圣子受难图融为一体。我朝他鞠了一躬,他轻声说,“你不无辜,但是你也无罪。愿你安好,阿门。”我又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也许是漫无目的,也许是目标坚定。我无比想要去那里,但是潜意识里我也无比抗拒着那里——那个他死去的地方。一路上,我昼伏夜出,朝着戈德里克山谷赶去,路上不断祈祷着有什么新的消息能让我改变目的地。七八月份的天气越来越热,沉闷的天气时不时就会落雨,到也算冲淡了不少燥热。到达戈德里克山谷的时候是个傍晚,夕阳如血,乱红缀云。天边浓重的火烧云之上,有归鸦如黑色流星划过。我看着山脚下的镇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是最后一个地方了,】我说,【你的故事结束了,而我不得不继续走下去。】一直等到夕阳下落,繁星初起,我才走进了镇子。地面余热未消,依然有几个晚归的人走在路上,步伐匆匆,看起来归家心切。回家真好啊。我想。那时候我追寻冠冕离去,以为不日即可归来,却不想一去即成永别,至此再无归期。我并不知道当年的具体地点,所以只是信步由缰的乱走。但是走了不一会儿,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小广场,金色的街灯显示出那里是村子的中心。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这里有几家店铺、一个邮局、一家酒吧。酒吧已经打烊了,黑漆漆的门口彩灯仍旧孤零零的闪烁着。广场中央,一座战争纪念碑状的建筑半掩在风中的树木之后。极远处的教堂里传来了颂歌,朦胧如同天上的神启。“万能的圣父,愿你宽恕我的罪……愿你光辉散播人间……”黑暗中,唯有广场里亮着灯,就好像是一片漆黑的海面上的孤岛似的。周围传来蝉鸣,杂乱而喧嚣,压倒了教堂的颂歌。我朝纪念碑走过去。在我走过时,它起了变化,不再是一块刻满名字的方尖石碑,而是变成了三个人的雕像:一个头发蓬乱、戴着眼镜的男人,一个长头发、容貌美丽的女人,还有一个坐在妈妈怀中的男婴。我认出男人和女人正是我曾经遇到过的波特夫妇。灯光打在他们冰冷的石头身体上,也落在我冰凉的瞳孔里。黑暗和寂静似乎突然加深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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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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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