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不过呢,关于接吻这件事,还是不能太由着癖好明显的小狗。
“没事,看不出来的。”
电梯里,傅眠捧着沈熠的脸,指腹从对方唇瓣擦过,仔细去看会发现本就饱满的唇肉有些红肿,甚至下唇中间有一道浅浅的咬痕。
“我服了你了,”沈熠抿抿嘴,试图让嘴唇看着正常一点,嘴巴变红说话间就显得虎牙更加洁白,
“你不知道一会儿要开会吗?”
他数落着看向傅眠,却发现对方看似认真听训,实则眼神早就黏在虎牙上移不动了,沈熠顿了顿,神情就有些挫败,觉得小狗爱咬人这毛病一辈子都改不好了。
他想着伸出手,本想捂住傅眠的眼睛,只是看到这人轻颤的睫羽,沈熠的手就拐了个弯,拽拽男人长而不翘的睫毛,临了带着点不甘,他恶狠狠地说:
“下回你开会之前我非要把你嘴巴咬流血。”
眼睫被轻柔的拉拽,不疼,但误触眼睛的错觉还是让傅眠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听到沈熠的话,沉默两秒,平静回答:
“也行,”停停又道,“现在不是就要开会吗?现在来吗?”
这样岂不是别人一看就知道沈熠和他接吻了,简直就像是打上了标签,他想的眉眼愉悦,眼尾都上扬。
沈熠还没说话,倒是飞在半空的《商业至尊》崩溃大喊:
“我受不了了,这才不是龙傲天,我受不了了,你个变态男同把我霸气威武的龙傲天换回来!”
“不是,你说谁呢?一边去。”傅眠听不见,沈熠又不乐意了,他把人搂进怀里脑袋摁在自己颈窝,不让人看见自己的动作。
接着一把拽住书精的翅膀,像拎鸡仔一样把书拎起来,他说:
“你会不会说话?礼貌点行不行?谁是变态啊?”
话没说完就感受到脖颈皮肉被人用牙轻轻磨蹭,沈熠动作一顿,面色不变,
“这叫爱的深沉,你懂不懂啊?”
书精使劲挣了挣,没能逃出沈熠的魔爪,只能冷笑两声:
“你们俩简直天生一对,赶紧结婚锁死吧!谁家姑娘禁得起这种祸害!”
你个种马小说你还骄傲上了。
沈熠撇撇嘴,才懒得搭理它,手一松让翅膀滑落,柔软的羽毛滑过指缝,接着就听见啪嗒一声书本落地的声响。
他又叹口气,无视书精的哼唧,捏着怀里人的後颈将人扯远:“行了,别啃了。”
再啃下去有小东西要疯了。
傅眠胸膛起伏还喘着气,他擦了一下嘴,毫不在意地道:
“没事,专用电梯,没监控。”
说这话时眼神飘忽一瞬,心想没监控,也没其他人能乘坐,在这儿干点更过分的事都没人知道。
沈熠丝毫不知道他脑袋里都想了点什麽,只是听到这人的回答脸上露出一点无奈,手探到口袋里想拿出纸巾给他擦一下嘴边的湿痕,结果手刚摸到口袋就发现不对。
“怎麽了?”傅眠见他皱眉翻口袋不由去问。
“唔...”沈熠伸手按了临近的一层电梯按钮,“我好像把开会要用的U盘丢车里了...”
应该是刚刚接吻的时候动作太大,U盘从口袋里掉出来了。
傅眠看他按电梯的动作知道他是要从电梯出去然後走楼梯下去,就道:
“我去拿吧,还有半个小时你上去准备一下。”
也不是多大点事儿,沈熠想了想答应,又道:“那让电梯给你送下去?”
他说着就要按电梯按钮,被对方伸手拦住:
“没必要,几层楼的事,”说话间电梯已经开了,傅眠一边踏出去一边对人说,
“我找不到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注意接。”
沈熠应了一声,趁他不注意将书精也扔出去,快声嘱咐:“你跟着他去一块找,他要是没看见你看见了,就等打电话的时候告诉我,我再跟他说。”
话罢和傅眠挥挥手,趁书精没反应过来之前关上了电梯门。
小东西吵死了,还是交给听不见的人比较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