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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刚扯出一点不自然的笑意,纪修予就收了手,站直身子,“都起来吧。”
“谢掌印。”猫蛋林鹿依言起身。
“在内书堂过得可还习惯?”纪修予狭长的眸子始终落在林鹿身上打量,“嗯,高了,也壮了,不像小时候瘦巴巴,遭了瘟的小猴子似的。”
林鹿抿了抿唇,眉眼低垂着答道:“托掌印的福,小的在内书堂过得很好,今后……”
“今后就安心待在咱家身边。”纪修予无限温柔地抚上林鹿脸颊。
林鹿怔楞中不知该作何反应,面上逐渐染成羞怯的红。
“督主。”门外传来一声低唤。
“嗯,知道了,”纪修予偏头回应,又看向林鹿,“期待与你共事,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林鹿。”
“回、回掌印,”林鹿诚惶诚恐地低下头,“小的一定尽己所能,势必不负掌印厚望……”
纪修予落下手掌在林鹿肩头拍了两下,转身离开了小院。
“恭送掌印——”猫蛋和林鹿不敢怠慢,冲着纪修予离去的方向久久躬身不敢起来。
过了好半晌,猫蛋悄悄抬头,发现院里的锦衣卫尽数散去,纪修予也没了踪影,这才松口气,大喇喇重新坐回圈椅里,“吓死我了,他们锦衣卫走路也没个动静……”
“哎!慎言。”林鹿抬手蹭了蹭脸上被纪修予摸过的皮肤,总觉得那种冰凉凉的触感还停留在那里,这让林鹿感到些许不适。
奇怪的是,猫蛋对方才略显诡异的一幕无动于衷,依旧神色如常地与林鹿闲谈对话。
林鹿却没了应付他的心思,脚步凝滞地走回自己房间。
五年里,纪修予对内书堂众生一视同仁,并不因林鹿与猫蛋出身“敌对阵营”而故意苛待,反而可以说是关怀备至,隔三差五就要亲来内书堂问候一番。
是以所有人都知道纪修予对林鹿格外重视,无人敢对其拿捏刁难,林鹿的求学生涯也因此格外顺遂,过了好一阵心无旁骛只读书的日子。
内书堂几已成为一方净土,无论外界对“司礼监掌印兼东厂提督”的名号有多讳莫如深,在这里也只会以纪修予马首是瞻,人人敬之仰之。
纪修予其人,恨他者,骂他窃国贼子、宦臣乱政;爱他者,赞他治国有方、手段高明。
但在同窗耳濡目染、以及自己亲眼所见之下,林鹿不可避免地对毁誉皆有的纪修予生出潜移默化的好感。
简简单单“好感”二字,甚至还不足以形容林鹿对纪修予的情感。
林鹿虽然自身并未残缺,体会不到真太监们没了根后扭曲不得的心思,可久在太监堆里,见惯了自怜自艾的懦夫和外强中干的莽汉,从未有一人如纪修予这般——
手眼通天,锋芒内敛,足够强大却平和低调,城府极深,像隐没在海平面下的冰山,教人看不清真实深浅。
纪修予于林鹿,是良师,是恩人,是态度亲善的上司,是平易近人的长辈,亦是艳羡不已又情不自禁渴望成为的人。
这样一个人,就算做出不合时宜的亲昵举动,让林鹿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他在林鹿心目中的形象也不会太打折扣。
林鹿从内书堂带来的东西并不多,不过是些被褥衣物书籍,他回到房内,将旧物新衣分门别类收拾放好。
“哎,”猫蛋没什么正形地靠在门口,“今儿没什么事,哥带你出去见见世面,走不走?”
林鹿给自己倒了杯茶,想也没想:“不去。”
“哎呀走吧,”猫蛋凑上来搂住林鹿,“哥在宫里可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你不陪哥,谁陪?”
林鹿不动声色推开他,啜了口茶水,轻道:“我晚上还要看书。”
“看书看书,人都看傻了!”猫蛋抢过林鹿手中茶杯,“喀”得一声撂在桌上,“进宫这么多年,在内书堂时候不愿出去也就罢了,现在进了司礼监,大小也是个一官半职的,怎能不熟悉京城呢?”
见林鹿面色有所松动,猫蛋趁热打铁:“万一以后掌印喊你出门办事,你路都不认得,怎能行?”
倒也有几分道理。
林鹿入内书堂以来深居简出,如无必要连房门都不出,更别说进出皇宫城门了,他虽生在兴京,却也一直流落外围穷郊,确实不曾见识过京城风貌。
“放衙后吧,”林鹿看了看窗外天色,“现在时候还早,应多走动。”
猫蛋一口应下,随即按林鹿安排照做。
两人用过午膳,在司礼监衙门内与各处人员分别打了招呼,又领了不少卷宗来熟悉日后工作。
当今圣上耽于享乐,政务奏折全权交由司礼监、内阁处理,而内阁阁臣众多,本应一同承担的司礼监秉笔一席又长期空缺,纪修予身为掌印只得以一人之力亲审批红,这才忙得整日连轴转。
众人虽奇怪,却也不敢置喙就是了。
林鹿担任的职位是随堂太监,监内共设七八人,平日负责参朝纪事和散杂琐事的批红。
不知不觉日头西斜,衙门口响起梆子三声。
猫蛋当即扯了林鹿换衣出门,往不远处兴京最繁华的烁金街行去。
此时华灯初上,繁华街道上熙来攘往,空气中弥漫着各色香气,贩卒叫卖、商户吆喝及行人攀谈汇成一片热闹的鼎沸之声,嘈嘈然不绝于耳。
林鹿有些紧张,始终攥着猫蛋衣摆一角,生怕人流将两人冲散了去。
猫蛋显然对这一片熟悉得很,游鱼似的两拐三拐,带着林鹿拨开人群,钻到一家碧瓦朱檐的气派酒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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