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宋槐不是,她超出陈丰意料,她的柔弱是僞装,锋芒挡不住,像狼一样露出獠牙争夺资源,但最终结束了这个话题,去饭店後,宋槐向他口述,PPT上的发展方向和规划也倒背如流。
宋槐说话时,陈丰认真倾听。
陈丰也认真看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很漂亮。
眼头稍尖眼尾偏长,眼睑下方很明显一道卧蚕,棕黑色瞳仁,光线一照,亮晶晶的,倔强中带着柔软,有着未经世事的冲莽和澄澈,这是个不可多得的东西。
-
在草原上的片场很难熬,同系列戒指要搭配很多衣服拍照,男艺人还要求拍到一半补妆,温诚无时无刻不想下班,飞去宋槐身边,好好抱一会儿她。于是他问宋槐,“你在哪里。”
“还在工厂。”
“今天能不能早点下班。”
“有事找我?”
“有。”
“你要干什麽。”宋槐问。
“做男女朋友该做的。”
奔着约会去的温诚,收工就风尘仆仆打车去工厂前,天色已经变暗,火烧云连着山峦,日月同天,温诚站在门口等人,来回踱步,努力平息不断跳动的滚烫心脏,终于还是没在冲动下闯进去。
他怕宋槐生气,只敢望向厂内,夕阳勾描她的身影,瘦小清癯的人,站在偌大的货架前清点,工装衣宽松,裤腿却紧绷扎起,领口竖立,马尾辫高高束着,发尾不时扫过肩膀。
宋槐为了省钱,自己在里面整理。唐迟莹莹他们下班就进工厂参观,捧着颗好奇心跟在宋槐身後听她介绍。
莹莹表情特别夸张,“我去,这货架真高,好酷啊,像变形金刚一样。”她看宋槐一身工作服,头发扎起,淡然自若的样子更帅了,“你这个工装也好帅啊。”
宋槐安安静静的,听两个人说话,
“门口站了一帅哥,明显在等人,你认识?”
“男朋友吧。”
“不会就是阿金说的什麽总监,追你那个。”
三道目光闪闪的望向她。
宋槐点点头,“嗯,他今天接我。”
“那你也真能沉得住气,好帅一个男朋友外面站着,你还能脸不红心不跳的给我们讲汽配。”莹莹拉着宋槐往出走,“让我们也见见。”
一位清隽帅气还高挑的男人站在门口,眼底含笑看着宋槐,又走前几步搂着她的腰,那麽顺手,真是郎才女貌,莹莹眼睛发直看得目不转睛。
那只手在宋槐腰间,用力握着,衣服都变得褶皱,他指尖回拢,感受她衣服里温热的皮肤,宋槐想让他松开,递给温诚一个警告的眼神,可他不吃那套,那表情在说:给我老实站好。宋槐没再挣扎,也变得和他一样,大大方方的。
对面的那三个都笑着,七嘴八舌:
“不耽误你们约会了,我们这就走。”
“要去哪里啊。”
“用你问麽电灯泡。”
莹莹突然觉得世界上有例外,那天说男人新鲜期太短,追了女人很快会抛弃,但她至少觉得温诚不会那样,他看起来那麽好,那麽负责,那麽有担当,宋槐也是杀伐果决的人,这段感情谁更费心高下立见。
只怪她自己遇到渣男,还对前任念念不忘。
莹莹满是祝福的眼里闪过落寞,“太般配了,祝福你获得这麽美好的爱情。”她不吃醋,不拈酸,是一个女性,对另一位女性的祝福。
宋槐捕捉到了那个眼神,握了下莹莹的手,对她浅笑,“那我们先走了,你们路上慢点。”
温诚往那儿一站,就特别拿得出手,体面的招手告别,
“走了,再见。”
“再见。”
“咱们分头走吧,不当电灯泡。”
和温诚走在草地上,宋槐不自觉的往深处想,对爱情和男人抱有希望的人,就会觉得遇到爱情是恩赐,是幸运。
“看来是我不正常了。”
“你又想什麽了。”温诚揉揉她头发,想问问那个脑子里每天塞什麽东西。
“正常人会觉得遇到感情很幸福,我下意识想到的却是爱情阴暗面,如果看到结婚或者表白,我会想,干嘛答应,多想想鸡毛蒜皮就不会笑那麽开心了。”
温诚攥紧她的手,像将她锁住,“闭嘴,不想听了,我想和你开心点,今晚别回宿舍。”
“去哪儿,你要带我夜不归宿麽?”
“去我酒店。”
“哦,”宋槐擡起头看他,“你要干什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