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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陈咚参加国庆老年社团大赛时,所有男舞伴都需要穿西裤衬衫,所以他把自己压箱底许久的西服翻了出来。比赛结束后,他犯懒没把衣服带回家,而是留在了咖啡店的休息室,反正这里空间足够大,他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储物柜(自然也是发善心的老板添置的),他陆陆续续像是小蚂蚁一样搬了不少东西过来。
韩峋提前帮陈咚把那套西装拿去干洗熨烫,平平整整地挂在休息室里,衣服上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
时隔一个月再次穿上这套西装,陈咚的心情大不一样。他轻轻抚摸平整的衣襟,动作生疏地戴好领带,他看向镜中的自己,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陌生又熟悉。
他忽然……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这套西装是他拿人生中第一笔稿费买的。那时候他刚毕业,一门心思要当作家,当同学们都在狂刷实习海投简历时,他一份工作都没找,把自己关在家里拼命写稿。
他确实有文采,运气也不错,第一篇小说就入围了业内很有分量的新人奖,拿了奖金八千,屁颠颠买了套西装,认定自己从此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第一份耕耘就收获了一套西装,再耕耘几份他就能开豪车住豪宅名利双收,左手鲁迅文学奖,右手老舍文学奖,等到五十岁著作等身,出版社的编辑就在家门口排长龙啦!
——至于他现在混的怎么样,大家也看到了。
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写小故事,过小日子,当小作者。
陈咚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小作者居然真的有一天,能重新穿上这套西装,走到读者们面前。
就在陈咚对着镜中的自己发呆时,休息室的屋门被敲响了。
几秒过后,门被轻轻推开,韩峋走了进来。
“外面已经布置完了,你准备好了吗?随时可以开始。”
“啊,好,好的。”陈咚忙乱地低下头,不想让韩峋看到自己有点泛红的眼睛。
他急匆匆往休息室外走去,可当他与韩峋擦肩而过时,却被韩峋叫住了。
“等一下,是不是还差了点什么?”韩峋伸手指向陈咚的脚下。
陈咚知道韩峋指的是什么,他有些尴尬地把脚往后缩了缩,嘴硬道:“运动鞋配西装,你不懂,这是流行新风尚。”
他之前完全没想过要穿西装,故而今天上班只穿了平时最合脚的一双休闲运动鞋,一道显眼的对勾标志挂在鞋上,确实有些突兀。
韩峋顺着他的话说:“嗯,这身搭配登上时尚杂志是足够了,但出席第一次你的读者见面会,那就不够正式了。”
陈咚无奈:“那怎么办?我又不是仙度瑞拉,现在也变不出来一双水晶鞋。反正我讲课的时候是坐着,应该没有人会注意我脚上穿什么鞋,这种细枝末节无所谓啦。”
“仙度瑞拉,不如闭上眼睛许个愿吧。”韩峋绕过陈咚,打开自己的储物柜,然后——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剧情一样——他拿出了一个崭新无比的鞋盒。
鞋盒里躺着一双经典款的男式德比皮鞋,深棕色的颜色不会太过沉闷,鞋头部分有一点点擦色设计,看起来更显年轻化。
“试试吧。”韩峋一边说着,一边自然无比地在陈咚面前单膝蹲下,解开皮鞋的细带,体贴地放在了陈咚脚下。
陈咚的心颤了颤,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原来你真的会魔法。”
即使这世界上所有人都不会在意他穿什么鞋,但有一个人会关注的。
他脱下自己的运动鞋,踩进了那双崭新的皮鞋中。
非常合适,不需要像童话里的坏姐姐那样削掉脚后跟,这双鞋尺寸恰恰好,舒服地裹住他的脚踝,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一般。
“看来我眼光蛮准,”韩峋这才站起身,眼睛弯了弯,笑着说,“我还担心不合适呢。”
——又怎会不合适呢?
陈咚试着走了两步,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多做准备总没错。”韩峋拉开自己柜子下的抽屉,陈咚伸长脖子一看,意外发现柜子里居然密密麻麻摆了好几个鞋盒!明明是同样的一双擦色德比鞋,里面居然从小到大堆了好几个尺码,万一不合适,可以随时拿出一双替换。
陈咚震惊:“买这么多,你疯了?!”
韩峋倒是很坦荡:“网店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合适的尺码退掉就好,只留下一双合脚的就够了。”
陈咚立刻追问:“你在哪家店买的?多少钱,我把钱给你。”
哪想到韩峋立刻收起鞋盒、关上柜子,不准陈咚再多看一眼:“好了,咱们已经耽误太多时间了,外面小朋友该等急了。”
“喂你……”陈咚还想说什么,又被韩峋打断了。
“陈咚,这是你第一次、也是最值得纪念的一次作家讲座,从确定日期之后我就在想,要送你一份什么礼物,来庆祝这个独一无二的日子。”
它不能太贵重,因为韩峋知道,太贵重的礼物反而会加重陈咚的心理负担。它更不能廉价,因为韩峋希望这份礼物能够长久地陪伴在陈咚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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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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