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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寄欢,为什么突然要对他好。“没有为什么。”孟寄欢认真对他说:“你可以认为我是久病终愈,幡然醒悟,对从前种种深感愧疚,今后只想弥补。”“慕清野,你可以信我。”慕清野低头哂笑,信他什么呢?他一个从地狱中归来的人谁也不会信了,走错一步,便是万劫不复。“如此,那便多谢公子的心意了。”慕清野弯腰拱手道谢,笑意不达眼底。孟寄欢也清楚,慕清野现在还不信他。“稍后我会让子青送一些东西到你屋中,这段时间你先好好休养,半个月后陪我下山一趟。”送的都是一些疗伤和强身健体的宝物,为了获得男主的信任,他都快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给搬空了。“是,公子。”慕清野没有拒绝,因为只有到宗外他才好动手杀孟寄欢。接下来的几天,孟寄欢都忙着在藏书阁里科普各种知识,总算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凡人修道可成仙,成仙者又可渡劫飞升上界成神。然天资又以灵根划之,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究其一生依旧无法凝聚出金丹,而有些人年纪轻轻却能飞升。又好巧不巧的,孟寄欢是那个最菜鸡的五灵根。不愧是书中的炮灰啊,这个设定绝了,天道看了估计都落泪。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孟寄欢的身体经过这么些年丹药和灵药的蕴养,修为达到了筑基中期。虽有名无实,但只要他后面再巩固一下,就能化虚为实,使用一些简单的术法。想到这,孟寄欢便开始行动起来。本想做一条摆烂的咸鱼,但原著不让啊。他必须得抓紧时间修炼,不然后面又不知道怎么就死了。而另一边,慕清野刚刚吸收完阴阳两生花精纯的药力,受损的灵根也开始渐渐修复。只需五日,他便能恢复至从前。其实灵根对他来讲根本不重要,他可以仙魔双修,没了灵根还能修炼魔道。慕清野是天生的魔种,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前世自打有意识起,他就处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终于有人把他带出了这个令他厌烦的地方,那人带他入魔域,把他温养在一个类似祭坛的地方。他只记得那个人动作温柔至极,路上一直在跟他说话。虽然听不清说的什么,但能感觉到他很开心,可他又觉得那个人身上总有一股化不开的忧伤。奇怪,明明就很难过为什么还要笑呢……又不知过了多少年,一百年?还是一千年?脑袋很乱,记不太清了。他化成人形那日,魔界发生大乱,他趁着混乱逃出。后被一群魔兵追杀,是孟永昌救了他,他把他带回燕云宗。他没有名字,也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他模仿着那些人类修士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慕清野,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是个魔,他开始伪装自己修炼仙道。上辈子过得浑浑噩噩,站在顶峰那一刻总感觉自己遗忘了什么。到底是什么呢?算了,头疼,不想了。明明只想做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这场大雪又持续了整整七日,第八日才堪堪而停。天空白蒙蒙一片,阳光穿透厚厚的云层洒向地面,在积雪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大地被厚厚的白雪覆盖,像是铺上了一层柔软的白色地毯。弟子们走在路上,踩着地上厚厚的积雪缓缓前行,呼出的气息化作一团团白雾,在寒冷的空气中迅速消散。出门前,子青给孟寄欢披了一件狐裘大氅,又在他怀里塞了两个暖炉才放心他出门。虽然公子的病好了,身子也不像以前那般娇弱,但外面还是很冷的。孟寄欢前脚还嫌子青杞人忧天,后脚踏出门时就深切感受到了刺骨的寒意。“公子,要不再加一件衣裳?”只见一触到冷风,公子的鼻尖就红了,子青忍不住问他。“不用,这样刚刚好。”孟寄欢给自己拢了拢衣领,抬脚往外面走去。屋外的雪早就被铲干净了,气温也回暖了些。孟寄欢今日是去爹娘那里告知他们自己明日要外出历练这事。本来前几日就该提的,好让他们做个心理准备,但他忙着普及各种知识就把这事给整忘了。好在孟寄欢与二老同住在凌云峰,距离不是很远。“爹,娘。”孟寄欢一进屋就喊道。“欢欢,外面这么冷你怎么过来了?”柳千月握住孟寄欢的手关切问。柳千月年近四十,却保养的很好,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一颦一笑都透露出曾经的美貌与风采。孟寄欢微微一笑,“娘,有件事我想跟你们说。”“什么?”柳千月不禁有些好奇。“我想下山历练,明日就出发。”“胡闹!”孟永昌一听,立马不淡定了,“你的病刚好,不在宗内好好休养,竟想着下山历练,你可知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凶险?!”孟寄欢昧着良心说:“爹,我知道凶险,但是我总不能一辈子都活在你们的羽翼下吧,我也想长大。”如果没有任务傍身,他真的很想在山上躺平,整日不是养花就是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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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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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