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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千人队本身就是土匪居多,见村中多妇人少青壮,马上起了歪心,连村长久病的婆娘都没放过,老头孩子全打死,女人用绳子捆着双手拖着走,当然不会一直带着,人能饿多久就带多久,饿死了拉倒,粮草是不可能分给她们的。
这支千人队脚程还算快的,正好赶上下河村青壮所在的那支讨逆军,一见到面还有说的?村长家老二看到自家老娘和新媳妇儿都被捆着走,眼珠子顿时红了,一个村子的年轻人也都红了眼,两方直接在南阳就打起来了。
南阳这边人口多,而且青壮汇聚,听说有南郡的军队来屠村抢人,顿时讨逆也不讨了,一拨拨人冲过来就动手,接下来还有南郡的兵马想过境?门都没有!
世道乱,见过血的年轻人总是不安定的,五月末的时候,就有南阳军以报仇为名去屠南郡的村子了,邻居往往能发展到世仇的重要阶段就是你给我一下,我也还你一下,几个回合下来就成了世代血仇。
除却南阳,还有不少诸侯过境之地也在发生一起起血案,有的起初是劫掠,但只要打破了第一个村民的头,接下来就不再有顾忌了,未必是想搞屠杀,但只要有第一个人动手砍杀了阻拦的青壮,尝到了尸体边上摸钱串,不必费事抢夺的甜头,第二次的时候就会“熟练”许多,第三第四次,就会以杀人为勇武的证明,甚至排挤不杀人的同伴。
人不能染上同类的血,一旦染上就会生病,疯病。那种心绪就像是疯马拉车,车轮滚滚向前,除非撞上南山,否则是回不了头的。
被三大反王压制了两年的乱世,在末路王朝最后的呼唤声中,还是回归了血腥的本质。
第159章
盛夏时节,大会诸侯。
林一从泰山郡出发,过鲁郡、定陶、陈留,也来会盟。她带了约莫八千人,队伍多青壮,骑兵三百,步兵披甲,这趟出来身边带着崔殊和呼兰霍兰,还有一名女将金玉兰。
金玉兰年纪在三十上下,很是爽快健谈,从军后不久就因为剿匪有功连连升迁,在不打仗的时候,林一军中升迁也是按人头数来的,金玉兰按雪域的带兵习惯,算是五百兵主,说明她剿匪的数目要等于这个数字。
呼兰霍兰和崔殊不是很熟悉,他对不熟悉的人就一个词,沉默,于是一路上少有回应,崔殊话多,正和金玉兰解释这趟的目的。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主君曾经孤身一人来到胶东,打下整个胶东,但是如今是诸侯会盟,鱼龙混杂,指望从别人的队伍里拉人头充军,自身是要有资本的。”崔殊很和善地说道。
“八千兵马正好,适当的装备优良,以显示实力,主君不惯劫掠,所以我们带上粮草辎重慢慢走,而主君是女子的事情天下皆知,突然出现一路从未听说过的小反王,又是女子之身年龄近似的话,会很容易惹人怀疑,所以需要主君披战甲铜盔,扮做男子英姿。”
林一从前头回过头瞅崔殊一眼。
自家缺德军师平时话虽然也不少,但和陌生的将领说这么多话,也有一点点奇怪了嘎。
金玉兰却是一身的慈爱母性,看着林一又回身过去的背影,啧啧赞叹道:“我们大王真是做女儿也美,做男儿也英武,我家诗诗就是年岁小些,要是合适,大王又真是男儿的话,这个女婿真是抢也要抢到手的。”
对于金玉兰母女的事,崔殊也知晓一些,他略压低声音问道:“江骋也是英雄豪杰,金大姐怎么看不上他?”
金玉兰连忙摆手又摇头,不说妾不妾的事,谁家好人一年娶十四个侧室偏房,每家还夹带两三个陪嫁娘子呀?真把后宅当后宫了,更何况那江骋后宅里才出过事,除了那脏心烂肺的东西,哪个做父母的舍得把娇娇女往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送。
她这是还没从年岁尚小的宋诗诗那里听闻江骋一心一意守着正妻睡觉的事呢,要是知道,马上脸色更难看:必是个硬不起来的货色,专门祸害好姑娘。
崔殊笑得像个猫一样,胡子往两边舒展,“如今常山郡重兵把守,我韩弟与段凛共同驻守,二王子前往江东联盟陆行也十分顺利,再让主君混入会盟队伍之中搅搅浑水,此战必定旗开得胜。”
招数是王澈支的,实行是崔殊做的,林一感觉确实还是很有条理,但是她马放慢了些,还是伸手戳了戳崔殊的肩膀,“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咱们军中大多是河北胶东辽东的口音,和别人混在一起的时候,口音会露馅的吧?”
平头百姓和世族从小学两种语言可不一样,一辈子只会说方言的占九成,能说点蹩脚外地口音的都少有,这也是很大的问题,直接告诉别人自家来自林一地盘上?
说实话,这点不管是王澈还是崔殊都漏算了,林一也是带兵途中越听越不对劲才想到的。
但崔殊脑瓜子略微一转,就道:“沿途我们再收些河南兵,不必考虑太多,去会盟的诸侯除非特别心细布置探子,否则只要不入我军营,很难发现我们这边的杂烩口音,如果被问及,就说收拢的流民军,大多数人不了解我们的情况,推己及人也会觉得从燕齐之地逃荒的流民成军不是大事。相反重点,我们要为主君制定一个合理的身份。”
林一洗耳恭听。
崔殊咧开了嘴巴,指了指自己,“范阳崔氏前宗子崔殊,自幼聪颖异常,入仕后被魏帝针对,贬官流放,失踪数年,如今携大军归来……”
林一指着不远处的峡谷,“滚!”
崔殊不开玩笑了,解释道:“有名气的肯定不行,但也不能没有名气,*先敬家世后敬人,尤其是反王群体,不能在洛都有太多认识的人,我就不行,我在洛都的名头还是有一些,有名气又不能太大,只能从家世上入手。”
林一撸起了袖子露出了强壮的臂膊,声音粗噶,“恁说不说?老实点!”
崔殊虽然拥有单手擒韩大将军的膂力,但面对巨鸟的胁迫还是屈服了,赔着笑说:“所以大王可以冒充琅琊王氏子弟,王宣不行,他早年在洛都也出过名,不过王宣有两个弟弟,王信和王醉,一个二十四,一个十九,大王可以冒充二……”
他又瞅了瞅林一男装后显得年幼一些的脸庞,改口说道:“十九的王醉,他表字听莲,小妇所生,巧合的是那小妇的父亲是王氏家将,我们军中正好口音混杂,可以说成琅琊沦陷后,王醉不服大王,带着王氏部曲出走,路上收拢了些流民。”
林一皱眉,她的身体是恒定在十八岁的外表,冒充个十九岁的少年郎也还行,只是她显得有一点忧愁,凑近了问他,“俺扮男人能行吗?会不会很明显,俺也只是换了件衣服而已,像轮廓长相之类的,俺能中?”
金玉兰很沉重地捂住了嘴巴,背过身去。
而崔殊很认真地端详着林一的外表,琢磨着说道:“是有些过了,世家子前几年流行面上敷粉,修眉簪花,就算这几年不流行了,也不会弄到大王这样粗糙的地步……”
今天的后半程路,崔殊是被挂在旗杆上的。
抵达陈留郡时,林一遇到了第一支要赶往洛都的队伍,是个八百多人的乡勇队伍,由一个县尉两个村长带队,全是步兵,粗布麻衣,手提肩挑着行李和粮筐。
县尉四十来岁,一脸的坚毅之色,身边有几个长相近似的后生护卫,远远地见到林一这支军容整肃的披甲军士,就大步过来,抱拳询问道:“敢问是哪家贵子带队,可也是往皇都会盟的吗?”
林一很有礼貌地从马上跳下,也回以世家礼节,并指为礼,鸭子嗓低沉地道:“正是,在下琅琊王氏子名醉,字听莲,家父王仪,如今父兄皆在敌手,不得已而从贼,令俺在外奔走,盼俺会盟成功,救家乡父老于水火。”
县尉也很客气地拱手道:“俺们是小黄县的乡兵,公子叫俺老田就中!这位是俺二伯,公子赏脸就喊声田二伯,这位是俺丈人吕翁。俩都是小黄县底下村子的村长。这回领着乡亲们去会盟,也是想给朝廷出把子力气!”
林一就很感叹地说:“是啊,没想到朝廷到如此份上,还能有这样的心气,打完了妖女打西北,好叫天下太平如初啊。”
她的声音还蛮大,自家队伍里不少士卒眼神诡异地张望过来,至于演技那是一丁点都没有的。
田县尉反而觉得还是年轻人想法少,看林一也面善,不由沉声点了点她,叹道:“哪儿恁容易啊!眼下也就是豁出命拼一把罢咧。西北那块儿嗐!”
林一才发现这边的人是觉得她不如江骋厉害的,虽然战绩一看差不多,但是江骋是杀出来的名头,她没有搞过屠杀,还格外注意控制战损,就导致打她好像比打西北容易许多。魏帝老头除了比较恨她之外,也是权衡过的,比起宣布西北是逆贼,拉拢林一去打西北,他还是觉得西北这边更硬实,林一是个软柿子。
两支队伍很自然地走在了一起,林一还分了田县尉这边十几匹马,让两位村长老人家也是吃上了磨裆的苦。
田县尉是会骑马的,从姿势就能看出来,他轻轻拍了拍马脖颈,有些追忆地道:“俺年岁轻那会儿,在皇城根儿禁军里头当差,骑着马绕过宫墙转悠。嗐!一眨巴眼快二十年喽……那咱儿日子多安生呐。现下可好,到处闹反贼,这世道往后咋样,真真儿说不准咧。”
林一没吭声,因为不知道咋回,她就是反贼之一,但她没觉得这是自己闹出来的事,田县尉感叹了一会儿,略微压低声音问林一说:“那壮士生得不似魏人面貌,俺瞅着倒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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