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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小心念出了声,被城隍听到,他紧张地问道:“什么鬼气?你可别乱说!江城里已经五百年没有过孤魂野鬼逃窜了,所有的生人化鬼时,都在第一时间被鬼差带走,不可能有鬼气出现在江城,这可是我亲自监督的,你别坏我名声啊!”
土地知道,城隍归冥府,平时的工作里,有一条就是要保证城中的死人都按时去冥界报道,然后再入轮回,不可以有贪恋人世,不愿离开的鬼魂。否则就是玩忽职守,罚俸禄不说,严重点还可能会被贬到偏远城乡,一年香火都不够生存,逐渐仙体难以维持而灰飞烟灭。
“没事没事,我就是瞎猜一猜,哥哥别紧张。”
话说回沈明柔,从土地庙回家后,纠结了一番,要不要收拾行囊逃跑,但是因为现在人间大数据联网,不向以前改身份那么容易,重新换个城市开始,要去找黑市的小妖高价买身份,又要找工作、搬家。
她看着手机短信提醒的银行余额,还有压箱底的只够买身份的金条,陷入了沉思。
自己很多年前,还是会攒下铜板为了将来考虑,但是每次朝代变换,她的银钱就全都成了废纸烂铜,辛苦做工挣得那点钱也不够买什么贵重的古董珠宝,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后来索性挣多少花多少,再也没了攒钱的习惯,前两年还因为盲目投入到股票市场,赔了个盆干碗净,目前手里的这些,估计是不够自己逃到新的城市撑过半年的。
她心想着:只要我坚持不承认,不放出神力,那土地就拿我没办法,以为我真的严重失忆,帮不上他的忙,就会自己放弃了。现在若是逃走了,反而显得心虚。
不过我现在灵气全无,身份也做得万无一失,就算是玉帝来了,也看不出我与凡人有什么分别。不知道那个小道士是如何找到我的,我踢他那一脚,也没有仙力护体,看起来应该只是个呆呆的凡人。
沈明柔支着脑袋想了半个晚上,不知道仙界发生了什么,突然要找神女,看来得找机会去黑市打探一番。
妖族的黑市,在江城的河边,每个月的十五阴气最盛的时候,有些小妖会出现在此。消息灵通的凡人或是妖族,这个时候都可以来这条河边交易,这里大家都只有一个身份,就是买家。不管你是妖是人,只要钱给到位,仙丹或是人血,都可以买到,只是是真是假,就看你眼力了。
沈明柔也是活了几千年的人了,每次选新的城市,都要先去黑市转一转,如果这黑市规模较大,卖的都是些兵器尸体,那说明这城中不太安定,妖族泛滥,还会常常仙妖因地盘争斗,不适合她这个身份敏感的人居住。
如果像江城这种,只有零零散散的小妖,卖点丸药或是给不杀生的妖怪搞来人血解馋,那说明江城的妖族还是安分守己,仙族管理有方,百姓安居乐业,城市一片安宁。
沈明柔决定目前还是做好自己的人间社畜沈明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这天一早,沈明柔用了两层遮瑕,才把自己重重的黑眼圈遮住,精心画了一个日系妆容。以前忙季的时候,沈明柔很少化妆,一个是因为底子比较好,虽然在人间蹉跎千年,但是岁月不败美人,尤其是神族的美人,微微有些细纹,也是正常;另一个也是嫌麻烦,每天化妆卸妆加起来就要快一个小时,还不如多睡一会,自己又不能跟凡人谈恋爱,化得太美反而会招惹是非。
但是自从认识了花子潇,每天上班前不自觉地就往化妆镜前一坐,她给自己的解释是,万一哪天吵起来,被人拍下来传到网上,自己素颜也太没气势了。
“8401,我网上点的。”沈明柔一进门先四下望着,看看有没有那个人的身影,一阵失落后,转过来才惊讶说道:“是你?”
霉运缠身
沈明柔眼前正是身穿咖啡店工服的元贞。
“小姐不是让我找个班上嘛,我觉得小姐上次说的很对,邪门歪道不能走。”元贞把咖啡递给沈明柔,一脸认真地说:“沈小姐,其实,我上次不是故意骗你的,我……我……我其实是,喜欢你!”
“啊?”沈明柔本来要去接咖啡的手,停止在了半空,心中暗忖:这人是不是脑子真的不太好使啊!
“沈小姐,我是在这边经常见到你,觉得你特别好看,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听你跟朋友在路上说,最近特别倒霉,就想着可以借机约你出来,那些花里胡哨都是我想出来的小剧情,想用点新鲜的吸引你注意,本来当时要是你不踢开我,我是准备跟你说,我是天庭派来保护你的,希望你给我个机会,跟我在一起。”
沈明柔自然不信他的鬼话,只是内心赞叹,这么假的理由,他也能说出来,谁家告白会找荒郊野岭凌晨告白啊!别是在山上待时间长了,真不食人间烟火了?
而且但凡是个正常人,也不会认为找个土地庙演个戏,就是新鲜的告白戏码吧。
沈明柔知道他们找自己有原因,为了了解他们的目的,沈明柔决定静观其变,先不戳穿他,将计就计。
“诶?你们认识?”正说着,花子潇从后面掀开门帘,低头走了过来,正好看见二人在谈话。
“不认识。”沈明柔刚想说话,元贞抢着矢口否认,想来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那晚的荒唐事,沈明柔也不想让花子潇知道,自己为了转运真的跑到城外去求神仙这种蠢事,倒也没承认。
“不认识不能打招呼?打了招呼不就认识了。”说完她拎起一个大大的包装袋,扔到了花子潇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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