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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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

亲爱的乔纳森,

请原谅我如此唐突地向你去信,若非听闻你回到基督城养病的消息,我一定不会提笔写下这封信。在这封信的起始,请允许我祝你身体康健,尽快痊愈。如果你读到这儿,肯定会在心里笑我这麽严肃,或者扬起信纸给艾琳看——假使她此刻在你身边的话,请代我向她问好。这样严肃并非我本意,只是在听到你在意大利作战时负伤的消息後,我实在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匆忙提笔,不知不觉便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希望这封信能顺利送达你处。普利茅斯港

尽管里奥·罗斯菲尔德尽可能地缩在卡座角落,以最不起眼的姿态写这封信,可还是在字母H写完之前就被仓促地打断。午夜一点钟的TheKingArms酒吧内灯光昏暗,维拉·琳恩的歌声被喧嚷的人群挤弄得破碎不堪,但偶尔还是有只言片语传入耳中。里奥在脑中拼凑起完整版的We’llMeetAgain,充当写作背景音,希望能抓紧时间多挤出些墨水。在吵闹声中,几个人涌入最拐角的卡座,也即他所在的位置,蹒跚的步伐足以证明他们醉得不清,四溅的啤酒使里奥不得不卷起信纸揣进怀里,以免被弄脏。在把钢笔插入内侧口袋之後,他的肩膀果不其然被一只手紧紧抓住了。

“韦伯中尉。”他抖开对方的手,不耐烦地说,“我差点儿没把钢笔弄折,这可是最後一支笔了。”

“没关系,没关系!”个头中等的犹太人操着带有德国口音的英语在他耳朵边喊道,“难得上岸几天,不多喝几杯,你怎麽还孤零零地坐在那儿写什麽信?”

“你不知道,太平洋岛国上有妞儿眼巴巴地等他呢。我们的玫瑰先生,说说吧,是毛利妞儿还是萨摩亚妞儿?”亚历克斯·惠特克的声音格外洪亮,盖过优美的女声。这位年轻的海军中尉不知从什麽地方冷不防地冒出来,扭捏作态地吹了声口哨,很快,周围响起一连串呼哨,其中不乏揶揄的笑声,活像平时站在舰船栏杆上大唱反调的信天翁。

里奥耸了耸肩,露出一个无奈的笑,擡起右手,示意口哨声歇一歇,才慢条斯理地回答道:“我可不像惠特克爵士那样有七八个妞儿排队等着。唉!”他佯装扫兴,叹了口气,“躲不过你们死缠烂打,喝几杯吧。”说着,推开面前的咖啡杯,站起身。打从一开始,里奥就没有抱着把这封信顺利写完的念头,也就不会失望或者恼怒,几乎算是随波逐流般被几名同侪或拖或拉地簇拥着,也挤进人群里,紧接着被灌了几杯不同品种的酒,微醺之间又被人搀着胳膊跳起即兴小步舞,快活了一会儿。他的酒量虽然不错,但以防被灌更多的酒,他还是装出一副昏沉的样子,和酒吧里的所有海员们一起享受难得的陆上夜生活。

当然,是没有妞儿的那一种。

三个小时後的凌晨四点,他陪同先前大放厥词“至少要喝到天亮”的犹太人约阿希姆·韦伯站在普利茅斯市中心的联合街街口,拍着对方因呕吐而颤抖不止的背,再一次想起远在大洋彼岸的乔纳森·弗林,他们共同度过的丶短暂却璀璨的日子,以及他念念不忘的丶新西兰的山脉与海洋。

“你刚才说……”吐掉一肚子啤酒之後的约阿希姆清醒不少,勉强点了一支烟,没抽几口,也许是无聊劲儿裹挟着倦意涌上来,他双臂搭在路边的邮筒上,打了个哈欠,随口问起这个问题,“你别怪我爱打听,纯粹是无聊……那封信……你的意思是……不是写给女人的?”

里奥犹豫了一下,决定诚实作答:“不是。”

“难不成你是个鳏夫?”约阿希姆闻言迅速挺直身板。

里奥差点被自己的唾沫呛到:“也不是……难道只有这两种选项?”

“好歹也是一条船上呆了这麽久的兄弟。”约阿希姆打量着他,从头顶到鞋底,眯起眼睛,似乎想用眼神在他身上穿出一个洞,“从没见过你这麽洁身自好的男人。你瞧见酒吧那女招待看你的眼神了吗?恨不得当时就——”他摆了摆手,冲着某一个方向擡起下巴,“而且,你甚至没和他们一起。”

里奥顺着他的目光望向道路尽头,昏黄的灯光下稀稀落落地站着几个女人,在夏夜的热风中摇着手上的扇子,或者随处捡来的旧报纸丶揉皱的旧传单,四处张望着,一些人甚至将裙摆撩起来擦汗。她们所等待的正是一群水兵一样的男人——他与他的同侪们——在海浪和风暴中颠簸摇摆,时刻承受着生命的重压,只等着回到安稳的陆地上用赚来的工资大笔挥霍,花在啤酒,香烟和女人上,毫不吝惜。

从这一方面来看,里奥与他们并无不同,都选择将时间投注在某一方面,也都不敢期待明天,而这或许正是里奥迫切想要写完手头这封信的缘由之一。

“但你也没有。”里奥打了个手势,示意这并不重要。

“我曾经有……我是说,女人这类的事儿,不过也只是和一个女人。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在我从纳粹德国逃出来之前。”约阿希姆坐在台阶上,吸了一口烟,掀起眼皮,看着烟雾在灯光下消散。灯光般迷蒙的醉意仍残留在眼中,但他恍惚的神色却像是想起了许多往事。“我的海德薇,没能和我一起逃出来。我们跳下火车,沿着铁路狂奔,我几乎都能看到瑞士境内的阿尔卑斯山,但纳粹的士兵从背後击中了她。她倒在距离我三米远的地方,就在我後面,而我甚至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转身拖回她的尸体。事情就是这样,我拼命逃跑,前面冒出几个士兵,我躲进灌木丛,他们又向我开枪,我命大,没死,但那东西左边整个儿没了。”他指了指下身,“所以,亚历克斯那个嘴臭的小子说我性无能,也不算错。”

“我很抱歉。”里奥闭上眼睛。他难以想象,在白色的大雪中,漆黑的铁轨和猩红的鲜血交错着延伸,直到生命的尽头,究竟是怎样一副残忍景象。除此之外他不愿多想,他不愿想任何一人的死亡,无论是身边的战友,还是远方的亲朋,尤其是乔纳森……他默默地握紧了拳头。

“哦,不。”约阿希姆摇着头,从台阶上蹒跚地站起,勾住里奥的肩膀,“该抱歉的不是你,是那帮该死的纳粹畜生,他们是猪猡,是魔鬼。我逃了出来,从那之後我存活的意义就是消灭这个邪恶的政权,但在这之後……里奥,你知道盟军在北非和意大利都获得大捷吗?隆美尔和墨索里尼节节败退,等到我们消灭了他们,我又该去哪里?我不想回到德国,那里有太多该被埋葬的记忆,也许,我也应该选择那些避世的岛国?说不定……”说着说着,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笑,“我也能找个新西兰女人,你说是不是?她们是不是和英国女人很不一样?”

“如果你指的是她们曾经和男人们一起淘过金丶出过海的话,是的,她们很不一样。”里奥说,“当然,不止是女人有所不同。”

十三岁的里奥·罗斯菲尔德第一次踏上那个位于南太平洋的岛国时,并没有料想到,这个国家在几年之後将会变成他最魂牵梦萦的地方。但在当时,长达一个半月的海上航行足以打破他对新西兰的所有美好幻想,使他在踏上相比起伦敦港而言堪称破旧的基督城时胃里反酸,几欲作呕,只是碍于父亲在场,才不便流露厌恶之情。

“那不是英国人在画报上看到的天堂岛,景色优美,富有异国情调。唔……我是说,请允许我纠正刚才的措辞,她的确风景优美,毛利人称她为奥特亚罗瓦,意为‘长白云之乡’。我这样说,你应当可以想象出一副画面。当地的原住民身材健硕,擅长航海与捕鱼。最先殖民的荷兰人不少,後来移民到那里的英国人也很多,除此之外还有中国人和印度人——你知道的,他们在哪儿都很多。移民们多为淘金丶谋生或躲避战乱而来,可话说回来,谁又不是呢?“里奥轻轻笑了一声,那只是气音,听起来像是嘲笑,也像苦笑,他弄不太明白自己为什麽会这样,或许是因为所有人殊途同归的命运,在那时的他看来,这和流放没有什麽区别,但他绝对想不到,後来的自己会习以为常。

“你也是其中的一份子?”

“一开始不是,不过後来,很不幸,我不得不留在新西兰,成为衆多移民之一。”里奥猛吸了一口手里的香烟,使烟雾充满肺部,再缓慢地沿着鼻腔喷出,缭绕的烟雾像极了基督城的雨夜和晨雾:潮湿,厚重,令他晕眩。“起初,我只是随父亲前往新西兰进行贸易考察。大萧条使父亲的运输公司不堪重负,最终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澳新两个殖民地。不过父亲放弃了澳大利亚的航运版图,因为在大萧条末期,澳洲早已像一条肥硕的盘中鱼,被瓜分殆尽。”

“一场盛大的自杀狂欢,不是吗?柏林的上吊人数与股价上涨呈反比,债券成了废纸,没人关心执政党究竟是哪个,大家的鼻子里满是铜臭味儿。那时我在街上开出租车,亲眼见到过有人从博斯楼顶一跃而下,脑子在我面前开了花。”约阿希姆淡淡道,“你们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当时,我满心期待着不会在新西兰的土地上停留太久,最长不过一年时间,等父亲和这里的贸易商谈妥,我们就可以返回伦敦,尽管我们在伦敦已经一无所有。但事实上,那是我在开战之前最後一次回到不列颠的土地。“里奥跺了跺脚,将散乱的头发捋平整,才拢起军服外套——往事种种让冷意不知不觉爬上脊背,竟然使他发起抖来。

十三岁不是经历变故的好年纪。里奥不得不说,母亲的因病离世对父亲是不小的打击,对他当然也是,只不过这打击远比不上离开熟悉的城市,踏上异国的土地时内心所産生的震荡。正是在那时,乔纳森·弗林如同一只白鸥,闯进他暗淡无光的生活。

里奥记得,他起先只听到歌声,轻盈丶明快,随风飘进他耳中。循声而去,他在海滩边看到了那个身穿亚麻衬衣和短裤的男孩。在冷冽的海风中,男孩光着脚,脚踝被翻涌着的海浪舔舐,而他浑然不觉。他似乎没有听到里奥的脚步声,也许真是如此,毕竟海浪声那麽大,足以吞没一切。一瞬间,里奥甚至觉得就连男孩也会被海浪卷入水底。他看上去那麽单薄,在阔大的海潮面前。

里奥走到距离他十步远的地方停住了,听他唱完那首歌。那是一首毛利歌曲,里奥在别处听过,原本铿锵有力的船歌被男孩唱出,似乎饱含着对海洋与风的眷恋,使他想起弥留之际的母亲与渐行渐远的伦敦港,竟然悲从中来。里奥就这样继续看了男孩好久,直到对方注意到他的视线,转过身来问:“你是谁?”

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男孩并不十分警觉,反而带着一些关怀的意思。见里奥不回答,他似乎欲言又止,但停顿一下後,还是说道:“你哭了。”

什麽?他似乎突然听不懂英语,只看到男孩的嘴一张一合。在潮湿的海风中,他近乎机械地去摸自己的脸,摸到一掌心的泪。像是被烫到一般缩回手,他几乎感觉得到耳朵根在发热,犹如一个烧红了的蒸汽锅,不知道手脚该怎样摆放,甚至双眼应该朝哪里看。

“你是那个从不列颠来的男孩吧?你在想家吗?“男孩走上前,从短裤口袋里摸出一方手帕,放在他手上,“这个给你,如果你需要的话。”

他将手帕紧紧攥在手里,那布料不是很柔软,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粗糙,但他紧紧地攥着,让布料摩擦掌心,吞下更多的泪水,在确定不会哽咽之後,说出自己的名字。

“里奥,里奥·罗斯菲尔德。”说完,他停顿了一下,飞快补充道,“我才没有在想家。”

男孩友善地笑了:“我是乔纳森,弗林家的长子。很高兴认识你。”

普利茅斯的夏末已经开始降温,冷意不逊于十年前他与乔纳森相遇时的午後海滩。他突然想告诉自己的战友,他并非没有挂念的人,那封信就是证明,只不过他永远不可能毫无负担地说出那个名字。如果约阿希姆追根究底,他会说,那是他来到新大陆之後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他会抱着一丝侥幸期待约阿希姆猜出他的言下之意,也会为这个可能而恐惧。

他深深明白自己的心意,只不过他不知道这一切因何而起,又会走向怎样的终点。或许他能够把握住的,只有在开船前,在这封一定会完成的信上,盖上寄往新西兰的邮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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