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曼刚刚离开的城市,是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
超过两千万的人口聚集在一起,每个人每天都在努力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实现自我价值。
街上总是匆匆忙忙的行人,耳边是嘈杂不断的电话声,对话声,皮鞋声,衣服的摩挲声……
所有的人都忙忙碌碌,一贯如此。
没有人会注意到身边的人是谁,多了一个还是少了一个。
一阵气流袭来,飞机剧烈抖动。
每位旅客头顶上安全带指示灯瞬间点亮,满机舱里马上响起了扣安全带的“叭、叭”声。
邻座的女孩突然抓住林曼的胳膊,还带着稚气的脸上露出了惊慌的表情。
林曼拍拍她的手,“没事儿,低压气穴而已。”
她抽回手,拉了拉被那个女孩碰歪的手链。
一条串珠的多层手链,设计特别的手工品,宽度正好,刚刚能盖住她左手腕上的刺青。
那是一只用极细的割线勾画出的蝴蝶飞舞侧影,复古的淡彩结合打雾的设计,满满的清新文艺风格。
恰到好处地藏起了下面有些狰狞的疤痕。
-----
母亲葬礼那一天,是个温暖的冬日午后。
遗像中的女人,一身米色的长裙,绾着发髻,娴静美丽,却陌生。
还在林曼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分开了。
她看过母亲年轻时的照片,极致矛盾的漂亮。
一身纯白的棉布裙,光脚穿着球鞋,身后是一个泛旧的牛仔布包。素面朝天,却有着鲜果颜色的唇,柔软却艳丽。
听说母亲喜欢天南海北地行走,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
她可以一时间在游轮上优雅地吃烛光晚餐,然后跳华丽的舞,也可以下一刻又坐在布满了裂隙的泥土地上,叼着香烟奋笔疾书地写作。
风情万种,野性叛逆。
这样的女人,让男人们痴醉,却无力长久地承担。
父亲亦不例外。
年轻时的激情归于平淡,随着事业上的步步高升,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需要的是一个吃饭的时候肩背挺直,双腿并拢微微倾斜着微笑,懂得如何打领带熨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恰到好处地使自己看起来高贵典雅、华而不艳的女人。
母亲的鲜明浓烈,与此格格不入。
他们像是文明的成年人该有的那样,平静地分手,没有鸡飞狗跳的吵闹。
林曼跟着父亲,是母亲同意的。
即使自己号称清贫且快乐着,她还是希望女儿能有富足安逸的生活。
多幺高高在上的骄傲灵魂,一旦为人父母,还是会悄悄地降落尘埃。
母亲的癌症被确诊之时,熟悉她的人便知道,依她的性格,是断不肯接受能把人折磨成鬼的各种治疗。
不是钱的问题,是因为她绝不允许自己活成脱离她掌控的那个样子。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选择用那幺一种毅然而决绝的方式离开,让激盛的生命绽开成一朵血莲,留给这个世界最后一帧残酷而直接的美丽。
那是母亲一直追求的轰轰烈烈,即使稍纵即逝,也能惨烈地鲜艳。
那是柔软外表下坚硬的完美主义理想,坚硬到能刺痛灵魂。
那时的林曼刚刚升入高中,她对母亲的印象委实是有些陌生的。
每年有限的几次见面,还经常被只身在外旅行的母亲推迟甚或遗忘。
从被父亲的助理从学校接回家,到正式的葬礼,所有人都不让林曼看到母亲最后的仪容,只是嘱咐她盯着手里的照片,“这才是你应该记住她的样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