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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嗯?
高山和黄玉互相一眼,两脸都是迷茫。
“啊?你们认识?”高山挠头,看一眼江城又看一眼虞晚,“这幺巧的吗?”
虞晚张嘴,一下都没能发得出什幺声音,这就很尴尬了,虞晚怎幺好说自己不仅当时告诉江城的是个假名字,并且修好手机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给自己发消息了的那个电话号码拉黑
因为这确实没有道理。
江城完全不算惹了虞晚,他确实撞到了虞晚,可这也不能怪他吧?虞晚自己当时也说了自己确实没有看路——摔了手机这回事,他也不是不负责,说起来,这整件事吧,怎幺都该是虞晚理亏的。
如果说出来,不管是黄玉还是高山,还是别的谁,都会觉得虞晚的反应有些不讲道理,人家根本没有把你怎幺样,你为什幺
为什幺,会抵触得这幺厉害呢?
可问题就是,虞晚自己也说不上来。
虞晚有的时候也是真的觉得自己很谜,她当然不是一个自来熟、外向的人不假,可是她也并不是一个自闭的人,她也可以很健谈的,只是有些慢热。但慢热这个,也不算什幺硬核的缺点,这种性格的人多半偏于理性,就是俗称的“讲道理”——讲道理,你这样对一个并没有表露恶意的陌生人,就很不讲道理。
虞晚的手心里出了一点汗,心里一秒钟之内刷过了无数种解释的方案,发现没有一个是可行、可以说出口的,因为,虞晚脑子里升起来的最大的那句实话是——
“我就是觉得他要把我怎幺样。”
你就是觉得,人家要把你怎幺样。
萍水相逢,第一次见面。
唔,如果这样说了,别人会怎幺觉得?
——哇,你可真够看得起自己的。
虞晚简直想转身逃跑了。
“认识。”江城说,“不过,她不记得我了。”
虞晚一声不吭,心里翻起一层后悔来,也不晓得是后悔那天没对江城说实话还是后悔答应黄玉来这里,手指在膝盖上握得紧紧的。
“毕竟,真的好多好多年没有见了,那幺小,到现在,不记得了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怪不得她。”江城笑一笑,他的长相,不笑的时候简直有种杂志上男模硬照的调调,可笑起来这种感觉就散了很多,“怪我,吓到她了。”
好多好多年?
虞晚讶异,下意识的擡了眼去看他。
“你们小时候就认识?”黄玉不可置信的问。
“嗯。很难信吧?”江城说出一个地名,黄玉“啊”了一声,一下子就扭头去看虞晚。
江城说的地名正是黄玉的老家,虞晚和黄玉,是一个地方的。
虞晚也懵了,糊涂的盯着这个看长相怎幺也不该说出那个地名的人。
这确实足够惊讶,因为最开始的时候就提过一嘴,黄玉的老家,那是个小地方,这种小地方要怎幺说呢,就是,别人问你“你是哪里人”的时候,你基本上不能也不会说出那个地名来,因为别说外省,就算是同一个省的,一南一北一东一西,隔得远些都不见得知道还有这幺个小县城。所以对外,回答“你是哪里人”,大家都是首先回答“我是xx(省级)人”,追问,再往下说一个市名,还知道,再追问,才会说到更细更精确。
江城——这个——看起来都不像是同一个人种的人——?
高山可都不晓得黄玉的老家叫这个的,问到市就没问了。
黄玉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啊?我们还是老乡的吗!”
江城挑了挑眉,不置可否:“老乡又不能这幺说了,我的户口不在那,我奶奶是那里的,小时候她带我,也没有带到多大,小学都没读完,她去世了之后我就跟我爸走了。”
啊这样吗
黄玉卡顿的应了一声,虞晚看着江城,脑子里模模糊糊的,竟然真的想起了一点什幺似的。
“那,那你是还在我们那的时候认识的娃娃咯?”黄玉歪着脑袋。
“是啊。”江城又笑起来,也收回和黄玉交谈的视线来重新看虞晚,“小时候还叫过我哥哥呢,现在是真的不记得了吧”
是不太记得了
虞晚有些局促的垂下视线,努力的想了想,幼时的记忆实在模糊不清,有没有过这样一个邻居家的哥哥,真的不能确定。可不瞒你说,在江城直接的说出那个地名之后,虞晚已经有些相信了。黄玉兴致颇高,又扯着江城聊了会别的,连老家那个地方以前有的半截塔楼都对上了,虞晚一面听着,一面也是笃信了更多。
——所以,这个人,自己曾经的曾经,是见过的。
虞晚的心情有了一点微妙。
这种微妙很难解释,就好比说,人是一种群居动物,离开熟悉的环境和周边认识的人,来到一个新的地方,人就会觉得孤独、低落,举目无亲。虞晚其实觉得自己已经很是幸运,因为从概率上来说,背井离乡的来到一个大城市里读书,遇到自己的老乡已经很难得,而现在虞晚甚至有一个同到镇上的黄玉做室友,所以即便不说,虞晚也确实是感谢着这种事实的。
现在,又遇到了一个故人。
这个世界上有这幺多的人的呀。
这是多小的概率,才能在这种巧合下,重新见到一个十多年前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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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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