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050(第1页)

第41章第041章天啊……不敢想象姑姑的……

珍珠号的请柬散出去,自然那是无人敢说一句不去的,但凡是听过秦氏集团的名头,就不敢轻举妄动,毕竟秦氏集团代表的并非是一个商业集团,而是跟国家有紧密链接的红顶商人集团,越是知道一些内幕的,就知道当年国家发展期,秦家从外头弄回来了多少武器图纸和高科技产品。

不仅如此,秦媛手底下的各种天使风投多到查看一个月都查不完的,涉及到了全球多个领域,从落地的实产企业,到网络新兴产业,甚至还有国外的互联网公司都有她的投资,并且还有早些年的兵工厂以及现在的智能科技军工公司,这些产业都跟国家息息相关,从多方面跟国家进行了深度绑定。

但凡是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随意去踩这么一个家族,当然,也有不少秦媛当初的朋友和敌人都认为秦媛足智多谋到妖孽的程度,甚至有人猜测过秦媛是天生的投机者。

不过这位投机者遇到了四个蠢货孩子,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不会过度纠结秦家的原因,一旦秦媛这位智多星去世,她手底下那些能人异士,自然那是分崩离析,她的子嗣根本无法控制这些人。

这些年等待秦家大厦将倾的有不少人,不过他们没想到,秦媛还是挺能活的。

而在一群心惊肉跳的前男友前女友之中,有一个人在办公室里接到了这个请柬之后,许久没有打开,只是安静的抚摸着黑色烫金的纹路,目光复杂。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飞虹新能源汽车的董事长殷献庭,他简直是在汽车圈内异军突起,在许多圈内大佬纷纷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时候,这个新兵蛋子横叉一手,竟然是做出了不菲的成就。

如今飞虹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名气斐然,殷献庭个人资产更是达到了一千亿以上,虽然比不上一些豪门家族,可是这可是殷献庭个人的资产,要知道他是个孤儿。

殷献庭盯着手里的请柬看了许久,曾经故意被遗忘的画面重新在脑海中出现,明明这五年时间努力的想要遗忘,可是再次响起,就连当初秦皎皎身上的那条红裙是什么品牌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是五年前一场商业宴会,在那个宴会上,初出茅庐的殷献庭好不容易找关系弄来了一张请柬,身上穿的西装还是找外面的大商场买的,标签都没有撕掉,当时还打算等宴会过后把十几万的西装退掉。

其实拿着企划书混入那场宴会的殷献庭不仅人年轻,才刚刚二十四岁,而且还真的穷,别说是十几万的西装,就算是几千块的西装都买不起。

这样一个敢做梦的年轻人,进入宴会之后立刻找了一些曾经调研过,或许能够有投资的老板胆大的上去,递上了自己的企划书之后,一转眼就会在垃圾桶里看到它。

或许创业就是这样,难堪总是会席卷而来,殷献庭年少气盛,却没有生气,只是少数的问服务员要了一杯酒,明明从来不喝酒的殷献庭,品尝了人生中第一杯红酒,当然,这红酒看着挺贵的。

秦皎皎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她从环梯上下来的时候,本来有些喧哗的宴会整个静寂无声,所有在场的男男女女,分别都将仰望的目光落在了她身上,那天的她身穿一袭吊带红裙,头发盘在脑后留下几缕卷发随意的在脸侧,脖颈里空无一物,却让人的目光止不住的落在她身上。

她走下了楼梯,一旁的服务员走了过来,她随意的递过去精致的钻石包包,然后一旁一个穿着粉色小礼服的千金小姐接过来,从里面取出来了一根细细的女士香烟。

秦皎皎接过来在手里,周围的人立刻围了过去,全都是年轻好颜色的青年男女,一个个西装笔挺,一个个衣香鬓影,这些男男女女围绕着秦皎皎,却是不自觉的矮人一头,明明秦皎皎就站在中心,周围围绕了那么多人,可殷献庭就是能从那么多人里面,一眼看到站在那里,高傲如女王的秦皎皎。

他那个时候还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只是对于周遭所有少爷公子哥甚至千金小姐都追捧的人有些好奇,他好奇的看着这个女人,觉得秦皎皎扫描这些人的目光带着戏谑,像是挑选自己心爱的玩具,又或者是猎物一般,她逗弄着所有人。

明明所有人都想为她点烟,可是秦皎皎却是拿着那跟细长的烟在大家面前晃了一圈,然后乐不可支。

殷献庭没想到自己还记得当时秦皎皎的笑容,大约是当时他的目光太过于好奇,导致被秦皎皎这个猎手捕捉。

秦皎皎的目光穿透了许多人,对上了当时还稚嫩的殷献庭。

她开始对殷献庭感兴趣了。

她走了过来。

周遭的人全部让出一条路来,就好似在簇拥着女王一般,秦皎皎走到了殷献庭面前。

“借个火?”

比她声音来的更快的,是秦皎皎身上散发的,属于玫瑰那浓稠的味道,香的让人心魂摇曳,香的让人魂牵梦绕。

只可惜当时的殷献庭不解风情,他个人不抽烟,所以很不懂事的摇头。

“不好意思,我不抽烟,没有打火机。”

他耿直的回答,让周围的千金小姐和少爷公子哥们笑成了一团,接着一个二代递过来了一个打火机。

“我借给你啊。”

这打火机殷献庭见过,据说都要三十多万,上面漂亮的纹路上都镶嵌着钻石,实在是美。

他本是想拒绝,可是想到眼前人的身份他得罪不起,便接了这打火机,随后在秦皎皎叼着烟凑过来的时候,给对方点燃,那女式香烟是一种薄荷的味道,竟然是意外的清甜。

至今殷献庭还记得秦皎皎叼着烟似笑非笑的眼神,还有周遭那些人起哄的目光,他们看他的目光像是看一个被猎手捕获的猎物,秦

皎皎是那么的高高在上,只是她的注视,就让殷献庭足以脱胎换骨。

她是殷献庭见过最为不羁的女人,仿佛任何人都无法捆绑她。

然后……然后那些细节仿佛都变得模糊起来,只是记忆清晰的时候,他已经跟秦皎皎单独待在秦皎皎的个人总统套房里了。

殷献庭已经难以猜测当时的自己在想什么,可是年轻的他当时竟然鼓起勇气将企划书递了过去。

当时的他一定都在胡言乱语吧?至今为止殷献庭都不知道秦皎皎是否听了他说话,因为他没说两句,秦皎皎就吻了过来,那是一个带着薄荷味道的吻,还有鼻翼缠绕着玫瑰的香味。

再之后,一夜温存的美妙让殷献庭都快要忘记了自己是来招商的,可之后秦皎皎手里的人找了过来,一百亿的投资加上秦皎皎的个人人脉全部悉数砸来,简直是如同天上掉馅饼一样。

殷献庭很快忙碌了起来,以为自己被投资了,努力工作,之后也跟秦皎皎见面的次数有许多,两人默契的很,只是殷献庭以为自己在恋爱,但是等秦皎皎不再跟他见面,身边换了一个人的时候,殷献庭才知道。

他以为的男女之情,实际上只是秦皎皎的一场猎艳之旅。

当时忙着事业的殷献庭甚至没有空伤心,只是找人调查了秦皎皎之后,才知道她对所有前女友前男友都是如此的大方,给权势,给钱,给关系,她的所作所为被很多人评价不像是女人,而像是一个纨绔少爷,提了裤子就不认人了。

或许有人试图用这样的关系掌握秦皎皎,但是他失败了,秦皎皎是真正玩的开的人,她从来不在乎这些。

如今的殷献庭哪怕是手握飞虹新能源,资产一千多亿,可依旧不敢奢求再次被秦皎皎注视,众所周知——秦皎皎从来不吃回头草的,从未有例外。

他最终还是依依不舍的打开了这个属于秦家的请柬,之后看到了里面的细节眉头紧皱,第一时间找助理调查。

一个小时之后,助理动用关系,让殷献庭确定了一件事情。

珍珠号的邀约笼括了所有秦皎皎的前男友前女友,甚至发请柬的人是刁玉晴,这个听着不熟悉却是手段厉害的女人,学习金融的应该都听过刁玉晴的名头,当年在旧金山那边的金融市场搅弄风云,留下的传说都在金融教科书里头了。

所以能让她写请柬的,一定是秦家那位传说中的老祖宗。

据说只有秦家的那位老祖宗能够使唤的了刁玉晴,而且那位老祖宗手里异人辈出,可不是寻常人能得罪的。

一想到是秦皎皎的长辈发请柬,殷献庭顿时有些担心,难不成是秦皎皎出事情了?不然为什么是长辈发请柬?这很明显是有什么问题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