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
摸鱼了一节课,汤沐非常地过意不去,具体表现为打完游戏眼巴巴地盯着路亦雪做实验。
那眼神快把路亦雪盯穿了,就连徐老师路过的时候都没发现什麽不对。
眼神参与了实验,也算参与。
下了课後还不到饭点,但汤沐主动提议去吃烤肉。
他已经馋烤肉......和路亦雪的烤肉技术很久了!
之前两人偶然去吃过一次烤肉,然後汤沐就发现路亦雪这人根骨不凡,烤肉技术了得。
烤出的五花肉脆而不焦,肥牛口感顺滑,连素菜都烤得比别人烤得好吃!
汤沐翻了翻美食点评软件,准备去路亦雪去一家评分很高的韩国自助烤肉。
他还想问问李凌凯要不要去,被路亦雪贴心提醒——这个时候李凌凯应该在上篮球课。
汤沐非常惋惜,表示一会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多拍几张美照发给李凌凯。
路亦雪十分赞同,心里想着这样李凌凯一定会拉黑你,以後你就没办法喊他来当电灯泡了。
天气渐冷,烤肉店里的空调却开得恰到好处。
刚进店的时候觉得有点冷,外套都不敢脱,烤起肉就渐渐暖和了。
两人勾选了个豪华套餐,没一会儿,装满了肉的盘子就铺满了不大的四人桌。
其实上次路亦雪烤肉的时候,汤沐就有当面称赞过,路亦雪也很慷慨地教授了汤沐一些简单的烤肉技巧。
比如肉微微变色了就可以翻面了,但是不要太频繁地翻动,这样烤出来的口感正正好。
汤沐当时嗯嗯嗯地疯狂点头,但眼睛一直盯着烤盘没离开过。
想想也知道,根本没听进去。
今天他一进门就非常殷勤,又是帮路亦雪清洗餐具,又是帮路亦雪拿酱料,点菜的时候也狗腿地一直问,哥你喜欢吃什麽我给你点。
直到路亦雪伸出手让他歇歇,一脸了然地表示“行了行了,一会儿我烤”。
汤沐才稍微收敛了一点。
炭火一上,路亦雪技巧熟练地烤,汤沐目光炯炯地等。
路亦雪不仅烤肉烤得好,就连拿着烤肉夹的手都那麽修长漂亮。
恰到好处的骨节微微突出,指甲是干净健康的粉色。
但汤沐也就是微微欣赏了下,就转移了目光。
毕竟再漂亮,也没有烤盘中的肉吸引人。
汤沐吃得心怀感激,时不时擡头望望路亦雪,星星眼中满是崇拜之情。
路亦雪吃得慢条斯理,轻车熟路把握着烤肉的节奏,保证汤沐的盘子不空。
他偶尔也会擡头看看汤沐,但是每次看完眉头都会紧上那麽一分。
一起吃了这麽久的饭,路亦雪早就发现汤沐不太会用筷子。
准确地来说,是用得很熟练,但握筷子的姿势不太对。
五根手指凌乱地搭在筷子上,路亦雪看不懂汤沐到底是怎麽用力的。
呈X型的筷子既能稳定的夹走食物,又给人一种颤颤巍巍随时要分离的感觉。
他握着筷子的位置又很靠下,像是小孩子一样,因为手太小抓不牢筷子。
如今汤沐手中的那双筷子,底端满是沾染的酱汁和干料,看起来一片狼藉,而且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弄到手上。
他嘴边也沾到过酱汁,只是很快就会被舌头舔走,看那只能捕捉到残影的清理速度,平时吃饭估计没少弄到嘴边。
路亦雪心里觉得好笑,嘴上也忍不住吐槽。
“筷子被你吃得好脏。”
汤沐习惯性地顶嘴。
“就你干净?”
结果擡头看看,发现路亦雪的确比他干净得多。
握着筷子的手漂亮修长,握筷子的姿势更是可以直接当作幼儿园范本,他直接假装没听见低头继续吃。
店里提供的大麦茶是温的。
肉吃得多了,喝这麽一口温吞吞的茶总觉得不够解腻。
“点杯喝的吧。”
楼下就有奶茶店,不过汤沐觉得他俩没人会下去买,直接掏出手机准备点外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