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杀杀杀!!!”
“杀b玩意,f**k!”
他们疯狂地大吼大叫,有的站立起来挥舞手臂,又被背後的人打下去,于是二人再打作一团。
“狼王!干掉他!”观衆的声音因兴奋而嘶哑,他们的性质被挑到最高,属于文明社会的规则早被扔在一边,留在这里的不过是沉迷血腥游戏的躯壳。
在万衆瞩目之处,是一个被铁笼环绕起来的格斗台,上面正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格斗的一方赫然是詹姆斯!
男人只穿着格斗短裤,赤裸上身,快快分明的肌肉覆盖在高大的骨架上,用眼睛就能知道是何等恐怖的力量。他的敌人是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二的大块头,同样是纠结的肌肉,铁塔一般的身材。不过哪怕不谈他脸上由额头贯穿半个脸部的狰狞伤疤,就是那张相貌平平的脸蛋就没有詹姆斯吸引女人。更何况那道伤疤两边的肉没有完全长好,令他的脸扭曲成可怖的样子。
单从体格上来说,詹姆斯无疑是小一些的,但看他们对战时的姿态就不会有人怀疑男人已经锁定胜局。刀疤男的力量奇大,身高优势明显,过去仗着自己的体格经常将比他矮的对手砸断骨头。但对巨大的体格来说,牺牲灵活性是必然的。
詹姆斯虽然也高大,但比起刀疤男速度却要快多了。他挥拳如风,拳不落空,几乎每一次都能直击要害。刀疤男也绝不好惹,哪怕詹姆斯的拳头可以轻易将一个正常人送入医院,他却像是感受不到一半,凭着过人的体质架住狼王的拳头,一个直拳狠狠锤上对方腹部!接着他将抓住的手往下拉,膝盖提起,再次撞上腹部相同的位置!
“巨人!巨人!巨人!”
“打他!打他!”
“敲碎他的脑袋!”
观衆席爆发出剧烈的欢呼,仿佛刚才还欢呼这狼王名字的人不是他们。
詹姆斯并没有受影响,他就地一滚,强劲的腿直直踹上巨人的小腿,那是足以击穿通用汽车前盖的一击。
他本来想靠着接这一击再拽住狼王的腿,掌握格斗的主动权,却没想这一击竟然含有如此可怖的威力。他直觉踢向自己的腿很慢,轻易就能接住,却在意识回笼的瞬间被剧烈的疼痛击倒。他的视线猛然变低,才发现自己的坐小腿正以不正常的姿势扭曲着,他的腿断了。
“你输了。”詹姆斯冰冷地说,他的嘴里弥漫着血腥气,整张面孔都透露着肃杀,视线所过之处皆俯首。
“狼王!狼王!”
观衆们发疯一样的叫嚷,身材火辣的女人激动地脱下上衣,露出挺拔的**;骨瘦如柴的男人挥舞着大把钞票,发出野兽似的毫无意义的叫;浑身散发着腐朽臭气的老人抓过身边鲜嫩的情人,兴奋地蹂躏边发出嗷嗷怪叫……
整个格斗场怪诞又狂热。
唯有所有情绪焦点的那个人依旧冷静,他挑起最疯狂的浪潮,把所有文明人变成了野兽,自己却冷地像一柄出鞘的神兵。
狼王的规矩很奇怪,在这种生死不论的格斗台上,他从不杀人。这种人按理是活不长的,他却如同个奇迹靠着强劲的实力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不管多少人前赴後继,他始终屹立不倒。
巨人心头奔涌着莫大的不甘,仇恨在胸腔里滋生,他是西区最好的角斗士!绝不能倒在这里!若是不能胜利,他再无立锥之地!
像是有魔鬼的蛊惑,巨人以完全不符合断腿者的速度猛然前攻,他的手上寒光闪闪,那是一柄手掌长的短刃。雪亮的匕首划出一道光,隐没在一片浓烈的红。
尽管詹姆斯反应迅速,躲开要害,却依旧被划破皮肤。在鲜血迸发的一刻,角斗场的尖叫直直掀翻屋顶!
接着,这尖叫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戛然而止。
只见横跨狼王腹部的刀伤肉眼可见地收缩,鲜红的血肉翻动着合拢,割裂肌肉的伤口收束成一道浅色的线,接着隐没无形。排布着八块腹肌的小腹像从未受过伤一样光滑,但数百人的眼睛不可能同时出错。
“你是……什麽东西?!”
“怪物!”
“杀了他!他是怪物!!!”
作者有话要说: 狼叔有点惨呢~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