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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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叉男人4(第2页)

“是的,这里就像是我的第二个家。”阿什利承认,他现在的身体在纽约度过整个童年,说是将纽约当成第二故乡并不为过。

“你呢?喜欢这里吗?”

“我出生在纽约,也曾在哈佛和哥伦比亚拿到过博士学位。”查尔斯承认道,“直到去牛津任教才离开新大陆。”

“那我们都算是纽约人了。”阿什利内心的真正故乡是克莱顿小城,但对纽约的感情也同样不输故乡,同样乐意以纽约人自居。

“先去你的庄园吧,我也需要休整一下。”

“没问题,露娜已经准备好一切。”露娜是泽维尔庄园的女管家,在男管家辞职的时候支撑起庄园的运作,很得查尔斯信任。

“嗯哼,我已经迫不及待。”

另一边,纽约皇後区的一间小酒吧里,一个身穿深褐色夹克服,身材高大肌肉紧实的男人坐在吧台边。他的面前放着半杯色泽光亮的威士忌,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雪茄,浅色的唇微微咬住雪茄尾部,深深一吸。味道纯正的烟草气在肺部晃荡了一圈,再由微微开盍的唇部轻轻吐出,形成一个漂亮的环。

男人蓝褐色的眼睛在吸入雪茄时微微眯起,他面无表情只是安静地喝酒吸烟,酒吧里有的人看他,有的人没有,但不管是谁都不会怀疑——这是个寂寞的男人。

“先生,这是那边的女士请的。”酒保在男人把杯中物一口饮尽後,又递过来一杯玉米威士忌。

詹姆斯用喝了很多却没有一丝醉意的眼睛对酒保说,“不用。”

他看都没有看请自己喝酒的人一眼。

“好的。”酒保见惯这种阵仗,眼前的男人是酒吧的常客,每次来这里都会有怀抱这种目的的人来请他喝酒,然後无一例外遭到拒绝。渐渐熟客都知道他的习惯,也不去碰钉子,但总有新人会前赴後继。

没办法,寂寞的男人总是格外有魅力。

詹姆斯示意酒保再给自己上一杯,不知道为什麽他今天格外心烦,总觉得有什麽事情要发生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麽,只能来经常关顾的小酒馆坐坐。哪怕喝不醉,这里的氛围却能令他稍稍放松。

就在男人陷入迷惘沉思时,一只巨狼出现在他的脚边。这样的庞然凶物按理是会引起恐慌,但神奇的是周围的酒客都仿佛看不见一般,依旧聊天喝酒并无改变。

詹姆斯看了看巨狼,撇了撇嘴,将两条後腿直立努力,前肢趴上桌的巨狼拨下去。巨狼被拨下也不恼,开始他的第二轮尝试,就在这时他突然身体一僵,紧接着像是被雷劈中一般浑身一抖。本来紧贴皮肤的光滑皮毛顿时树起,整个狼都膨胀了一圈。

男人不知道自家狼在发什麽神经,也不管他,只是继续喝酒。

巨狼四肢着地,昂起脖子,湿漉漉的鼻翼轻轻收缩抖动,脖子也随之来回转悠,像是在努力捕捉某种气味。接着他困惑地摇摇头,原地转了两个圈,又昂着头继续闻。

不过半秒後,他像是突然下了某种决定,对着男人嗷呜一声。

“你闻到好闻的味道?”詹姆斯皱皱眉,“你饿了?”

“嗷呜呜呜~~~”巨狼猛烈摇头,他焦急地前脚掌刨地,他也不知道怎麽了,但是就是觉得这股若有若无的气息很好闻,必须去看看。

“好吧,好吧,去看看。”詹姆斯向来相信巨狼,哪怕此时他只想在酒吧里坐着。

结账後,一人一狼迅速消失在酒吧里。

在酒吧的其他人眼中,就是这个一看就不好惹的男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几句,然後就离开了。

“可惜了,原来是个神经病。”有新来的客人悄悄对同伴说,“我本来还想去搭讪的。”

同伴是个熟客,向自己的朋友解释道,“刚才那个是狼王,他向来有点神叨,你可千万别去碰钉子。”

“狼王?”萌新疑惑。“他会打人吗?刚才我看见一个美女就去送酒了。”

“对,知道这条街尽头的地下格斗场吗?他是格斗场的王者,连胜超过五十场的厉害角色,打起来像狼一样凶悍。他的称号就是【狼王】。”老鸟关爱道,“狼王不会打人,对于追求者他只是拒绝而已。但狼王的狂热粉丝是不讲道理的,你看着吧,那个女人一定会吃到教训。”

詹姆斯不知道也不关心背後的议论,他跟着菲利普穿过纽约的大街小巷,层层高楼,停在一处十字路口。

“你想干嘛?”用脚踢了踢一脸茫然的巨狼,詹姆斯有点不耐。

菲利普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嘛,他只是想找到那个味道的源头,但纽约的气味太杂了,即便灵敏如他也很懵逼。

这时红灯转为绿灯,原本停下的车流再次涌动,一辆加长林肯夹在滚滚车流中驶向远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减墨如烟的地雷投喂,蠢作者把转角错过爱的狼叔放在亲亲的盘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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