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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养崽崽日常常常(第1页)

天下第一英武大帝

顺德二十六年,夏。

耶律九云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去了京城。

那时正是五年一度的朝会,大奉周遭的所有附属国,都要来大奉献礼。

金蛮早些年是大奉的附属国,后来反过,现在勉强算得上是“等交”国,在两国的交往中,一切都以利益为准,以前金蛮没什么利益可言,只知道抢他们东西,那金蛮人就是猢狲畜生,但现在金蛮与西疆打得火热,西疆的税收直逼江南,那金蛮人就是性子爽朗的来客。

所以,今年入京朝会尚未开办之前,顺德帝便亲自下旨,邀约金蛮王携公主、小殿下入京城,简直给足了金蛮脸面。

大奉公主身负两国荣辱,嫁与金蛮八载,今年终于得以归朝,这一路必须走的体面,顺德帝接连下旨,旁人字也不敢懈怠。

当初那条为公主下嫁所修建的官途现在因为常有行商走过,已经十分宽敞了,沈落枝每到一个地方,便有当地的官员来亲自招待。

从西疆到京城这一路,足足走了一个月,他们五月份出发,六月才到——这还算顺利的,比起来早之前,连条路都找不到,风沙一起,人都能走丢的日子,现下已经很好了。

到了京城之后,耶律九云被震撼了。

这京城何其繁华!

他自小长在西疆,一直以为所有城镇都应当如同西疆一般,冬天下雪有一人高,甚至还能将山谷埋了,人若是不小心走到被雪覆盖的悬空处,能直接栽进去,被雪埋上,运气好的,走几步路,能走到有土地的地方,翻上去,运气不好,就在雪里被活生生的埋死。

而到了夏日,又热的人喉头冒烟,大地都要被烤干,他五岁就开始习武,用他父的话说,叫“熬骨”,每日白天出去晒的皮肤都发烫,幸而他天生随着沈落枝,皮白,怎么都晒不黑,否则定要不好看了。

是的,不好看。

纵然耶律九云是个男孩,但也知道“好不好看”,大概是因为人生来就是爱好美丽皮囊的,所以他时刻都在意自己的仪态。

他是西疆的天下第一英武大帝,就算是来了京城,也一定是京城中最好看的崽。

他来京城之前,只听母亲提过只言片语,知道这里是大奉最强盛的地方,所有大奉的官员都在此处,据说,这里有一个巍峨的宫城。

耶律九云第一天来京城的时候,天光正亮,他撩开马车往外一探,便看见一道高高的城墙立在地面上,远处天光一洒,那城墙都泛起刺眼的白光。

城墙那样高,那样高!每一个砖之间的夹缝都是一样的宽窄,看着分外舒坦。

耶律九云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些词语,他想形容一下,比如什么壮阔雄伟、严丝合缝之类的,又觉得不大好听,他毕竟读书不够多。

天下第一英武大帝也有一点缺点的,比如看书就困。

“这就是京城的皇宫吗?”耶律九云问摘星。

“回小殿下的话,这并不是皇宫。”摘星道:“这只是入城的城门,皇宫的门朱檐碧瓦,金柱玉阶,阳光一落下来,整个皇宫都会发光,过段时日,小殿下便能瞧见了。”

耶律九云便不说话了。

他难以想象你是什么样子的,但他也不会问出来。

他自打三岁那年,被母亲记过他的“雄心壮志”之后,他便很少对外人说他自己的想法了,小九云爱面子,很怕被人知道他想做什么,却又做不成,怕别人嘲笑他,所以遇到不懂的,他都会闭口不言。

他不懂京城,但是他会好好看看这里,这座与西疆截然不同的城市。

纵然耶律九云在心底里认为,西疆是全天下最好的城,但在看过了京城之后,也不得不承认,京城比西疆更好。

西疆热闹是热闹,但处处都是汹涌的暗流,每一条鱼都会吃人,但京城不会,这里的人安稳祥和,路上不允人纵马,若是有人两两相撞,不管是什么种族,都会停下来鞠躬行礼的。

瞧着人人都是一副安居乐业的模样,还都很守礼,绝不可能有人当街因为一些小事而抽刀子械斗。

耶律九云喜欢这个地方。

他以前未曾见过京城,所以不知道他想把西疆建造成什么样,但是他见过京城之后,他便知道他想让西疆成为什么样了。

虽然不必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但是最起码,要让西疆的人,都能吃饱饭,出门不必害怕被人一刀砍死,抢走包袱。

据说,在京城,不管被谁欺负了,都可以去告官,什么样的官都有。

耶律九云羡慕死了。

来京城的第一天,他就决定了,他要留在京城。

这里这样好,一定有可以学的地方——曾试图引人向善多次,并失败了的耶律九云想到。

他想学一学,学会了,回去治理西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耶律九云同耶律枭是一样的人,耶律枭也是一见了京城,便想将京城好的东西都搬回到金蛮去,搬金子银子没意思,聪明人都知道,他该搬制度,搬底蕴,搬走那些制作丝绸的方式,然后自己制作,而不是一通烧杀抢掠。

只有学到了,才是他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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