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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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1页)

第五章

我许久没有工作这样长的时间了。等我再次擡头,晨光已经钻透窗帘来到我的脚下,仿佛长了手,瘙痒着我的脚心。我放下笔,边伸懒腰边走去窗边,收回去的时候身子突然软了一下,像一块断裂的弹簧,失去活力,蔫了。

我趴在窗台,大脑活跃得像朝阳,身子好似坠入冬眠,有些疲倦,但还是抵挡不住大脑对它的支配。它乖乖听话地配合我去做早餐。

我又为自己煲上疙瘩汤。没有昨日那麽多的辅料,就单单是加入一颗西红柿,我只做给我一个人吃,所以量不多。我烤了两个拳头大的面包,面对着热气腾腾的疙瘩汤,一点一点往嘴里塞,直到它们在我手上消失,我才有意识地拿起汤勺去舀一口有滋有味的咸汤。

在汤进入我嘴里的时候,我的大脑如同蒙上雾气一样茫白,不知道在干什麽的我把这口汤艰难地咽下去,换来的不是味蕾的舒适,而是熟悉的眼泪。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拌着疙瘩汤喝眼泪了,只记得我喝它总会哭鼻子。

随後我发了疯似的把它全部灌进嘴里,又以最快的速度跑去卫生间,全都吐了出去。

忙了这些时候,我一口饭都没捞着吃上。

可我突然就不饿了,我觉得饭很恶心。我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六点多钟,我已经锁好家门,穿梭在挤挤攘攘的地铁里,去往八大关。

也不知道是谁的嘴巴如此不严,才让今天的临淮关路这般拥挤。往常的这个时间,这里鲜少有人经过,龙柏之间夹杂着永远都是清凉与寂静,是一处很好的休闲圣地。今日,在光还未完全遍布天际时,这里已经热闹了起来。

但我不觉得很吵,相反,在这个假期我好像已经适应了他们像晨鸟觅食似的聒噪。我走在一个拄着拐杖散步的老人身後,跟随着她细碎缓慢的步伐,亦步亦趋地朝前踩去。

老太太似乎发现了我这个活宝,对着我转头确认几次,终于忍不住与我唠起嗑。她说她是晨间散步的爱好者,自从老伴儿去世後,就喜欢一个人出来走一走,偶尔还会遛遛狗。但是昨天家里的小田园生病了,被女儿接去宠物医院治疗,至今还未回来,她便不得不一个人孤独地来这里。幸好,她说,今天遇到了我。

其实我不太喜欢在晨间走路的时候与人说话,散步就是散步,绝不需要用嘴。老太太为人热情,何况也是我主动贴近她的,我心想着总不能冷漠处理,于是就跟她多聊了几句。

我说我也是。只不过我们没结婚,我之前的伴侣也没有死,在分手前我也经常来这里。

老人家说我是痴情儿,在询问我的年纪後知道我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头一次恋爱,更加肯定地给我冠上痴情的头衔。到底她曾经也是个浪漫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们老一辈的爱情是喜是悲,但她眼里分明闪耀着羡慕的光彩。

她问我:“就一定要是那个人吗?”

我慎重地想了再想,点头:“一定是。”

说来也搞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这样钟情廖国歆,非要把自己挂在他这棵树上。小时候看过红楼梦,还以为我和廖国歆也会有什麽前世今生,前世的恩没来得及报答便消亡,转到今世,于是非他不可。可想想,喝过孟婆汤哪里还记得这些,到底都是哄人的,现在看来只能怪缘分。或真的是前世今缘,不过我罪孽深重,天道只给我一世轮回,下一世我便被这个世界彻底抹除,以至于在这一世我必须忍着任何痛苦,到死都要选择爱上廖国歆。

我清楚地想,这不是逼迫,是心甘情愿。

慢慢地,我又来到曾经与廖国歆提出分手的地方。我止步不前,看着老太太的背影。老太太见身旁人消失,转头,还以为我是累了要休息。本就是相逢即有缘的事,认不认识也倒无所谓,她自己摆摆手,抛下我转身离开了。

我自己坐在路边,擡头,看见三两人会用复杂的目光看向我。我看不清他们到底是如何看我的,里面的情绪一概不懂,但我能感知到,或许他们正在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盯着我。

突然间,我就想到了那日分手的惨状。

说完那句伤人的话後,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要离开这个地方,廖国歆却一把抓住我。

“我有哪里做的不好,”他紧张到声音有些尖锐,“你告诉我,我一定会去改。”

我勉强来回挣脱两下,他抓握的地方却越来越紧,最後我不得不强硬甩开。我没有面对他,他就绕到我身前。见我低头不看他,他蹲下身,仰视着我,逼得我又擡头平视远望。

他没再站起来,我的裤腿被他攥在手里。

“须见山,”他说,“你哭了啊。”

我眨眨眼,泪水得到宣泄口,珍珠断线似的滴滴答答滑落。我仰头,试图收回,两只手也去整理头发,结果越弄越糟——头发变成了毛燥的鸡窝,泪水也沾满脸面,仿佛天都看不下去,在我脸上降临一场大雨,以此来冲刷我的屈辱,或将我的狼狈尽显,来嘲笑我。

我狠狠地把腿抽开,低着头注视他:“我是在为你哭,哭你瞎了眼喜欢我这个傻逼,哭你没长脑子不懂得是非利害!好了,滚吧。”

不管他的呆滞,我头也不转地快速跑开。

“多麽狼狈滑稽啊。”我自嘲地笑笑,然後就要继续沿着这条路走走。

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身後喊住了我。

“山老师。”

这个点,在八大关碰见单志霖还算是一件稀奇事,至少我从不会觉得他能在这个点起。

他小跑到我身边,未曾停下,双手来回摆动,脚尖交换着地踏步。清晨的温度还有那麽一点儿湿冷,他没有穿昨日的小袄,就是第一次见面时的穿搭,额头上已经渗出些许汗。

“怎麽起得这麽早,换地睡不着?”

“不是,”他喘着气,“我这个人有晨跑的习惯,昨天是因为太累了才耽误了。”

自上大学开始,单志霖就喜欢早起围着校园四处慢跑,年年体测都属于优秀范围。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他毕业都不曾间断,哪怕是考研复习期间,他也会坚持户外运动,保证让自己在动脑的时候也得让身体运动起来才好。

他说,总不能让学习把身体搞垮。只要他还是健康的,那麽就一定会有机会挣钱,但要是拖着半死不活的身体,那就悬了。何况他还说之前他家里人有让他去考编考公的打算,如果他身子骨不好,到时候也得被体检刷下去。

如此一想,他说的话全是道理,我不禁为自己如今的模样感到难以言喻的悲哀。我爷爷从小就给我灌输公务员的思想,让我长大後势必要去参与国考,只因他那些有能力的老朋友的孩子不是在编人员就是省厅工作人员,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不甘落後,自己没能力就把希望寄托在小辈人身上,到死也没能看见家里出个官,反倒养出我这个精神病。

我有些庆幸他死得早,要不然他得从棺材里跳出来,健步如飞来到我面前甩我几巴掌。

想到这儿,我竟还能暗自一笑,转眼看见单志霖还在原地颠着:“你难道不累吗?”

“累什麽,接着跑啊。”他拿出手机给我来回划着今日任务路线,“走啊,一起跑。”

我笑着摇头拒绝:“太懒,我跑不动。”

“没事儿,”他没废话一句就牵住我摆在面前对他婉拒的手,“我拉着你不就行了。”

单志霖的手很大,大概是常年奋笔疾书的原因导致略显粗糙,但无论如何都要比我的有力丶有温度。我被他拉得趔趄一下,他马上提了提胳膊,手上传来的力度紧锁我的左手。

“老师,每天出来跑一跑,当精神处于活跃阶段後,你的灵感或许来得更快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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