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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鸢白最先回神,福身问了一句将军好,图弄溪跟齐文珠紧随其后,而庄朔只是略一颔首,没有多看她们,表情冷淡。
庄朔走上台阶,噙着笑看公孙霁,声音是对旁人没有的温柔:“夫人。”
公孙霁控制住表情,不让自己看起来太惊讶,他嗯了声,视线扫过齐文珠几人:“那我先走了。”
若是按照从前的习惯,齐文珠一定叫上大家去广聚斋吃饭,等吃完饭再各自回府。可现在庄朔来了,齐文珠便不能这样了。
齐文珠眼里含着促狭看了公孙霁一眼:“公孙姐姐慢走。”
认识齐文珠这么久,公孙霁哪能看不出她是什么意思,如果庄朔不在,他定要好好戳她额头一戳。但现在庄朔在,公孙霁不好这样,就只好小小的瞪了齐文珠一下。
齐文珠还要再说,一旁的徐鸢白却及时拉住齐文珠手,不让她说话:“姐姐走吧,雨更大了。”
看齐文珠被制止住了,公孙霁一下没忍住,朝齐文珠露了个嘚瑟的笑,看得齐文珠发愣。
齐文珠没想到公孙霁还有这么幼稚的一面,毕竟这些年相处下来,公孙霁展露出来的,一直很知书达礼,懂事的一面。怎的成了亲,反倒小孩子气起来了呢?
“好。”公孙霁应道:“下次见。”
话一说完,公孙霁加快步子,走到庄朔面前。庄朔将伞往公孙霁那边倾,对徐鸢白她们说了句:“我们先走了。”
说完话,庄朔才护着公孙霁走下台阶,去坐马车。
雨不算太大,庄朔又护的仔细,加之路程短,公孙霁没被雨淋到。庄朔就没这么幸运了,不仅衣裳被淋湿了,脸上也溅到了雨水。
公孙霁担心庄朔着凉,一上马车就让车夫赶紧驾车回府,然后从怀里掏出帕子,手拿帕子给庄朔擦脸:“回府夫君先去沐浴换衣,收拾好了再喝姜汤,免得着凉发热。”
公孙霁低着头,擦的仔细,生怕庄朔真生病了。
“我没事。”庄朔握住公孙霁手,让他放宽心。
“怎么可能没事?”公孙霁才不信庄朔,抽回手继续用帕子擦他头发,试图弄干头发:“每次我只要淋到雨就会发热,要喝好多碗药才好。”
“大夫开的药可苦了,喝了药还没胃口,实在受罪。”公孙霁真心实意道:“夫君还是不生病的好。”
公孙霁以己度人,担心庄朔生病才这样说这么做的,只是他却忘了庄朔和他不同,庄朔可是自幼习武,在漠北待了这么多年,身体没那么弱。
果然,一听完他的话,庄朔就笑了。
公孙霁已经知道庄朔在笑什么了,他顿觉赧然,胆子却大了起来,看庄朔在笑,公孙霁不仅没低下头,反倒羞恼地瞪了庄朔一眼:“夫君别笑。”
“好,我不笑了。”庄朔说到做到,立马止住笑。
公孙霁反应过来他做了什么,简直两眼一黑,差点昏倒过去。
他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凶夫君?
公孙霁表情僵住,眼中满是懊恼,张嘴就要认错。但庄朔却伸手过来,食指抵住公孙霁嘴唇,不让他说话。
“夫人关心我,我很开心。”庄朔认真道。
庄朔不似平日的冷漠,眼里蓄着淡淡笑意,公孙霁被这样盯着看,本就发烫的耳朵,顿时更热了。
公孙霁垂眸,拒绝和庄朔对视,好像这样他就能恢复正常。
“漠北比京城冷,秋天没过完就下雪了,等到了冬天,雪和着风像是刀,刮到脸上生疼。”庄朔说起在漠北的日子:“若是穿的少了,手脚都会冻坏。”
“和在漠北相比,淋些雨算不得什么。”庄朔总结道。
早在庄朔笑时,公孙霁就想明白了,此时听了这些,更懊恼刚才嘴快。
“夏天的漠北要好很多,有雪山有草原,不算太热,瓜果也比京城的甜。”知道公孙霁不好意思,庄朔转移话题道:“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带夫人去漠北看看。”
公孙霁感恩庄朔转移了话题,他轻点头道:“好。”
庄朔是大将军,虽然现在留京为官,但他不可能一辈子留在京城的,作为他的夫人,到时只能随行了。
公孙霁怕庄朔还会说到原先的话题,说完这句话,又紧忙道:“夫君怎么来这了?”
“下值回府看夫人不在,问了下人,就来接你了。”说到这,庄朔从怀里拿了个东西出来,递到还低着头的公孙霁面前。
“嗯?”公孙霁抬眸看了庄朔一眼,不解道。
“给夫人买的胭脂。”庄朔道:“店家说这是新出的胭脂,很受欢迎,夫人看看?”
若只是很受欢迎,庄朔还不会买,他买是因为觉得这胭脂很适合公孙霁。
庄朔等着公孙霁接过胭脂看,但公孙霁却没动,而是看着他问:“夫君怎么去胭脂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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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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