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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的前一天,两人去山上砍了两片棕树的叶子,回来的路上又割了一些艾草和菖蒲,用来挂在门上。
因为萧云恒不会包粽子,前些年端午的时候,便是由玉婶帮忙包的,现在有骆清尘在,他会包粽子,就不用去麻烦玉婶了。
骆清尘早已把糯米洗净用水泡着,回来后便开始清洗粽叶,院子里有井就是这点方便,洗点什么都不用出去,直接把水摇上来就可以用。
最近降雨有点少,洗完东西的水也不会浪费,院子里的花草果树,以及蔬菜瓜果,正是需要大量浇水的时候。
骆清尘每洗完一盆,便端着倒到花园里去,经过快一年的锻炼,他现在手臂的力量大有提升,用大木盆端一盆水走路毫不费劲。
萧云恒跟永安就在树荫下扎要挂在屋檐下的艾草跟菖蒲,因为园子里的花开得争奇斗艳,萧云恒剪了一大把下来,打算跟艾草还有菖蒲扎在一块。
骆清尘经过的时候,见他们已经差不多快扎完了,便道:“云恒,你帮我把棕叶中间的那根梗给撕了吧。”
萧云恒其实等会儿还有其他东西要做,不过既然骆清尘说了,他也就随手把东西接过,开始撕那个硬的梗。
棕树的叶子,跟被撕开了的纸扇很像,萧云恒只需要把中间那个硬的梗给折断撕掉,留下两边柔软却柔韧的叶子,用来捆粽子。
折了硬杆的棕树叶子同样洗净沥干,然后被骆清尘捆绑在桌角。
浸泡过的糯米也要先沥一会儿水,趁着这个功夫,他又从梁上取了一块腊肉下来,在火上熏了几个月的老腊肉早就硬得切不动了,骆清尘用热水洗过几遍之后,又放在锅里煮软了,然后才捞出来切成小块。
他选的是一块比较肥的腊肉,切的时候也特别注意到,每一小块上都要带点肥肉。
此时糯米也已经沥得差不多了,于是骆清尘便把要用的东西全都搬到绑着粽叶的桌边,坐在小凳子上开始包粽子。
粽叶在他的手间一卷,便是一个漏斗的形状,然后舀一勺米,放一块腊肉,再添一勺米盖上,把多余的叶子铺盖上去,一个美观程度堪比中秋节超市礼盒装的粽子就已经包好,最后用粽叶绑好,挂在桌角。
骆清尘切的腊肉不多,不过十几块,很快便包完了,只是糯米还剩下不少。
不过这本就是他盘算好了的,于是又去厨房拿了些碱过来,缓缓的把白色粉末倒进盆里,边倒边用筷子搅动盆里的米粒。
很快米就全都被染上一层黄色,等骆清尘觉得颜色的深浅程度差不多可以了的时候,便停止了加碱。
为了跟肉粽区分,骆清尘便把碱水粽的尾端卷得又细又长,看起来像是独角兽的角。
相对于肉粽的松软,骆清尘把碱水粽包得十分的紧实,卷好的粽叶里铺满糯米后,还要用筷子戳刺,最后再用勺子压紧。
这样包出来的碱水粽不仅莹润透亮,而且Q弹软糯。
剩下的糯米,骆清尘不止包了这种纯碱水粽,又在最后只剩十来粽子的糯米的时候,又加了一些花生拌到里面。
这次就没区分包法了,而是跟之前的纯碱水粽一样,最终吃到的碱水粽里有没有花生,就全凭运气了。
包好的粽子,骆清尘分了两锅煮,一锅腊肉的,一锅碱水的,这样不容易串味。
装好锅之后,骆清尘把两个锅都架到灶上,一个在前头,一个在后头,烧火的时候,尽量把柴火烧到中间去,这两头都能沾上热气,这样不至于一锅已经煮好了,另一锅还面还没开始煮。
粽子难煮,这里又没有高压锅,只能用大火慢慢的炖着。
粽子煮开之后,屋子里很快便充满了腊肉混合着糯米的香味。
骆清尘正百无聊赖的看着火,见萧云恒端着做针线活的篮子进来,便问道:“永安回去了?”
“嗯,他就是来我们家折些花草跟艾草扎在一起,弄好了就回去了。”萧云恒找了条小凳子在骆清尘旁边坐下,随口答道。
见他把篮子放在身侧,捏起针线便打算干活,骆清尘道:“这是还要做什么?活烧得大,等下别贱了火星子到布上。“
“不碍事的,就做几个明天要用的香囊。”萧云恒道。
明天就是端午节了,要用的香囊得赶紧做出来,但是骆清尘在伙房里煮东西,留他一个人在外面总觉得有点孤单。
虽然以前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也常是自己一人,最多偶尔跟永安一起,但是后来骆清尘总是在旁边陪着闲聊,导致现在没有骆清尘在旁边时不时的说两句,连干活都容易走神。
端午那天要用的香囊简单,差不多在腊肉粽子快要熟了的时候,萧云恒就已经做完了,于是便安静的等着粽子出锅。
等骆清尘觉得可以了的时候,便从肉粽的锅里挑了一个稍微小一点额粽子出来,用剪刀把捆着粽子的棕叶给剪开,然后用筷子挑着把粽叶给挑了。
冒着腾腾热气的粽子放在白瓷盘里,用筷子扒开散热,粽子中间的那块腊肉,已经被炖得软烂,用筷子一扒拉,便成了肉丝。
因为腊肉上还沾有一小块肥肉,经过炖煮之后,油脂被煮出来,使得整个粽子里的糯米都浸润透了,顺着被扒开的缝隙,甚至有油滴顺着米粒缓缓的流到盘子里。
粽子很小,又被用筷子挑开了,便散热得很快,等觉得应该已经凉了的时候,骆清尘便夹了一小块的粽子,又添了一点肉丝,一起送到萧云恒嘴边,道:“尝尝看熟了没?”
萧云恒先是用嘴唇试了试温度,感觉一口下去不会被烫到了的时候,才张嘴把一块粽子全都含进嘴里。
他本就喜爱各种糯米制品,更何况是浸透了油脂这种使人身心都觉得愉悦之物的,加之还混合着腊肉的香味。
于是萧云恒点了点头道:“熟了,好好吃。”
骆清尘也夹了一块尝了尝,见确实已经煮的软烂了,便把盘子递给萧云恒道:“你把这些吃了吧,剩下的再煮一会儿。”
放了腊肉的粽子会比没放的要更容易熟,这就跟煮鸳鸯火锅的时候,红汤的总比白汤的要容易煮开一样,因为水上面都飘了一层油脂,可以保护水里的温度不那么快的流失。
只是骆清尘没再添加木柴,只是用灶里剩下的那些余火把粽子炖熟。
因为棕也是没剪断的,骆清尘用棍子一挑,一大串同种味道的粽子便被用绳子串起来挂在房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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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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