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绘的火候到位,技巧娴熟,在烹饪的时候还要加上精神的调料,风情万种的女人似乎在蚕食他的精气,瘦弱纤长的手臂最後收走了他的遗産。
阿锚在那场大火里逃生,眼睁睁地看着小绘温柔又冰冷地感谢他的礼物,他的手腕被镣铐封锁,瓦斯的味道越来越重。
阿锚在打牌,他穿着花色的衬衫,他的手指被大火烧的粘连在一起,他的面目丑陋,打牌的钱他都得欠。
他後面的电视机里投机教父侃侃而谈,坏运气来自过度的贪婪与卑劣的道德。
阿锚变形的眼睛里看见一只流浪狗,它想挣脱主人的锁链,非要来阿锚身边。
流浪狗的主人说,“这麽多次,还是要走,没点良心。”
“都怪你把它养的太好了,它估计都忘了,他自己本来就是条没人要的流浪狗来着。”
“也是。”它的主人松了链条,“再可爱,还不是一只流浪狗。”
流浪狗还想再回去,主人上了昂贵的车,呼啸而去,看也没看那流浪狗一眼。
流浪狗带着锁链,阿锚在此时收到医院的短信,他还有三个月。
阿锚踢了流浪狗一脚。
天青雨蒙,阿锚跪在菩萨脚边,菩萨无头,被黄鼠狼偷走。
陆怀英的烟灰缸全是烧残的半支烟,他坐在这里观看一部毫无价值的垃圾电影。
陆怀英的胡渣有点长了,整个人透着一股子被酸菜缸子泡了几年才能露出的菜色。
陆怀英紧紧皱着眉头,他桌子上的玻璃瓶在电影落幕之後通通被推在地上。
龙舌兰跟朗姆酒其实也没什麽区别,陆怀英反正一个也喝不出来,舌头被辣歪了,像辛星一样。
又挺过去了一天,祝贺啊陆怀英。
电影的最後还在黑色滚动的报幕里唱歌。
「我想做个好人」
「还想做个恶棍」
「我想做个奴隶」
「又想做你主人」
薄情寡义的人不会因为一个赚麻了的买卖变得不漂亮,陆怀英有点想睡,但是他不敢,睡醒的一瞬间就像加载了很久没有会员的1kb2kb等出来的界面进行下一步那样,一瞬间就开始运行爆炸,接着宕机。
宕机久了,人就会不聪明。
感觉这种事情,应该哭一哭就好了。
但是最搞笑的是,陆怀英根本就哭不出来。
他胡乱地按着手里的遥控器,试图在这些喜剧片里找到一个纯悲痛的电影看一看。
最後他选择了打开郭德纲。
相声说得太好了。
只是陆怀英忘记开音量键。
偌大的影音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胡子拉碴,半死不活,沙发上还有一本辛星落在这里的《小王子》,写的不知道什麽鬼东西,他打开一看,字都重影了,书本里掉落一张红桃A,陆怀英没捡。他觉得自己可能血糖低了,弯一下腰都容易让他摔在地上。
陆怀英觉得自己的的嘴好像吃了生花椒,用了许多水都洗不干净,他只能一次次地用舌尖抵着上颚,这个姿势让他觉得腮帮子一直发酸。
他的头发好久都没打理,整个人干瘪得像一具逃难的干尸,现在就能放进坟洞古墓里。
他在深夜里看见烧毁了的阿锚坐在他的对面。
“如果他哥真的杀了你的哥哥,你还会爱他吗?”阿锚问。
陆怀英呆滞地像是瘾君子,目光都无法聚焦,他看阿锚就像一团马赛克,“会,但是...可能没结果。”
烟雾在二人之间,“但是结果...也不重要...”
“人算什麽东西,狗又算什麽东西,我算什麽东西,”陆怀英瘫在沙发上,看着头顶上的如同流星闪过的影厅顶,“这是命运决定的事情,是基因的事情,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
“我能决定的只有...”陆怀英手掌的青筋比在岛上的时候更为明显,手掌的影子遮盖他的眼睛,“快点儿把这事儿忘了。”
“我要去做正确的事情。”陆怀英捂着脸,“我真的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