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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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解放鞋最抗造,家里的人下地挣工分又废鞋子,可总不能给大哥买了不给大嫂买,那不擎等着叫大嫂心里难受吗?

毕竟媳妇融进一个家已经很不容易了,南锦阳嘛……看记忆就知道,那就是个宠妹狂魔,当初老师这个职位还是舍不得妹妹辛苦让出去的,所以南锦屏也想对他好一点。

这要是代入妹妹,那被人宠着肯定爽,可要是代入大嫂,最亲近的丈夫将妹妹看得比自己这个妻子重,心里会有落差的。

售货员给她拿来了东西,竖起了大拇指:「南老师大方!」

「还有别的要吗?」

「我这不是离婚了吗?」南锦屏眼角馀光瞥到进来的两个人,装作不在意道:「我前夫那个人吧,虽然狼心狗肺,可人大方的很。这不,觉得对不起我了,把所有钱都给了我,那我吧……唉!女人结了婚後省来省去,最後还不知道便宜了谁,还不如该花就花,给爹妈买买东西,总归是在自家人身上。」

镇子就这麽大点地方,售货员自然是知道南老师夫妻的恩怨情仇的,毕竟昨天李老师,啊呸,是李知青,跟新欢还被人抓到了派出所,因而人一进来,她也认出来了。

是女人,就没有哪个不讨厌男人和小三的,因而售货员啐了一口:「没错,咱们女人就要自己爱自己,该花就花,千万不能省!」

南锦屏笑了,非常豪气的将三十多块钱和布票拍在柜台上:「可着这些给我拿!」

三十块相当於一个多月的工资了,那家伙,豪气的不要不要的。

在门口看了半天的汪海凤神情一僵,右手死死的掐着自己的大腿,不叫自己露出酸鸡表情,而後嗲嗲的看着李文华:「文华,爸妈早上给你汇钱作为咱们俩结婚的心意,咱们也买一些用的东西吧?」

南锦屏眉头一跳:前公婆这麽大方的?

原主结婚的时候可是一毛不拔,看来人家还是喜欢城里人出身的儿媳妇嘛!

她也不知道李家给了多少,但这没关系,不妨碍她给人添堵嘛!

南锦屏眼珠子一转,指着柜台最上头的大红色料子,「哎呀,那个颜色真好看,我要买下来,留着下回——」

话没说完,汪海凤就急忙挤到了前头,将布票和钱拍在柜台上,急哄哄的:「那个给我!我先付钱的,我结婚要用!」

不管人品如何,结婚都是大事,售货员就看向南锦屏,毕竟这是她先要的。

南锦屏抱着自己的一摞东西摇摇头,眼睛在供销社内四处扫射,打算给人减减负担。

「算了,我不跟你争,」她叹口气,看着最後两瓶雪花膏:「那个给我拿吧,家里要用完——」

汪海凤又冲了过来:「我要当新娘子,我要护肤,这个给我,我先给钱!」

又是「啪」得一声,钱落了下来。

「那个肥皂洗衣服好用——」

「我要!」

啪!

「那个蛤蜊油护手——」

「我要!」

啪!

钱能壮人胆,这话果然不错。

李文华一取出钱,就在汪海凤的百般暗示下,不情不愿的将钱都交到了汪海凤的手里。

就在他愣神的时候,汪海凤那是啪啪又啪啪,很快,三十多块钱和大把的票就这麽没了。

「我要!我要!我还要!」汪海凤还在那里叫嚣。

李文华:「????」

你踏马还要?喝西北风要不要啊!

看着前妻讥讽的眼神,李文华面如火烧,不敢抬头,只能上前拉汪海凤:「行了,买这麽多东西你疯了吗!」

南锦屏叹口气,从兜里掏出手表:「啧,三百多块钱的手表,我换出去之後,该买些什麽好呢?」

她眼睛一转,「那黄桃罐头——」

「全给我拿上!」汪海凤受不得刺激,高声叫道。

三百多块钱的手表啊!

李文华这个狗东西,都离婚了,还给外头的贱女人三百多块钱的东西,那自己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凭什麽花个百八十块钱的还要被他呵斥!

李文华:「……」

南锦屏:「……」

为什麽这年头三都能重生了?还是如此没脑子的三?

南锦屏看着李文华越来越黑的脸色,估摸着汪海凤兜里差不多也空了,就不再逗她,省得最後掏不出钱还得麻烦人家售货员重新整理。

而汪海凤呢,人已经买红了眼,看着自己手里的东西比南锦屏摞得更高,高傲的扬着下巴,脚上蹬着小皮鞋,噶哒噶哒的往外走。

南锦屏耸耸肩,将东西捆在车后座,没走两步到了僻静的小巷子後,身後急促的脚步声就响了起来。

在人多的地方李文华还保持了警惕,一进巷子,想到自己这三天遭得罪,那新仇旧恨上来,谁都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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