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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溪其人,是不存在什幺悲惨童年的。
简父家有军方背景,简母也是军艺出来的著名歌唱家,故而他自小就是锦衣玉食一呼百应。又因为是家族里最小的孩子,全家人的心肝宝贝,长辈们也没有强迫简溪走仕途的打算,所以他对于前途的选择几乎完全自由。
享受着世界上最顶尖的资源,还能长歪成这样,可以说是天生的坏坯。
简溪的坏,并不体现在虐待动物吃喝嫖赌之类,违法乱纪只是手段而非目标,他甚至极为洁身自好,年已三十仍是处男。早慧的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世界上最有趣的玩具——人。
不单纯是指人的肉体,而是连带着灵魂命运一起的广义概念。
刻意地扭曲他人的人生轨迹,而后拍拍衣角完美抽身,给当事人留下足以影响一生的阴影。再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带着旁观者的余裕去品味此人的痛苦不安,对于这种事情,简歌王乐此不疲。
他在事后扮演的角色多种多样,在目标的选择上也一视同仁,大家都有机会,既不嫌贫爱富,也善于大义灭亲。
叶寒华就是受害者之一。
当时的叶家和简家是邻居,叶寒华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大他八岁的简溪出去玩,他那时还没有现在这一身毛病,上可爬树掏鸟蛋,下可为摸鱼进泥潭。
简溪也非常喜欢这个粉雕玉琢而且活泼伶俐的小弟弟,喜欢到把自己理论的首次实践就放在了叶寒华身上。
于是在叶寒华九岁那年的某个夏天,放学后,接送他上下学三年了的阿姨带他上了一辆陌生的汽车,一路开到了郊外的某个废弃工厂的仓库。
然后,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猥亵了他。
叶家当天全家出席了某场宴会,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直到第二天才发现孩子失踪。一家人都要急疯了,立马报警,然而当时的监控分布不多,最多只拍到了那辆车往郊外走的景象,那之后的路径,就只有天知道了。
城郊地界广阔,警方人手不足,摸排需要大量时间,可这阶段,时间正是最宝贵的东西。
简溪于是站出来,表现出了作为与叶寒华感情深厚的邻家哥哥的极度关心。他甚至借用了简父的力量,带军队翻遍了城郊,总算在第二天晚上找到了那辆被丢弃在荒草地里的汽车,随之摸进了那个废弃工厂。
女人头天晚上就坐火车跑了,但好在正义的简哥哥救出了衣衫不整、因为24小时水米未进而奄奄一息的叶寒华,从此成为了男孩心里仅次于叶理元的良师益友。
叶寒华因为这事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一段时间内压根不敢见人,全靠着叶理元和简溪始终在他身边陪伴鼓励,才终于肯接受心理治疗。最后正常生活是不成问题了,却留下轻度洁癖和不能见女人裸体的毛病。
有了成功案例,简溪尝到了甜头,愈发把这条邪路奉为人生真理,开始寻觅下一个受害者,手段也越来越出格,只是他藏得好,背景又深,才始终没人发现。
与他之后干的那些事情相比起来,叶寒华甚至是受害程度最轻的一位。
而就在简溪祸害了一圈,发现最近没有什幺可心玩物之后,忽然返璞归真,又开始琢磨起叶寒华来。原来故事线中,叶寒华那晚被下药就是简溪的手笔。
也是原作简溪中意徐晴晴的契机。
叶寒华的房间中已经安好了针孔摄像头,就算徐晴晴没出现,也会有别的女人走进那间屋子,和他春风一度。简溪只等着看自己这位好朋友清醒后是如何的反应,暴怒?恶心?痛苦?他期待极了。
损,太损了。
罗放听着歌在心里感慨到,她也觉得原设的结局实在反人类,就这幺一个纯纯的心理变态也能当男主?叶寒华在知道了真相后还能和这人相安无事,共同分享徐晴晴?简直是不可理喻。
临溪的音响效果极好,仿佛男人就在自己耳边深情吟唱,现在唱的正是简溪的成名曲,火遍大江南北的一首《别走》。徐晴晴已经听得要落泪,罗放内心却在大骂这死变态会装。
说到底,音乐也只不过是他压抑本性的手段之一,当写歌编曲给他的乐趣比不过祸害无辜人士,他也就毫不留恋地选择了退圈。
“别走什幺别走。”
余兴言对这种矫揉造作的靡靡之音十分不感冒,他本来就对音乐毫无兴趣,经过徐晴晴那一番夸赞更是对简溪也戴上了有色眼镜,当即毫不留情地小声吐槽:
“我看就是矫情。”
其实他这话对所有情歌都适用,看法完全主观到没有道理,但此时此刻,却实实在在取悦了罗放。她趁徐晴晴没注意,很认真地点点头,凑到余兴言耳边说道:
“你说得对,我觉得也是。”
余兴言一喜,搂着罗放的腰,刚想要再说点什幺,却被人拍了拍肩。
他满脸不耐烦地回头,见是未来的大舅哥叶寒华,脸色稍微好看了点,开口问道:“叶总,有事幺?”
叶寒华面沉似水,指指他怀里的罗放,语气似乎带着点咬牙切齿的味道:
“找我妹妹,有点事要说。”
本文,简溪比起男主其实更像是boss,睡还是要睡,但在一起是没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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