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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克拉克的心情真是一言难尽。“往好处想想,”伊诺克拍拍肩开导他,“至少他们没有再向外发散思维了。”要知道这件披风可不是第一次亮相,要是有哪个记者突发奇想地翻看了纽约大战时的新闻,发现了骑士的披风现在穿在超人身上,会往什么歪处写简直无法想象。当伊诺克和克拉克在外太空享受快乐阳光浴的时候,地球上的某个秘密实验室里,莱克斯·卢瑟的心情也很不错。他哼着歌把垂到了耳边的红色发丝捋到耳后,同时在一本很多人都会觉得眼熟的笔记本上记道:实验结果基本无误,可以进行下期程序。刺眼的亮白色灯光从封闭式的天花板中撒下,整个空间都被笼罩在一股冷肃的气氛中,在卢瑟低头记笔记的身影之后,一个数十倍于他的躯体默默伫立着。如果让伊诺克看见这一幕,想必会觉得卢瑟的秘密武器总有些莫名的熟悉之感,看着就不禁令人手痒痒。**和它隔海相望的同胞兄弟不同,大都会的空气中似乎总是满载着阳光的气息。早晨,太阳已然完全升起,如果不想被扣全勤的话,大部分的上班族们都该老实出门了,星球日报的记者克拉克·肯特自然也不例外。“我该走了,”克拉克急急忙忙地推开门,另一只手里还捏着刚用热视线加热过的面包片。目睹了这一幕的伊诺克终于明白之前失忆时期的前者,为什么会每次吃早点的时候都会像有着肌肉记忆似的先凝视食物几秒钟了。虽然有着超级速度在身,但克拉克还是更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人的出行方式。“我也差不多,”伊诺克随手绑好头发也向着门口走去,完全体的他简直是光彩照人,仔细一看每根发丝都在闪闪发光。虽然之前努力过,不过伊诺克最终还是没能另外找到住处,因此暂住在克拉克的公寓中,现在正在绝赞寻找工作中。即使有着不麻烦克拉克的心意,但是有一个客观的现实问题横亘在他的眼前,那就是:城市居,大不易;国际都市大都会居,超级不易。就连除了寄钱回家的时候,平时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克拉克,都只能在大都会租个一室一厅生活,连个多余的客房都掏不出来,他还有个正经又体面的工作呢。以伊诺克现在这点财产,想要租房恐怕只能在地下十八层和棺材房里二选一。说起来他找的那个中介其实也挺厉害的,不知道从哪里搜罗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便宜房子,有部分房型看起来简直连个上吊的地方都没有,其他的也是住进去之后一个月非得写三十封遗书不可的等级。“我真的不介意你住在我家,”在两人从一间需要伊诺克扎个马步才能不碰头的房间内出来之后,克拉克诚恳地说道。“但你现在也没有必要雇我了吧,”伊诺克摆摆手,“别担心,我一个人也可以的。”虽然之前的两个小时内,他几乎见识过了大都会所有租不出去的炸裂房子,但伊诺克的心情还算可以,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之前做出的把费泽和三世留在了哥谭的正确决定。作为一个低成本高效能的太阳能战士,伊诺克完全可以不租房,每天就在各个公园循环露营亲近自然,一个地方待腻了或者被驱逐了就换个地方,旅居全大都会,感觉上还怪自由的。就算考虑到他之后还有养宠物的需求,而带着费泽三世一起露宿街头听起来不像是个好选择,伊诺克也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先找份工作,他甚至可以真真正正做到把每一分钱都存下来。但克拉克听了这话脸色更奇怪了,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两人初见时的情形,“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想先问一下,你有什么计划吗?”“暂时还没有,不过我不会饿死街头的,”伊诺克朝着忧心忡忡的同伴笑了笑,“当然也不会上社会新闻,别在意,还不至于会到让你来报道我的地步。”克拉克都对这个不正经家伙的脑洞无奈了,顺着想下去,要是真的哪天出外勤的时候发现朋友横尸当场,他简直想象不出自己会是个什么心情。超级大脑飞速运转,他需要想出一个能让伊诺克心安理得的留下的好理由。其实克拉克这么上心,也不全是因为对太阳属性的天生亲近和作为好人对其他人的担忧,其中很可能还掺杂着一些微妙的,作为相对于地球而言的“外来者”的共鸣,他希望伊诺克也能找到自己的归属感。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感觉是不会在流浪中凭空出现的。只是几秒钟不到的功夫,伊诺克已经在和中介告别了,看来在进行过大都会丑房子怪房子大赏之后,他已经放弃寻找到价格合适、形状靠谱的栖身之地了。眼看着下一个就要轮到和克拉克说再见了,好在这时,放有在大都会媒体中相当吃香的莱克斯·卢瑟的大脸的显示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以往在克拉克眼中十分讨嫌的卢瑟现在成了一个好点子。有了。“说真的,你还是别搬出去比较好,”克拉克等到中介走远之后突然开口,“还记得瑞安那个案子里隐藏在幕后的莱克斯·卢瑟吗?现在我都没能找出他究竟干了什么坏事,那点房租就当做帮助我对抗卢瑟的报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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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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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