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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召唤自己认识的人,却让他们都不记得自己。封薄明还是那副冰冷的样子:“我在问你为什么会认识这个时期的我,为什么会知道我的能力,会知道我家在哪?”牧瑰看着封薄明道:“因为我们是朋友,过去曾经是,以后也会是,你说对吧?”封薄明先是望着他伸出的手,一愣,然后,不犹豫地握住他的手,在这片暗淡的云天下,他的笑容明亮得刺眼。“对。”那是他许久未见的笑容,真令人怀念。而那边成鬼的封薄明嘲讽一笑,显然是完全不信,见牧瑰没有要回答的意思,他也闭了嘴。这八只鬼总的来说是挺沉默的。金墨倒是没问题,现在这世道,他也只能跟着牧瑰到处跑。他们在哪里都能安家,更何况,牧瑰看起来已经有了清晰的目标。青鉴能听到鬼和人两方的声音,因此他脸色特别难看,他问了和他一样的问题:“你到底是谁?”“告诉你也无妨,我来自二十年后,准确说是我的灵魂。”牧瑰松开了手,随口道。“重生?!”“回归或许更准确,因为还有时间线上的跳跃。只不过这不是我原本的身体。”牧瑰朝向金墨:“你在医院,我们见到的那个死了的,就是原来的我。真死的是你舅舅,当然我现在并没有你舅舅的记忆。”虽然之前已经有点确信,金墨听见舅舅真的没了,还是有些伤感的,有,但不多。他已经失忆了,这三个月,他跟他舅舅的感情耶并不是特别深。但是他看向眼前的牧瑰,他知道,这两天,他新认识的人是这个牧瑰,而不是他的亲舅舅。金墨道:“我无所谓,我要跟着你走,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这样看上去反而更好活下去一点,我也有异能,多少也能帮上一点忙吧?”“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牧瑰笑。青鉴狐疑地看着他,感觉他在编故事。这样的故事,普通人都难以一时接受吧。可是,牧瑰所展现出的种种古怪,似乎都在这个原因下,有了很好的解释。牧瑰笑:“你也可以理解为我的能力的一部分有预言功能在内,当然不是百分百准确就是了,不信的话,之后鉴定我的能力的时候你就能知道了。”然而现在没这样的时间。说完,牧瑰看向三人:“走吧,我们得马上启程。”牧瑰很快找到了自己停车的地方,他选了一块附近没有植物的空地,好在也没有被变异动物摧毁。他们上车的时候,一只成人大的麻雀喝醉了一般撞上教学楼的外墙,把撞到的玻璃震碎了,跌落下来,又挣扎着飞起。碎破璃差点砸到下方逃窜的人。险中逃生的哀嚎声响起。“开车安全吗?”“趁着道路还没有被完全摧毁,先开一段路,之后就只能弃车了。”他们四人入座,开车的当然是牧瑰。他没有开自动驾驶,因为自动驾驶一向会选择“距离最短路线”,而如今的情况已经没有所谓的最短最优路线,他需要靠目视判断选择最优路段。虽然并非交通高峰时间,主路上还是停满了车辆,急刹车导致前后碰撞,不少还在燃烧,有些漏着油即将爆炸。牧瑰开出校门就听见了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声音,他打了个弯,拐入了小巷。他点开ai腕表,放置在前头,接入了车子的系统,全息的实景地图在旁边浮现,他一边衡量着道路,一边开车,而且速度不慢。金墨这时候才真的体会到,他所说的“技术好”真的不是自卖自夸。弯弯绕绕中,坐在副驾驶的金墨、后座的青鉴和封薄明都看见了外头的风景。被摧毁得不成形的房屋、被吓得只能蜷缩在地上的小孩、爆炸的汽车、地上的尸体、尖叫着奔跑逃窜的人们,因为拥堵弃车而逃的人群,紧闭门窗的住户他们都是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天灾面前,人力如此羸弱。“咕~~~”打破三人沉重气氛的是一声腹部雷鸣。金墨不好意思地开口:“可能是要到饭点了,我有点饿了。”然而,其他两人的肚子里也传来同样的叫声。他们明显感受到了饥饿。牧瑰道:“包里有巧克力,需要吃多少吃多少。”金墨恍然打开包,里面装着的巧克力量不少,填满了背包的剩下空间。于是青鉴和金墨他们俩个都不客气地开始吃东西,金墨还抽空给牧瑰喂几个。青鉴边吃边道:“是因为进化消耗能量吗?”“嗯,接下来需要的能量都会更多,尤其是使用异能,人体的代谢会加快,能量消耗量也会更高。”金墨:“那这些东西不够吃啊?”“所以我们之后必须打猎。”无论事先携带多少食物,都总会有吃光的一天。而且他们背一个包已经足够了,再多,对于移动就是累赘。青鉴想到了那些变异的动物:“这和动物攻击性增强也有关系吗?动植物好像都有形状变大的倾向,根据克莱伯定律,生物体型越大能量利用率越高,但是体型的变大意味着能量消耗一定在增加,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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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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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