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章(第2页)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每次云泽的一句回应,‘好’、‘嗯’都会让美尼斯忍不住想要再讲下去。

如果云泽再喊一声他的名字‘美尼斯’,美尼斯虽还能维护着自己冷静沉着的表情,事实上简直要把时间都忘记了。

他像是抖动着鬃毛在心仪对象前走来走去的雄狮,秀着自己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肌肉。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让一向理智冷静的人变得有点点情绪化。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友情和兄弟姐妹情的时候,其实表现和求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无论是美尼斯自己还是身边其他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有一两人看出了不对,但他们以为这只是美尼斯想要弄清云泽来历和神秘药物的策略。

队伍一直走到小溪边才停下准备用餐,事实上这会儿早已经过了饭点。不过这不影响众人用石头垒灶,用燧石相击取火,然后去狩猎、采摘野菜。

火终于烧起来的时候,狩猎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第一支几十个人的队伍围猎了两只野山羊一只小鹿,还打到了两个野兔。而采集队伍也收了一大捆的野菜,据说野山羊特别爱吃,所以别名羊草,另外还有一些野大葱和白色菌菇。

最神奇的是猎物里居然还有一只小小的野驴,有个人说先养起来,以后做个脚力。原来这会儿已经驯化了野驴作为家畜了。

然后云泽思维一发散,想到了阿凡提、阿胶和石磨。

阿凡提的故事很有趣,阿胶补血,石磨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

云泽暗暗记下这些关键词,保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无论未来如何,多做些准备总是没错的。

其他狩猎队和采集队陆陆续续回来,带回来更多的猎物和野菜。

“割了皮,骨头熬汤,肉分了吧。”守卫的领头人大手一挥,吩咐众人。

于是除了守车的那几个,烧水的烧水,扒皮的扒皮。好的皮料要刮掉上面的脂肪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骨头用青铜刀剔出来丢尽烧汤的瓦罐里。

很快生肉就堆满了草地,献血浸润泥土,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场景血腥,他们甚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

这种原始又蛮荒的场景激起了人类体内的兽性。

这是一个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时代,法律和道德刚刚萌芽的时代,人类脱下兽皮穿上衣服都没有多久……云泽再一次加深了这种认识,必须小心,再小心。

云泽还看到有人喝生血生吃羊心,他以前听说一些莽荒原始的部落认为生吃动物血和内脏可以增长力气,这里大概也是差不多意思。看他们那么狂热,再一瞧那血盆大口和开心的笑容,云泽散了劝他们少吃生食的心。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坐到一处,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呈现出保护的架势。大病初愈的沙姆王子不甘寂寞去捕猎了,野山羊就是他猎来的,如今正用木头架着烤一块羊肋排。

他用小刀在羊排上划了几刀,撒上一点盐。另外美味的羊肝也是他的专享。

云泽自己也得了一片肉质尚可的羊肉,又有取水的守卫抓到了三条婴儿手臂长的河鱼,别人不要,全便宜了云泽。

美尼斯有些奇怪:“鱼肉腥味重又多刺,味道并不好吃。就算是贫民家中也不大吃,你要这些做什么?”

云泽说:“吃。”

烤羊排的沙姆王子吃了一惊:“你会说话?”

“一点点,”云泽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一点点,“美尼斯,教。”

他又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眼睛也弯了弯:“谢谢,真好。”

“嗯。”美尼斯忍不住在沙姆王子古怪的视线里略略抬高了下巴,“因为您聪明,一学就会。”

沙姆王子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表兄弟、战友和未来大神官的美尼斯是这样‘善良友爱’的人。虽然外界人人都夸赞美尼斯是个仁慈的祭司,但是谁不知道呢?他和他们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否则他们不会合作。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最大的那个陶罐里水已经烧开了,里面放入清洗干净的羊骨和鹿骨,还放了满满的羊草和一点点盐,待会儿这就是汤了。

这里人做饭不讲究,汤上的血沫随着沸腾的汤汁起起伏伏,靠近就能嗅到一股浓重的膻味儿,这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用木头勺子勺起骨头啃起来。烤肉和烤内脏也是一样,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开始吃了,还能看到肉里头的血水。

云泽丝毫不怀疑这边的人肯定多数都有寄生虫病,就这种吃法:喝生水,吃生肉,不得才奇怪。

美尼斯在他和云泽之间放了一个方盒子,里面有细细的盐、认不出原料的香料、切片的蘑菇和大葱、剥开的洋葱片:“这种香料可以去腥。”

看着那相当齐全的烧烤用调味料,云泽倒是想起了自己也有烧烤调味料。反正这两人也默认他的来历神秘,云泽不想委屈自己的味蕾了。他都十几年‘味同嚼蜡’了,该吃点好吃的了。

“谢谢,我,有,一点点。”

于是他就假借自己的小挎包,把一组的调味料组合拿出来。那是三排的木架子,上面是液体,是写了字的白瓷瓶,中间一排带小孔的香料罐,和矮胖胖的柿子罐,附带勺子。

最后一层是小抽屉,里面是生姜、大蒜、洋葱之类的香料。

这一组调味料比小挎包都大了两倍,美尼斯还好,他看到永远喝不完的水壶就不太想深究这些事了,沙姆王子却只是听说,亲眼见到是第一次,差点没把手里的羊排摔在火堆里。

“神物?”沙姆王子看着那个普通挎包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献给东宫後

献给东宫後

文案预收围观世子宅斗在最下,欢迎收藏阿洛做了十年苏家鱼目混珠的四姑娘,真正的苏四姑娘回来了。一朝命途翻覆,天生媚骨的阿洛被当做邀宠工具送入东宫,成了太子的侍妾。世人皆知,东宫太子殿下性情暴戾,喜怒无常。只有阿洛看见了那残暴面具之下深刻入骨的伤痕。苏清韵有一个秘密,她知道最後登上皇位的根本不是太子闻人恪。前世为求尊荣,她不惧太子恶名,怀着野心踏入东宫,却举步维艰。费尽心思,却终究一切落空,凄惨而死。而占据她身份十年的阿洛却安安稳稳嫁了人,夫君一路官途顺遂丶平步青云。重回最初的起点,她毅然将顶替她十年的阿洛送入东宫。她要等着看,看太子暴毙,看阿洛受尽折辱而死。可她等啊等,只等到阿洛东宫独宠,等到那个乖张狠戾的男人登上至尊之位,给予阿洛母仪天下的无上尊荣。她是救命的药,也是照进幽深地狱的光。他抓住了她,便不打算再放手。阴狠暴戾假太子娇软良善小美人求个预收o≥v≤o围观世子宅斗过劳猝死,再睁眼,司染情穿成了京城人尽皆知的美貌蠢货,安王府的嫡女。便宜爹爹是皇帝胞弟,文不成武不就,吃喝玩乐最精通,便宜弟弟亦是虎父无犬子,混成了京城首屈一指的富贵纨绔。整日为生活奔波的社畜司染情忍不住笑出了声这是什麽神仙日子?吃瓜看戏的生活我来了!然而想象中的悠闲生涯还没开始,晴天霹雳再次降临。原来这位骄纵贵女是一本书中的炮灰女配。觊觎男主却弄巧成拙,被迫嫁给男主缠绵病榻的废人哥哥,却不思悔改,最终作死了自己。司染情我的瓜掉了。更惨的是,那位久病卧床的新夫婿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也是书中真正的幕後大反派,直到最後主角借助神秘组织天枢的力量才将其彻底消灭。司染情努力挣扎我觉得我的瓜还能再抢救一下!谢珺没想到,如此无趣的人生居然还会再来一次。正在他考虑是不是要提前上辈子的操作,灭掉自己,突然发现上辈子婚前抵死不嫁,婚後愚蠢聒噪的司氏女,现在安静又乖巧?曾经喝露水度日,视颜面如性命的司氏女,现在能坐着不站着,鼓囊囊的荷包里装满了肉干?还有那些见不得人的话本子就是从前一见到他弟弟便两眼放光,如今还是两眼放光?好像有哪里不对?谢珺有趣!司染情QAQ男主重生,女主穿书。人生无趣真神经病vs软萌怂包小太阳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轻松阿洛闻人恪围观世子宅斗求收藏一句话简介她是救命的药,是照进地狱的光立意善良和勇气拥有战胜一切的力量。...

[综英美]渣受美学 完结+番外

[综英美]渣受美学 完结+番外

莱克斯卢瑟,历史上唯一一名炸完国会大厦后还以高选票入主白宫的总统他甩过蝙蝠侠搞死过氪星人渣过蜘蛛侠合作过疯子和犯罪大师作为一名肩负人类未来的反派,他连渣人都有理有据底气十足,甚至可以站...

江小姐,夫人被你逼疯了

江小姐,夫人被你逼疯了

江羡予x沈舟慈江小姐x沈小姐一场人为车祸,沈舟慈的哥哥沈舟善为了救她而被车撞死。沈舟慈,你就这麽想要嫁给我吗?为了嫁给我,把你亲哥哥推向汽车你真不是人!江羡予怀孕了,哥哥弥留之际,请求妹妹好好照顾江羡予,好好照顾他和她的孩子。江羡予的痛恨,家人们的误会,亲友们的不解,让她孤立无援。直到,沈舟慈终于被江羡予逼疯了。沈舟慈!你怎麽这麽恶毒司瑾可是你哥哥最好的哥们!羡予姐姐,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你这麽恶毒,我是不会相信你的!她是谁她只是我的秘书。秘书秘书有必要这麽靠你这麽近吗?沈舟慈,你能不能不要把所有人都想得和你一样龌龊!种种压力之下,沈舟慈终于被江羡予逼疯了。她这麽恶毒的人还会得抑郁症不可能!真相大白之际,江小姐後悔了。舟慈,不要离开我!孩子还小,她不能没有你。那是你和哥哥的孩子,不是我的,我不会伤害宝宝的,可是你为什麽不相信我,我从来都没有伤害过宝宝。舟慈,你现在是我的妻子,我和宝宝不能没有你,舟慈,你快下来好不好,我们一家三口以後好好地生活好不好内容标签虐文甜文高岭之花御姐暗恋总裁其它狗血,替嫁,追妻火葬场...

风流小保安

风流小保安

本文原是网络连载的小h文,二百多万字,已完本,被和谐了,很难找到,会在作者区分批次贴出来(版主不删除的前提下),开头肉戏少,后面会越来越多。  因为是基调是网络爽文,有些不合逻辑之处,请谅解。再就是本文字数太多,完成的时间过长,前后矛盾之处或者忘掉填坑的地方也难免会有,请狼友们轻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