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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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第1页)

几只惊鸟跃出,划破了沉寂的大地。

刘景周高举弓箭,射下一只肥鸟来,她拎起鸟腿,对着萧存玉绽开笑:“中午可以加餐了。”

何知云被困在吕梁的消息在三军拔营第一天就被诸位将军得知了,从那之后落在萧存玉身上的目光变多了,有怜悯的,有钦佩的,当然最多的还是好奇。

刘景周也好奇,她的视线躲在扑腾的鸟身后面偷偷打量萧存玉,嗯,秦少栖之前说得没错,萧阁老果然有做情种的天赋。

存玉问她:“刘将军,还有多久可以到吕梁?”刘景周在上次斗将之后,薛尉便递了折子为她请封武威少将军,现在已是正三品的军职了。

刘景周答:“如今不过走了五分之一的路程。”

大军行军速度已经够快了,萧存玉知道自己是在白着急,她抓紧手中的缰绳,遥遥看向西北方向。

突袭、攻城、支援、战场上瞬息万变,萧存玉想起薛尉曾提起过的义军,义军未必是真的义军,危难之时很有可能变作刺进临汾的敌军。

但,兵无好坏,道有善恶,不管“义军”首领究竟所图为何,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既领着虞朝的子民为兵,就必须为虞朝而战,否则便是亟需被清理的叛军。

虞朝人与阿史那孛合作唯一的原因是利益,但突厥人能给他的,虞朝只会给得更多。除非“义军”首领和朝廷有不共戴天之仇,否则她实在不愁“招安”不了他。

众将商议之后,一个飞骑尉自告奋勇承担了去给义军送信的任务,他带着一封言辞恳切的书札和封书,骑了军中上好的马而去。

飞骑尉赶路的速度自不必说,他在马背上长大,马就好比他的亲兄弟一样。

但对于没有系统训练过的人来说,骑马便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行军的第一天,萧存玉大腿内侧便被磨出了血,她自出生就没有骑过这么久的马,况且那里本来就嫩,细小的剐蹭都容易受伤,更别说这么剧烈的摩擦了。

她走得急,身上没有带药,只好找军医要来一罐外涂的药膏,每晚睡前粗粗涂一层。

这膏药本是用来治疗士兵拼杀时受的外伤的,味道很是难闻,涂上也是辛辣的感觉大于清凉。

更何况她每天都要骑马,就算一晚上过去伤势好了些,第二天也仍旧会被磨坏。

不过难好又怎样,五六天过去,她大腿内的伤口坏了好,好了坏,已然磨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触手是粗粝的硬,总算是不疼了。

山这边,她在风雨兼程地赶路,另一边翻过高山的何知云正站在吕梁城墙上,城下是绵延百里的军队。

身后,几个身上缠着绷带的小兵抬下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弓箭手,吕梁城的兵没有玄铁盾,粗铁炼成的盾根本挡不住突厥人可以三箭连发的天狼弓。

知云依稀记得破晓弓的制作图纸,从她画出来开始,工匠昼夜不辍地做起工,人人都熬红了眼,任是这样,东拼西凑得来的原料不过堪堪造了七百把。

七百把弓,对上阿史那孛围城的十七万兵马,脆弱得不堪一击。

沈雁抹一把脸上的黑血,声音粗哑:“这吕梁说是三万兵马,不顶用的老弱就占了一小半,满打满算不过一万七八千人,一万余人要在十七万人手心守城,没想到我第一次上战场,打得就是这么艰难的仗。”

知云用拇指和食指比划一下突厥大军的长度,漫漫无际的骑兵占据了她视野的全部:“物资也太少了,钱庄里的黄金换不成实打实的兵械和铁器,就是不值钱的烂石头。”

她虎口处是龟裂的伤口,在突厥围城第七天,吕梁便全民皆兵了,开始是青壮全部上城墙,后来变成了所有成人,再到现在,已然可以在城墙上看到小小的孩子背着石块在箭雨中穿梭。

知云不管陈敛的阻拦,也背着箭囊成为了守城士兵中的一员。

她舔了舔干涩的唇,回想起刚进城的日子,生出恍若隔世之感。

阿史那孛是在江婶子带她去马场时出现的,灰沉沉的天色掩盖了大军的行迹,也让陈将军错失了最好的求援机会。

风一样快的草原骑兵带着震天的金鼓声奔驰在城外野地时,城里的大多数人却还以为铁蹄跺地的动静是因为地龙翻身。

阿史那孛的第一波攻势在吕梁几乎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了,陈敛将军匆匆上了城墙,在看到城下情形的那刻白了脸。

旌旗烈烈,云梯、钩强、连弩密密麻麻,一个身穿甲胄的年轻男人策马战在大军的最前面,用突厥语高喝了一句什么,这具战争机器便缓缓向前推进。

没有叫骂,没有斗将,只有越来越近的云梯。

士兵大多被吓软了脚,战力减了大半,陈敛几乎倾尽自己毕生所学才守住了城,可这不过是阿史那孛的第一次进攻而已。

兵力不足,但也有一万余稳健的士兵和一城的青壮,倾一城之力,未必不能死守到援军赶来,可就在第三天,陈敛便险些溃败,原因荒谬到让他失笑。

大敌当前,吕梁大户的胳膊肘都一心朝外拐,不少人觉得吕梁必破,待在城里必死无疑。

他们散播流言,说什么只要开城门主动投降,突厥兵就不会杀人,情况这么危急都是因为陈将军一意孤行非要死守。

陈敛气得在城墙下大骂,不抵抗只会死得更惨,屠城的事情阿史那孛那个畜生又不是没有做过,他们凭什么以为自己会生还呢?

靠他们毫不犹豫就弯下的脊梁,还是精心筹备的“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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