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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毒辣辣的太阳,曾力不在家的中午,秦妮偶尔会想起来要做饭,但不是她自己吃的,而是做出一种“等人回家”的姿态,以免被邻居说什麽闲话再传到曾力的耳朵里,又是一顿毒打。她不得不扮演这种卑微丶谦和的妻子形象,像一头默默工作的蠢驴,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当初张龙韬能够早点来找她,是不是结局就会不一样。
米饭上的汽泡逐渐饱满,然後破裂,事实上生米煮成熟饭的时间过得很快,她在一阵高压锅扑水的呼噜噜声里反应过来,连忙用筷子支起一处可供通气的出口。好大好大的热气,整张脸都湿漉漉的,几乎睁不开眼睛。
她和张龙韬的事情有一段日子了,只不过知道的人不多,曾力不在的时候他会来吃饭丶留宿,曾力在的时候就自动消失,连续好几天不见人影。她一直都很喜欢张龙韬,喜欢他的聪明,喜欢他对孩子的耐心,喜欢他吃饭时开心的笑容,等等。但是曾力很快就知道了其中猫腻,还抓到过一次现行,打得张龙韬三天不能下床。她心疼张龙韬,便主动断绝了关系。
曾力不满于此,并且要挟要张龙韬给他十万块钱,不然就会对全小区的人宣称他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张龙韬在社区里开了一家托付,小区里的孩子喜欢看他做化学实验,红色溶液变成蓝色溶液,还能结冰拉花,比任何动画片都要有趣。如果被家长们知道了,孩子们就没地方去了,张龙韬这辈子也完了,秦妮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这才狠下心来跟他离婚。
秦妮看了一眼手上的淤青,比起露出来的部分,那些被衣服遮挡严实的地方更加惨烈。张龙韬说要举报他家暴,曾力才不怕,还要约他去三号楼“会一会”。
要下雨了,要收衣服了。秦妮艰难地擡起胳膊努力勾住衣架的一角,随意一瞥,刚好能看见滨海公园外的沙滩一角,黄沙退潮後变成难看的盐藻地,像是中年男人一言难尽的头顶。她又顺带着看了一眼楼下,张龙韬不在,曾力也不在,不知道又去哪里了,自从那次争吵後她就再也没见过两人。
张龙韬还说要带她去看烟花,而此时此刻烟花早已在她脑子里炸成了稀巴烂。
突然,秦妮抱着一团被单蹲下。她看到曾力了,一定是曾力!他正在往三号楼的方向走,手里拿着废钢筋!他一定是去找张龙韬的!仅仅是因为看到了他的身影,秦妮的大腿丶後背丶脖颈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酸痛。
陆家村小区够大,一共由三个生活区组成,三号楼背离风向而居,此时托付班连个鬼影都没有,孩子们回家吃饭,张龙韬有睡午觉的习惯,雷打不动的要个把小时。她想到曾力去开发商那里讹钱,结果被人打了出来,後来去医院找一个姓汤的法医开报告,又被一个小警察当场拦下。他这辈子只看钱,为了钱什麽事都愿意做,张龙韬哪能掏的出来这麽多钱呢,不然就会被曾力打死。
曾力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小心和谨慎,左右看了一圈才揣兜装作路过的样子走进三号楼。秦妮的小心脏突突直跳,一想到这里,围裙都不摘了,抓起菜刀就下楼。
曾力,曾力,这还是她第一次无比想要见到曾力。
“之後你见到曾力了吗?”汤麦的问题像是手术缝合线,一点点将秦妮的记忆重塑。
“没有。”秦妮摇头,“我害怕了,回去了。哦不,不……我……”
那些深藏起来的丶如利爪般的回忆一下子将秦妮抓了回来。确切地说,她在楼下撞见了张龙韬,原来他还没来得及过去,看见自己手里的菜刀更是震惊,于是就把刀抢了过来,独自一人去了三号楼。秦妮行如走尸般在楼下徘徊,後来被一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撞倒掌心被蹭掉一点皮,很快就把整个手掌染红。那个人正是几个月前见过的医生,她直接吓傻了,这才恢复清醒跑回了家。
整整四天里,她生不如死,想去报警又怕张龙韬回来找她。结果在第三天的晚上,张龙韬突然闯进来,身上衬衫皱巴巴的,有一股雨水阴干的潮气味。他抱住秦妮说了很多话,秦妮本能地想跑,但张龙韬威胁她说那把菜刀上也有她的指纹,警察找到的话他们的关系就会曝光,谁都逃不掉。
而现在她就在这里,独自面对五轮的审判,那个说过要保护她的男人不知在哪里,也许是逃跑了,也许是躲起来了。男人对于承诺的轻蔑程度不亚于路边的花花草草,这已经是第二次了,秦妮停止了哭泣,她不能像男人对待她那样对待自己。
首先要活下去再说。
“我……我……”秦妮已经破防,说出来的话不成语序,和她的眼泪水一样点点滴滴汇聚成河,“我坦白……警察同志……是张龙韬……菜刀也是从我这里抢走的……我……我真的很害怕……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跟着他一起去了公园里……“
宇唐从没看过秦妮情绪这麽激动过,刚想上去关心一下却拦住。汤麦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意思是让他别当烂好人。
汤麦这张脸上写满了“冷漠”二字,比起这里任何人来说,他都要更加理性,甚至是冷酷。他现在需要做的不是感化,而是用精巧的手术刀慢慢剖开最复杂的部分,找到病竈。
宇唐蹲下来,给秦妮的腿上盖上一层薄毯,在她膝盖处小声说道:“他是很厉害的法医,也是我的老师,他就是看着凶而已。你有什麽话都可以对他说的,他能帮你解决。”
秦妮胡乱擦了一把眼泪,点点头。
“那天你跟踪张龙韬,他最後去了哪里?”
“不知道,太黑了,加上我看见井下有人吓了一跳,什麽都忘了……”
“以你对他的了解,做完这些事情他会去哪里?”
“我……我不知道……他从来不对我说……”
“他家里呢,你去过吗?”
“他家里……”秦妮捂着脸,“十几岁的时候他住在陆家村小区,但是後来他上了大学,他家里就把房子卖掉了……他,应该是在我结婚那年回来的,一直就住在三号楼的少年宫里……”
汤麦有些失望地推了一下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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