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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思虑太多,就会失去做人的乐趣
闻笛皱着眉头,看着电脑上闪烁的光标。已经十分钟了,页面上仍然只有一行字:
仁爱是莎士比亚喜剧《皆大欢喜》的主题之一。
他啃咬着指甲,费劲地在这句话後面打了几十个字: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奥兰多在危急时刻践行仁爱……想了想,又改成:《皆大欢喜》中的仁爱之心是人物自发産生……然後又删掉,换成:在基督教中,“仁爱”可以视为无条件的自发之爱……
他长叹一口气,抱住头。再改下去,他快不认识“仁爱”这几个字了。
他向後靠在椅背上,家里的环境过于舒服,总让人时不时神思游离。
手机铃声在此时极具诱惑力地响了起来。闻笛眯起眼睛,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抓了过来。
屏幕上是个北京的未知号码,闻笛琢磨着,是不是何文轩又换了新号。然後讪然一笑。怎麽可能呢,上次他都演过那麽一出了,人家好歹也是公子哥,身边不缺人追,难道还能为爱做三吗?
他接起电话,对面的背景音挺嘈杂,音乐鼓点伴着玻璃碰撞声,听起来像是酒吧。
然後何文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肯定在骗我。”
闻笛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桌上,仰头望着天花板,然後伸出手,在自己的脑袋上弹了一下。
“喂?”桌上的声音远远传来,“你在听吗?”
闻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机:“现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们在北京,个税起征点是五千?”
“你在说什麽?”
“每次跟你说话,”闻笛说,“我都觉得我穿书了。”
还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这本书里,他从一个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变成站在火葬场外头的那个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说到那个地步了,怎麽还有後续呢?
如果非要二选一,他宁愿当个倒霉博士。
对面顿了一会儿,说:“你是不是跟蒋南泽在一起待久了,脑回路都变奇怪了。”
闻笛懒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义,把话题绕回去:“什麽骗你,我怎麽骗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谁呢?“你凭什麽这麽说?”
“你要是有,早就告诉我了,”何文轩说,“我之前给你打了那麽多次电话,发了那麽多短信,你怎麽不说男朋友?”
妈的,闻笛想,差点忘了,当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聪明。“就是最近才开始的。”
“从我上一次发消息,到我们在酒店里碰到,中间才隔了一个晚上。”
“不知道什麽叫一见钟情吗?”闻笛说,“我们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让我见见他吧。”
闻笛心梗了:“什麽?”
“我想跟他聊聊,”何文轩说,话里话外语气轻佻,显然不相信闻笛的说辞,“看看到底是什麽样的人,能让你这麽迷恋。”
闻笛的嘴角抽搐起来:“我脑子抽风了?带现男友去见前男友?”
“我们不是有同学聚会吗?带他一起来吧,其他有伴的都带家属来了。”何文轩说。
闻笛用舌头舔着牙尖,脑子飞速运转。这人已经见过边城,临时拉别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关系有熟到这个地步吗?他对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对方会是什麽表情?
再说了,边城这种说话不拐弯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吗?三句话就得露馅吧。
虽然带现男友暴击前男友是个既俗且爽的场面,但风险性太高。他是个理财只买结构性存款的稳健投资人。
不妥,不妥。
他许久没搭话,何文轩轻笑了一声:“怎麽?带不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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