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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镇位于樊京与邻城接壤的山脉脚下。风景如画,民风淳朴,一条鹿溪自西而东,从宽入细,孕育了傍水林间的呦呦鸣鹿,和种满百花的涧谷中缤艳的蝴蝶,鹿神的光辉普照天水,护佑了这一方小桃源的世代平安。
所谓祭鹿,虽然盛大,倒也没有那么庄严苛刻,阖家上下穿起出生时便由长辈缝织的银装,舀一瓢溪水盥手,捧出家中晾晒的鲜草素食,最后排着长队,等着去鹿神的庙台依次祭拜,奉上素餐即可。
祭拜时,一拜谢天地孕育,二拜谢鹿神护佑,三拜谢实打实地为天水镇付出的村民们,此处便借拜身侧同行之人。拜天地,高堂,身侧之人,犹似婚嫁。所以久而久之,不少男女们都来此处,求鹿神护佑姻缘。
策马去一趟也要耗费一个多时辰,焦侃云并不想被颠这许久,遂与楼庭柘约好,清晨他乘马车来尚书府门前接她。
她挑了一身清透的薄裙,桑蚕丝作经、黏胶丝成纬勾织而成的料子,名为天香绢,虽是绛红,还隐约藏晕着常磐绿这等重色,却依旧能一眼看出它的轻盈柔美。青丝尽数搂起,交拧成凌虚髻,入乡随俗,戴上了叮铃作响的流苏银簪和银珠耳珰。
重明驾着马车四平八稳地驶来,焦侃云抬手示意他不必下车摆凳了,便利的衣裙让她一步跃上,菱格门后,楼庭柘正素手添香,小巧的博山炉中,烟丝刚起,他闻声抬眸看来,盈盈目光一赏,唇边便露出了一抹笑意。
“我就知道,你要穿红色。”
他今日亦穿着绛红,心膛与下摆皆绣着偌大的青蓝蝶,衣襟袖口处亦有蕊蝶勾缠的暗纹。玄色长带将窄腰束起,坠了塞满草木的香囊,与散着幽微青光的石佩。他不爱美玉,只爱木石。
无须细看也知他精心打扮过,所有墨发在脑后结成一脉粗径的长辫,卷曲后以银簪挽紧,只为露出他在双耳后向下延展而画的朱墨蝶,平日左手满指的银戒可算是找着了用武之地,除却画过朱墨二彩的无名指,其余一指各套上两圈,式样不同,精致之极。
“我穿红,是因为天水镇尚红,祭鹿神是大礼。”焦侃云打量完毕,坐于一侧,“倒是你,描眉熏香,是要留在那里当下一任大祭司?”
楼庭柘无视她的戏谑之意,自然地将沏好的甜茶递过去,“我倒想。说是长得好看的不给当,怕司祭时引起混乱。”言之凿凿,毫无羞愧之意。
甜茶以玲珑盏盛一半,是清鲜的柑橘味,珍品雨前龙井只作茶底,添了几颗生津的青梅子,一片窄细的竹叶漂浮面上,怕她觉得涩,还灌了些许蜂蜜。她幼时很爱喝他调的甜茶,也是许久没有喝过了。
若他七岁那年不曾害过阿玉,也许他们今日同乘一车,她会像初入宫遇见他时那样,欣然唤一句“柘哥”。
可惜,饶是事迹败露,当初的他也没有辩解半分,对陛下承认自己顽心乍起,害阿玉受苦,自己甘愿受罚。陛下赐他棍罚十杖,禁足半年,素衣淡餐,不得见人。
楼庭柘小小年纪处变不惊,不哭不闹地领罚,只是受罚前,看着目露防备的焦侃云,低声说了一句:
“他是庭中绝尽藏之的美玉,我不过是随处可见的木石而已。可人心不是木石,我心亦是良玉。”
之后便有整整一年没有再见到他。再见时,两人只比往日愈加针锋相对,没有一丝顾念青梅竹马之谊。
是从何时开始,楼庭柘忽然对她生了男女之情,变得温和起来的?哪一刻?哪一日?哪一年?她不知道,他不承认。她也不想知道,他好像……也一直不想承认。
尽管在她面前,情已足够明显,可若有人问起他,他偏偏就是不要直言承认。
花蝴蝶此刻垂眸认真地摆弄着一堆茶器,挽着笑问她,“好喝吗?”
焦侃云多饮了一些,“还行,若是没有青梅和竹叶,会更好。”
楼庭柘偏头,挑眉撩起眼帘,意味不明地盯着她。焦侃云亦坦然地与他目光相接。气氛僵持了片刻,他忽然又似想到什么,失笑一声。
“算了,我今日心情好,大小姐的批评,照例全收。”
焦侃云这才垂眸继续饮茶。却从余光看见他脉脉缱绻地望着她的一双眼睛,她别眼状似不经意地看回去,楼庭柘便抬起手,微握拳抵在唇上,偏过头左顾右盼,另一只手的指尖轻轻敲打着小桌上的锦垫,仿佛在心底哼着什么小曲。
双辕疾驰,重明挥鞭驾得像策马一般。绕过鹿山,就到了天水镇。凉爽的风穿过两身之间,不同于樊京的沉闷,这里的湿润挟着旷怡。
楼庭柘将重明留了下来,“不必跟着,徒增打扰。”重明应是。
刚入镇,已看到不少穿红佩银的年轻男女,在街边小摊上挑选踩水用的物什。
楼庭柘拽了下她的袖子,“买点吧,来都来了,不去踩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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