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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执子之手”
◎将子拖走◎
下学期的日子过得飞快。不太浪漫的情人节後,我和斯内普默契地选择了对那日发生的事避而不谈,就当那些尴尬的误会和不成熟的举动只是做了场梦。
但除去那些,其他的承诺依然奏效。布鲁斯被斯内普喂得很好,比初见时还要强壮健美,牢牢地占据了霍格沃兹最佳猫头鹰的宝座(在此之前一直是德拉科的麦克斯和哈利的海德薇平分秋色)。每周一早餐时他都会舒展着优美的身姿飞到我身边为我带来最新一期的《女巫周刊》,一路收获其他同学艳羡的目光。
当然,《女巫周刊》并不是我订的,我没有钱。我严重怀疑猫头鹰邮局跟斯内普达成了什麽“买N赠一”的优惠协议,忽悠着他在订阅那些严肃的学术期刊的同时顺手为我捎带了这种娱乐杂志。托他的福,我和黛西了解了许多没什麽意义的八卦,比如说杂志举办的第六届“最迷人微笑奖”要开始评选了。我们都猜洛哈特会蝉联冠军——他虽然很差劲,但没人比他更懂微笑。
德拉科对我和黛西每天的聊天内容嗤之以鼻。我猜他只是因为无法加入我们的谈话,才蛮不讲理地把怨气发泄到了无辜的《女巫周刊》上:“怎麽又是这种没营养的杂志?你养父真允许你看这个?”
“……你问他,不要问我。”我摊了摊手,选择将错就错,向他们隐瞒了这种“没营养杂志”的真实提供者。
黛西也注意到了布鲁斯总是会先飞向教师席上的斯内普。事实上,每次都是由斯内普先把包裹里的其他杂志报刊取走,面无表情地把其中的《女巫周刊》包好亲手递到布鲁斯的爪子里,再由布鲁斯送给我。经过斯内普一转手,不明真相的其他学生还以为我也订阅了什麽了不得的学术类读物(我倒也没那麽好学),以为这就是拿高分的秘籍,纷纷效仿起来——《实用魔药大师》杂志社真该给我一大笔提成。
“布鲁斯为什麽会给斯内普教授送报纸?他们认识?”黛西好奇地问。
何止是认识,简直亲如父子。“我也不太清楚,也许是顺路吧。”我塞了一口培根,含含糊糊地回答着。
这种感觉很怪异,我像是在瞒着他们偷偷开展了地下恋情——还是隐婚生子的那种。
同时,我也不遗馀力地为斯内普提供着“服务”。虽然他应该并不需要我的帮助,但我依然在每个夜晚相当认真地对待着每一篇未批改的一年级论文。看着他们不严谨的用词和毫无逻辑可言的论据,我开始自觉地反省起自己:我之前的论文在斯内普眼中会不会也是这麽垃圾啊?!
看看这篇,《火龙血的十二种用途》——除却歪斜的字迹和严重污染的纸面,这孩子甚至都没写齐十二种!在第九种後面就堂而皇之地接上了第十一种,怎麽,“十”这个数字也被伏地魔施了咒吗?还有,为什麽就连“疣”这麽简单的单词都能写错?字母那麽少,罚抄一百遍作为处罚都太轻了!让我看看这是谁写的——格兰芬多的科林·克里维——你是把知识都学进照相机里了吗?
我对斯内普的敬仰之情又多了几分。每天批阅这麽多让人肝火旺盛的论文,他居然还能保持冷静(至少是表面上的)。
“你不太适合当老师。”
斯内普从高年级的教案里擡起头,悠悠地开口道。
我心头冒起的火焰被他平静的话语瞬间浇灭了。
“唔……确实,和您比起来我实在不够有耐心……”我并没有反驳他的结论,垂头丧气地承认了自己的不足。
“——不过,现在定论还为时过早。”斯内普注意到我的低落後自然地转了口径。他用手指把墨水瓶轻轻推向了我,示意我写下给科林·克里维的评分。
我思索再三,还是给他打了个“A”。除去漏掉的相对来讲不那麽重要的第十点“烤箱清洁剂”,其他的用途概述得还算完整。个别单词的错误无伤大雅,下次他应该不会再犯(如果他执意蠢下去,我也无能为力)。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个麻瓜家庭长大的初学者,与其他新生相比,他已经算是颇为努力的了。不合格的话会恐怕会降低他学习魔药学的积极性(因为斯内普的原因,可能本就不多),综上,一个不上不下的“A”应该是最合理的。
“看样子我得收回刚才的评价。”斯内普挑着眉听完了我对评分的解释,“你如果做了老师,一定比我更受学生喜爱——由于你的心慈手软。”
我吐了吐舌头,果然,斯内普没打算让他合格。
就这样,我“铁面无私”地为所有的一年级论文评完了分。时间尚早,现在回去也没什麽要紧事,而且我也很享受与斯内普对面而坐的时光,有好几个瞬间我都恍惚地觉得我们是在图书馆一起学习的同学。为了在这位令我心动的“同学”身边待久一些,我决定慷慨地延长这份“服务内容”——给论文写评语。
不同于宠爱学生的弗立维教授,斯内普一贯不爱指出学生论文中隐藏的错误。他只会直接把不及格的论文打回来,让学生自己反思原因,找不出的话就会招来一顿冷嘲热讽,引得大家叫苦不叠。作为曾经的受害者之一(虽然只有刚开始那一两次),我决定借此机会为他们指点迷津——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想为学弟学妹们施个避水咒。
我悄悄扯过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在上面打着草稿。既然准备给斯内普当“枪手”,为了不被学生们发现,我得模仿个彻底,把他漂亮的手写字也搬过来。
对此我相当有自信。在反复地观摩他写给我的信件後,不但信的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他每个字母的写法都被我印在了脑海中,比如t的横线往往会拖得很长丶p的笔锋在尾部会逐渐加重丶f会在收笔时顺势向上轻轻一带等等——我自认为已经掌握了关于他字迹的全部理论知识,但实践起来……为什麽这麽难啊!
我在纸上反复练习着,但无论怎麽写看起来都很古怪,像是在字帖上一板一眼地描红,徒有其形,毫无灵魂。
“太僵硬了。”
我被斯内普突然的开口吓得一抖,笔下的“blood”没刹住车画下了多馀的第三个圈。
“诶?我……”我擡起头,直直地撞入他笑意未散的视线。天知道他已经看了多久——我还故作聪明地用胳膊遮了一下,现在想想以我这小胳膊的可怜维度,高大的斯内普坐在对面完全可以将我可疑的小动作一览无馀。
“我,我只是在练字,而且,您的字体很好看……”我欲盖弥彰地解释着。
斯内普闻言,微微擡眉,向我伸出一只手:“我看看。”
我猛地将羊皮纸从桌上抽走藏到背後,红着脸连连摇头。魔药学术语太无趣了,因此我在练习了几遍後就情不自禁地转而写起了斯内普的名字,还不止一遍。万一被他看到了,我恐怕会尴尬得给自己来一个一忘皆空。
斯内普似乎对我的反应有些失望,他撇了撇嘴,收回了半空中的手。
“到这来。”他命令道。
我乖乖地走了过去,同时不忘把那张“罪证”团成团塞进口袋里。
我很少会去到斯内普书桌的後面,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对面或是在一侧。他的书桌很厚重,就像一座不可侵入的堡垒,将他与所有来访者分隔开来。但当真正进入堡垒内部後,我发现这里似乎并没有从外面看起来那麽严肃——嘿,小薇原来在这儿!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它酣睡的小脸蛋,摞得高高的教材和教案仿佛给它搭了个充满学术气息的小窝。
“看这儿。”斯内普用手指叩了叩桌子打断了我好奇的张望。他面前是一本打开了的手稿,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字迹,我仔细辨认了一下,是戈巴洛特三大定律的证明过程。
“比如这个,”他也抽出一张空白的羊皮纸为我做着示范,“像这样,自然地写出来——”
斯内普手中的羽毛笔乖巧得不像话,连绵的笔迹从笔尖丝滑地流出,行云流水般,一句完整的第三定律就出现在了纸上——我猜戈巴洛特本人看到了都会赞叹一句优雅至极。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拙劣的模仿和原版相比简直是降维打击。
“会了吗?”斯内普靠在座椅上擡眼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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