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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
在迎接帅哥目光洗礼的时候,闻笛浑身一震,脑子里冒出了一个词——无妄之灾。
自己就像小说中的路人甲,只因从分分合合的主角身旁擦肩而过,就被拉入了争斗旋涡。
他还没脑补完狗血剧情,更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健美的男生噌一声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外套,流星一般穿过餐桌,走出了大门。
闻笛原地呆滞了三秒,转头目光炯炯地盯着老同学们:“谁带湿巾了?”
于静怡拿出一个十张小包装的,递过去:“你要干嘛?”
“雪中送炭,”闻笛说,“研究课题。”
于静怡狐疑地看着他,思考这两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话:“课题?”
他带着神秘的微笑,站起身,穿过走廊,走到了教授对面。他这麽突然走近,教授也没有任何惊讶犹疑的表示,好像他们很熟一样。
“好巧啊,教授,”闻笛说,“需要湿巾吗?”
他把那一包湿巾递过去,边城接过来,把脸上手上的茶水擦干净。衣服救不了了,只能等着自然风干。湿透的衬衣下面隐约现出肌肉的轮廓,闻笛用馀光半遮半掩地看着。
形貌狼狈,边城看上去却并不介怀。他向闻笛道谢——只有一句简单的“谢谢”——交还剩下的湿巾。
闻笛接过来,笑眯眯地说:“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今晚研究不出来,这辈子就睡不着了。介意我坐这吗?”
边城做了个“请坐”的手势,闻笛顺势坐在了对面。对上视线後,闻笛发现边城也在看他。
边城的目光一直似有若无地落在闻笛眼睛上——漂亮的杏仁眼,清凌凌的,衬着白净的皮肤,像山茶花上坠着的露水。
在国外待了许多年,满街都是高鼻深目丶金发碧眼,兴许是物以稀为贵,花花世界逛了一圈,边城还是觉得东亚骨相最有韵味,温润,淡雅,留白,如同宣纸上晕染的水墨画。
发小的声音在脑中响起:“你做人像祖宗,审美也像祖宗。”
想起宋宇驰,边城皱了皱眉。这人说找工作压力大,让自己请吃饭。挑了日料店,聊着聊着,突然发现自己在看对面的闻笛。
“哦!”宋宇驰飞速扭头又扭回来,“这就是五年前那个人是不是?”
边城点点头。
“你怎麽不去跟人家打个招呼?”
“为什麽?”边城说,“他又不记得我了。”
宋宇驰看着他,好像他得了晚期癌症:“你要孤独终老了。”沉默良久,又突然精神一振,带着凌然的正义感,自说自话起来:“算了,我帮你吧。”
边城疑窦顿生:“你要干什麽?”
宋宇驰突然羞涩起来,把他恶心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给我停下。”
宋宇驰保持着肉麻的倾慕眼神,伸出了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拿开,想脱臼吗?”
宋宇驰突然扭头,然後把茶杯重重一摔。
“你要是敢……”
茶水迎面泼来。
边城抹掉额头上的水,宋宇驰已经逃之夭夭,这家夥胆子真是一年比一年大。他刚要起身追杀,就看到闻笛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包湿巾。
他犹豫片刻,坐下了。
闻笛慷慨相助,让他得以拯救仪表,然後就把手臂搭在桌面,身体前倾,满脸好奇地问:“刚才那位先生是谁啊?”
“朋友。”
“现在朋友流行餐桌牵手了?”
“他是戏剧化人格,动不动就戏瘾发作。”
“还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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