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银质刀叉在骨瓷餐盘中发出刺耳的声响。
我低垂着睫毛,看着餐盘中吃剩下的小樱桃:“他做什么和我没有关系。”
阿拉密斯不再继续追问。
我与他一年没见了。
“带我去灯塔看看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是那个被世人传颂的伟大的黑衣教皇,而是微笑着的金头发的阿拉密斯。
“要出去吗?”银灰色头发的年轻公爵穿着深灰色的粗制长袍,袖口有轻微的磨损,蓝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沉静。
很晚了,我知道。
但我没有理睬他,径自扶住阿拉密斯的手,上了马车。
公爵大人站在车外,不知对车夫说了什么。
马车缓缓前进。
阿拉密斯没有叫上随从,只带了一把佩剑。
在他的心里,也许还是想做个骑士。
我小时候去过六芒城消夏,阿拉密斯是克雷芒家族唯一的男性继承人。克雷芒家族世代为神奉献,教皇虽然不是完全世袭,但克雷芒家族的权势在教廷中无人能够撼动。
六芒城的夏天比谢利马斯岛凉爽,温柔的夏风穿过科斯第纳谷,顺着绵延的阿蒙迦山脉一直吹到诸神守护的六芒城。
灯塔里等待救赎的公主与骑白马的骑士间缠绵叵测的爱情故事,我只对阿拉密斯讲过。他那时其实比起禁欲冷漠的教皇,更想当一个守护正义与真理的骑士。
但是伟大的克雷芒家族的荣耀需要继承,所以那个英俊而寡言的青年摘下剑,接过镶满宝石的权杖。
他的加冕典礼我没有去参加,听说那是庞塞大陆近百年来最盛大的仪式。葡萄酒汇成河流,献祭的羔羊被斩下头颅。光芒落在神像的眼睛,灰色的神殿中都是虔诚与敬畏的念诵。
阿拉密斯是庞塞大陆最年轻而受爱戴的教皇。他高贵优雅,美丽禁欲,虽然有些冷漠和高高在上,但教徒们都虔诚地拜倒在他脚下,做他忠诚的门徒。
一向四分五裂的教廷空前强大。战争也在他的掌教之下息止。
他比上一任教皇更加伟大。
而在他成为教皇的同一天,我嫁给了蓝眼睛的孔雀。
马车缓缓停下,温柔的夜风吹拂,送来杜鹃花的香气,还有咸咸的海水气息。
车门被从外面打开,灰头发的公爵大人站在车门外,伸出手,静静看着我。
阿拉密斯在我身后,他也看见了孔雀,美丽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我自己扶着车门小心下车。
那只手僵在半空。
灯塔有十层楼那么高,越向上楼梯越狭窄逼仄。每一层都点着灯,但火光微弱。阿拉密斯牵着我的手,小心带领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做帮佣?有负责一切大小家务包括男人生理问题在内的帮佣嘛?单纯的少年就这么跳入了黎大少爷的火坑。只是,当他终于成为一个尽职的帮佣时,却突然现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他爱慕已久的男人是自己的父亲,这是怎么回事?!!...
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说谎霸总和小厨娘的故事。剧情流,慢热向,非SC,大写HE。已完结,正文免费,番外千字50po,微博报更,有2000po打赏,全文订阅谨慎。已签约出版和渠道,实体书12月开启预售。微博dea...
我最近嫉妒起我的同学雅治,他的座位在我的前面,二人原本都是班上不受欢迎的那一种人,他是又矮又胖,我是又矮又瘦,同样是班上成绩末段班,我觉得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温和的好老人个性,跟他偶尔会聊聊天,只是二人的兴趣不同,所以也就仅限这样的关系而已。但自从那天,他买下了那只奇怪的手机后,整个人出现了巨大的转变,成绩以着不可思议的进步,还加入篮球队,成为球员。最扯的事情是他变的级受欢迎,我有一次不小心看到他的抽屉,居然有着一堆明显是女生写的情书!!!!!!(混帐混帐!!!!!!!明明就是我先看上...
赵夜阑罪奴出身,被三皇子救出,苦心多年将他送上皇位,成了人人喊打的佞臣,谁知竟被那人亲手赐婚给了天煞孤星的大将军燕明庭。大将军克父克母克妻克弟克狗,所有人都盼着大将军能早日把赵夜阑克死。新婚之夜,红衣卓绝的赵夜阑摸出一把短刀,眼神凌厉你要如何?燕明庭紧紧握住他的手,借用他的刀在床头上刻了一个大字早。虚弱无力,以后每天早起跟我扎马步!?老百姓们觉得这门亲事真是太好了!听说大佞臣每天都在挨打,屋漏要上房修瓦,厨房茅房两手抓,伺候夫君很听话,从此不敢把人骂。嘿,大将军属实威武!赵夜阑慵懒坐在床边,把玩着短刀,眼尾微扬谣言从何而来?从我这狗嘴里传出来的。扎着马步的燕明庭拍了拍大腿,夫人请上座,明儿不必早起。阅读指南1v1,HE,心狠手辣清冷病美人受X英俊潇洒偶尔脑回路清奇攻角色三观非作者三观,勿上升真人。架空架空架空,私设很多,勿考据。感谢支持,祝大家阅读愉快,生活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