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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思拣重要的说了。
陈露云听完,咯咯地乐:“倒是乱世中一段奇缘,你怎麽到这时候才说?要是白天说了,我当时就打电话找人,你可也真是,整藏了一天,到这时候吹枕头风呢。”
梅思笑得胸口疼:“这就是贵妃与明皇。露云,你与从前不一样了。”
“哦?从前怎样,现在又怎样?”
“当年我离开桂林,那时你很严肃的,现在放松了许多。”
昏黑之中,陈露云默然片刻,语声低落下去:“只可惜我现在才明白了。”
梅思听她的话头,仿佛要诉说心事,斟酌一下,终于问:“露云,你和沈芒,到底是怎麽回事?”
陈露云叹息一声:“我万万没有想到,到了这个年纪,居然离婚,简直晴天霹雳,太痛苦了,之後我仔细想想,这件事主要怪我,是我没有处理好两个人的关系,我把婚姻也当做了革命工作,事实上,组织终究不能够解决一切,走到这一步,是我咎由自取,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梅思头脑一动,“天字出头”。
在陈露云这里住了两天,五月十一号礼拜一,梅思便乘火车去桂林,中午上车,第二天下午到了桂林,在这里,便需要住旅馆。
三十年後重临桂林,梅思热血上涌,在旅馆休息一天,第二天便找了旅行社,游漓江,又委托侨办寻找吴美霞,然後便搭乘客车去平乐。
县城虽已改变,街道依稀相似,循着记忆中的路径来到宅前,昔日的黄家大院,向来紧闭的大门此时敞开着,只是红漆都剥落了,院内场景清楚可见,从前是草坪的地方,现在是菜地,种满了茄子黄瓜小白菜。
梅思擡起脚,恍恍惚惚走进去,水井旁边,有两个三四十岁女人在洗衣服,看到陌生人进来,一个妇女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你是谁?找哪家?”
梅思道:“我从前住在这里。”
“哦,老邻居啊,哪年搬出去的?我从小就住这,二十几年了,怎麽没见到过你?”
另一个女人显然脑筋更快一些:“啊哟,你是黄家的人麽?当年这是你家的房子麽?你从外国回来了?”
虽然已经几十年过去,本地的掌故依然流传,这一片大屋,依稀听闻,从前是姓黄的大地主所有,看来是他家的後人回来了,不过也这麽大年纪了啊。
梅思简单地说:“我从香港来,黄老爷是我母亲的丈夫。”
那女子放下手里正在搓洗的衣服,站了起来,笑道:“原来是黄家的大小姐,快请进,我带你看看这些房子。”
梅思笑着问:“有劳了,您贵姓?”
“真客气,我姓程,你叫我程嫂就好。来来来这边是正房,从前都是太太小姐们住的吧?房子真好,又结实,又明亮,但凡能住这里的,都是好成分……赵阿姨,开门,有客人来了!原来黄家的大小姐,从香港回来的!”
门嘎吱一声开了,一个六十几岁女人的脸露出来,望了望,冲着梅思一乐:“快请进!”
梅思随着程嫂踏进门内,四面环顾,昔日母亲的房间,早已经变了样子,门前是脏水桶,扫把拖布立在墙角,掉了漆的木质脸盆架,上面放着搪瓷洗面盆,椅子上乱丢着衣服,还有一沓过了期的《广西工人报》,封面破损的《上海电影》,散乱地堆在一起。
再往里面走,雕花大床无影无踪,是简单的双人木板床,床头倒扣一本摊开了的《白马金刀》,也不知经过多少人的手,彩绘的人物封皮上一块黄黄的污渍,床尾一个小小的立柜,床头一个小桌上,摆了一台无线电,正在呜哩哇啦播着歌曲。
梅思只觉得两条腿仿佛不是自己的,如同机器人,自动擡脚迈步,在这屋子里走了一圈,还是不必拍照了。
把自己与哥哥的房间都看过,往三姨太的院子走,程嫂乐呵呵地说:“还得说是老爷太太的房子,就是不一样,她们说刚搬进去的时候,墙上粉白粉白的,窗棂雕的花活灵活现,那一股气味哦,虽然灰尘大了些,可就是觉得喷香喷香,我家从前也很想搬进去,只是不够格,就住边上的厢房,听说当初住佣人的……”
虽在恍惚之中,梅思仍捕捉到了那一点:“从前想要搬进来,莫非现在不想了麽?”
程嫂笑道:“啊呀黄大小姐,我说这一句话,你不要不高兴,你们家的房子在从前,那当然是顶呱呱,只是这麽多年过去,难免破旧些……”
梅思擡手抚摸破损的窗棂,三姨太很爱精致,她的房屋庭院,当年很经过一番收拾。
“况且时代变了麽,过去哪怕是大宅子,也没有下水道,厕所不能自动冲水,如今咱们平乐,也起楼房呢,自来水啦,排水管啦,冲水马桶啦,电线也不是这麽乱拉的,都走在墙壁里,看着可清爽呢……”
梅思望向房屋四面,许桂珠的地方,自己从前极少踏足,避之唯恐不及,每次不得不过来,总是逃难一般匆匆跑掉了,如今总算得以从容看一看,却也早已不是记忆中的模样。
从许桂珠院子出来,进入後花园,荷花池里的水早已干涸,里面枯枝败叶,葡萄架也无影无踪,变了白菜地,所幸墙角放了几只烂花盆,里面种着菊花,仿佛是没有人浇水,又或者缺少阳光,叶片发黄,蔫头耷拉脑,却终究残存一点风雅气息。
昔日高大坚固的青砖围墙,也已经倾颓了,砖块脱落,露出豁口,时间如同草原民族,破袭了长城。
梅思怔怔地望着园子,昔日是当做乐园的,夏日天气晴好,家里来了客人,前面一片哄闹,自己便钻进这里看书,浓浓的槐树荫遮蔽了小小的人影,任凭宁妈妈四处跑着叫:“三小姐!三小姐!老爷太太要你过去见客!”
自己把身体愈发往树荫中缩去,只掩了嘴偷偷笑,谁也找不见自己,如同逃离了尘世一般,之後问起,便只推“睡着了”。
呆立了几分钟,梅思打开皮包,取出一只小巧的相机,举在面前对了焦,按下快门,咔咔照了几张相。
再转过头来,程嫂目不转睛正盯着自己手里:“啊哟照相机啊,这麽小的一个,还亮闪闪的,是海鸥的麽?”
收音机里说过的,“海鸥相机,世界先进水平”,是上海做的,上海那个地方,惯常出好东西,真想去大上海逛逛,平乐这麽个小地方,憋得人要发霉了。
梅思道:“是佳能的。我也很想买一部海鸥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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