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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前去,毫不犹豫地开枪结束了对方的痛苦。
“哼哼,你也真是不走运……”
轰!
头目刚想遵循着反派原则,对枉死的小弟说点残忍废话,却被一发散弹冲烂了半个脑壳。
猝不及防的枪声响彻寂野,烟花余烬般的散弹火心短暂地点亮了黑夜,也点亮了一旁持枪小弟惨白的脸。
可他没来得及端枪,就被从车厢内纵身跃出的罗伊斯纳入了准星之内。
“要拍照咯,笑一个!”
霰弹枪的火光如相机快门光一闪而逝,罗伊斯落地一个翻滚起身,四下瞄准。
“我还以为有场大战呢,没想到就派了三个人来!”从烟盒叼出一根烟,滚烫发红的枪管凑到嘴边点燃,迎着夜晚的冷风猛吸了一口烟。
逼都让对方装走了,秦威心里有点小不爽。
倒不是他不忍杀人,实在是第一次用枪心里没底怕误伤友军。
况且他忘了问罗伊斯保险怎么开。
怎么办!要不要现在问一下?但现在问的话好像很丢脸啊,一个谋划着杀人越货的老油子连枪保险都不会开,说出会不会被耻笑啊,怎么办!在线等,急!
;“你怎么不动手啊,万一对方人很多呢?”
罗伊斯的责怪很快就来了。
“呃……咳!我不喜欢用枪。”秦威故作深沉地咳了一嗓,轻挲着手里的霰弹枪:
“但我仍然很欣赏枪支的吸引力,它的重量,优雅的线条,冷硬的质地和它的精准度,它是人类工业发展历程的一座丰碑……是终结冷兵器时代的杀手!”
我在说什么!谁能告诉我我在说什么!
秦威这番胡诌一出口就后悔了,尴尬得脚趾都要抠穿皮鞋。
这番话放到任何一个正常的场景来听起来确实中二,可将场景搬到这个月黑风高的杀人夜,当这话传到罗伊斯耳中时,听上去就与秦威神秘而危险的气质极其相衬。
“看不出你还是一个有着奇怪原则的人,不喜欢用枪吗?难怪会将身材练得这么好!”
抽完最后一口,在鞋底蹭灭火星,罗伊斯小心将烟头塞入口袋。
“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直接把这辆车给开回去?”
“不合适,这么大一批货,车上很可能装着定位装置,我们得再找一辆车过来把货给卸了。”秦威冲着罗伊斯比了个请的手势,他可是个光杆司令,只有罗伊斯才有小弟。
罗伊斯联系了手下,双方相约在哥谭郡东北面,韦恩庄园后的空地见面。
之所以不呆在原地等,而是绕着哥谭市跑一大圈,主要还是怕小丑帮的援兵找上门。
如果对方真的找上来,一来移动的货车不容易截停,二来对方也许会忌惮这一车的军火不敢随意开枪,秦威便有足够的时间与追兵周旋。
事实证明秦威的决策无比明智
货车驶离案发地不过十分钟,七八辆皮卡车就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望着满地的血迹,画着小丑浓妆的头目用两粒指头掐灭了烟头。
“货物定位到了吗?”
“定位到了!他们在布朗大桥上,看这样子是要进城!”
“这批货物事关头领的计划,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它给拦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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