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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精
阳光洒满庭院,炊烟袅袅升起。海格家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琳达将发酵好的杂面团揉成一个个长条,在上面划了几道纹路。接着抹上浅浅的一层油,码放整齐後,将它们送进了烤炉。
里斯的妻子法拉在菜地里摘了满盆青菜,清洗干净後,做成了美味的青菜汤。
一家人洗漱完毕,围在餐桌旁,开始享用今天的早餐。
兰姆顶着一对黑眼圈,机械的嚼着嘴里的面包。
虽然味道很好,但是他一点胃口都没有。
大家都有些奇怪兰姆的精神不振。
“小舅舅,昨晚你去偷菜了?”
露娜好奇的问。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兰姆蔫蔫的回答,“小露娜,你的课业写完了吗?”
露娜调皮的吐了下舌头。
兰姆小时候调皮,常去菜地里偷拔刚长出来的小萝卜吃。琳达时长用这件事调侃他,露娜也就记住了这件事。
吃完早饭,兰姆叫住了海格和两个哥哥,与他们说起了昨天晚上看到的东西。
“它可以站起来?”
里斯问。
“是的。”
“他没有尾巴,身上也没有毛?”
布莱恩奇怪的问,他觉得弟弟应该是看错了。
“不不,他的胳膊上和腿上有一点点。”
“他站起来有多高?”
海格问道。
“比我矮很多,跟丹尼差不多高。”
丹尼是布莱恩的儿子,今年十三岁。
“你确定他长着一张人脸。”
海格又问道。
“是的,我确定。”
海格陷入了回忆当中。
“爸,你知道那是什麽吗?”
兰姆期待的看着他。
“如果没错的话,那应该是一只地精。”
“地精?”
“地精?”
“地精?”
兄弟三个对此感到如此震惊,就要从圣战说起了。
几百年前圣战结束,教廷崛起。
他们将魔族视为邪恶的象征,地精则是他们坐下的走狗。
他们派出骑士驱逐了所有的地精,并设下悬赏——捉到一个魔族,送往教会将获得两枚金币;捉到一个地精,送往教会可以获得五枚银币。
自此之後,饱经战争穷困潦倒的人们,将地精视为一笔小财富(抓魔族普通人想都不敢想),地精也就很难在人类城邦里找到了。
不得不提一句,教廷如此厌恶地精,与他们在圣战里糟糕的表现是脱不了干系的。地精们常常会趁着战乱偷窃各族幼崽,或将它们卖给森林女巫,或将它们直接吃掉。
“唉,不管怎样,这件事都得上报族老。”
海格敲定主意,带着三个儿子去了族老家里。
时间还算早,但有人比他们还要早就到了。族老家客厅里坐着村里十几个人。
有在大声嚷嚷的,有顶着一张苦瓜脸卖惨的,还有干脆在地上打滚的。
“我家的红原鸟全被偷走了,村里一直抓不到凶手,必须给我补偿,不然我今天就躺在这里不走了!”
玛吉边打滚边哭嚎着,要不是她干打雷不下雨,还真以为谁怎麽着了她。
“就是!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
这是嚷嚷的那个人,无赖布兹,他家只损失了两只。但看村里有名的泼妇玛吉来闹,他也跟上来凑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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