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能是洛基的功劳。”
战争时期总是比和平年代更需要英雄的,像美国队长这样伴随一代代美国青少年成长的英雄,本就有极高的国民性,再加上又在半年前的战争中率领复仇者联盟拯救万千民衆,号召力怎麽会小?
这不,如今的纽约刚刚重建,电影院就迫不及待来上映圈票房了。
他们选择的电影院不大,不过因为是重建的各种放映设备到是先进,观影体验相当不错。还算宽敞的放映厅票已经出售超过九成,只留下後排边角位置,索性两人都不是挑剔的,边角的位置正好还能隐藏身份。
他们来的时间正好赶上进场,阿什利听着周边被家长牵着的小朋友们相互聊着美国队长多麽多麽厉害,多麽了不起,不怀好意地看看自家伴侣,直把害羞的美国队长看地面红耳赤。
史蒂夫表示他只是被丈夫看得太害羞了,和对方放在自己裤裆上的手完全没有关系。
阿什利当然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在满员的电影院里给美国队长手活,稍稍逗逗对方後,就把手规规矩矩地放到座椅扶手上。过了好一会儿,莫名失落的史蒂夫才暗搓搓把手覆盖上去。
两个揍表脸暗搓搓秀恩爱的超级士兵就这样牵着手,互相投喂爆米花,再抽空看看电影。
美队不愧是道德模范,军队标杆,拍的片子就是根正苗红。好在编剧水平过硬,导演靠谱,史蒂夫自己也还真有点表演天分,明明应该无聊的主旋律电影硬是拍出老少咸宜的合家欢风格。
故事很老套,讲述一个捡垃圾(误)的小可怜如何机缘巧合下参加军队,又如何闹出一堆笑话後认清自我,坚持不懈,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整个故事节奏明快,每个情节间衔接都恰到好处,阿什利这样的内行只要一眼就能看出导演的功力深厚。
现场的观衆不了解导演水平怎麽样,剪辑师剪镜头用了什麽手法,他们只知道这是部好电影。他们随着主人翁出糗而笑,又因为主角被欺负而义愤填膺,仿佛被欺负的那个就是自己或自己的朋友。当小麦克(主角)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敌人,观衆们又会欢呼鼓掌。最终麦克的战友牺牲,麦克自我成长蜕变的时候,阿什利听见周围想起一片低低的啜泣。
“这是部好电影。”阿什利轻声说,哪怕史蒂夫的演技挺浅,美队不是演员,他只是在演自己,但就是这份质朴最是感人。
电影院里不能多说,史蒂夫只是将爱人的手攥地更紧了。
待出了放映厅,已经是月上中天。阿什利不经意瞥见电影大厅里摆放的《马达加斯加3》宣传栏,上面一脸精明又莫名透着傻气的企鹅不知怎麽戳中了萌点。
“史蒂夫,我想看企鹅。”
美国队长正准备和爱人分享他拍电影的心路历程,再聊点片场的趣事,引起吧唧兴趣顺便再鼓励对方一波的时候,爱人的神来一笔打乱思路。
“企鹅?”史蒂夫第一反应不是看电影也不是去动物园,而是下葬没多久的好友,心里有点难过,“我也很想念霍华德。”
“除了霍尔我还没见过别的企鹅。”阿什利却说得完全不是一件事,“史蒂夫,我们回去收拾行李。”
“???”美国队长懵逼脸。
“我订购了两张去南极的船票,我们去看企鹅吧!”阿什利摇摇手机,页面上大大的【购买成功】差点闪瞎史蒂夫的兔眼。
“吧唧,你是什麽时候学会网购的?!”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的好友黑豹即将上线!
感谢破车车车车的两颗地·雷投食,被关在笼子里的作者委屈巴巴,摆动大尾巴拍拍你的手~亲亲再摸摸我嘛~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