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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丶跑马场(第1页)

32丶跑马场

阳光透过斑斓的树梢,在草地上洒下一个个闪烁的光点。午後和煦的微风拂过草地,发出哗哗的流水一样的声音。一望无际仿佛被水洗过一样的天空盖在跑马场上,空气少有的清新沁人。

一把阳伞斜斜插在露天休息地上,几个打扮时尚精致的年轻人坐在扶手椅和草地上,一边交谈一边享受下午茶。两匹来自基尔代尔的英伦纯血马被拴在一边,轻轻的厮磨和打喷。

这座收费高昂并且实行严苛会员制的跑马场确保客户在享受生活的时候不会被人打扰,何况只要远远对这帮年轻人看上一眼,就不会有人冲动的随便过来打扰他们。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让关心八卦的民衆十分眼熟,几个着名集团的少爷们,黑社会的继承人,高官政客家族的公子——耶鲁大学的学生们也许能认出来,这是骷髅会的成员在举行一场小规模集会。

朗白坐在白色雕花的石桌边,一只手貌似随意的捏着银色的咖啡勺,一只手轻轻扶在额角上,微笑着。他这样的眼神是如此安静温和,看上去就好像在充满温情的注视着自己真正的夥伴们——看上去而已。

“韦伯克·罗斯索恩算是真正栽了,我们家已经跟墨西哥边境的人打好招呼,以後没有一个家族敢随便把雇佣兵借给他。他把事情弄得一团糟,虽然袁城没有发话,但是当天参与黑帮会议的其他重要人士已经开始联手抵制他的势力了。”穿着T-恤和紧身牛仔裤的艾克坐在石桌上,一边滔滔不绝的说话一边比划着手势,有时稍微停顿一下,转向罗斯索恩:“兄弟,我不是在针对你,我只是在说你那位愚蠢的韦伯克叔父。事实上,如果你们家族的其他成员想借用墨西哥雇佣兵的话,我还是乐意帮忙的——只要他们拥有你的签字许可。”

罗斯索恩充满风度的用白兰地酒杯向他举了举。

“那我呢?”朗白微笑着问。

艾克向後一看,笑起来:“开什麽玩笑,我亲爱的兄弟。哪怕我今天是第一天认识你,也会在短短半小时内被你蛊惑说服,并且死心塌地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的——更别说我们有这样深厚的交情了。”

所谓“这样深厚的交情”,也不过就是经历过一次并不愉快的开学典礼,以及之後的几次聚会而已。不过对于艾克而言已经够了,他的意志还没有坚定到经过几番长谈之後还能不被朗白的语言和头脑所蛊惑。

“你真令我伤心,”朗白笑道,“原来我在你心里是这麽巧言令色的一个人。”

“哦不,不不不,我所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褒义,你绝对拥有像伏地魔一样用语言蛊惑人心的能力。”

这句话引起了周围在草地上席地而坐的同伴们的一致赞同。

“你太高看我了。”朗白把玩着那只银质咖啡勺,神态和语气都非常漫不经心,“我只是对自己的朋友怀着最大的善意,并且经常给他们一些有用的劝告而已。”

艾克迫不及待的露出一个在他看来心照不宣的笑容。事实上如果他稍微分点心的话,就会发现不仅仅是他,在场很多人都露出了同样的笑意。

骷髅会不仅仅重视成员的出身,更重视成员的野心。一个出身于总统家族却没有丝毫政治野心的人他们是不屑于将其称作夥伴的,而朗白恰好完美的符合了他们对于夥伴的要求。

这名年轻成员拥有坚定的意志,清醒的眼光,优雅而友善的态度,以及掩藏在温和面孔之下的,狡猾而不外露的野心。

朗白最擅长和所有人保持同样友好的关系,但是他那暧昧而聪明的态度,往往让所有人都以为只有自己对他而言才是最重视丶最特殊的。这项特殊的本领让他更具有说服能力,他的意见往往被其他成员大加重视,最後结果也让人心悦诚服。

“话说回来,你唯一让我不满的地方就是拒绝了我为你提供的白人雇佣兵保镖。”艾克突然转向朗白,改变了话题:“据说你从三楼上跳下来然後摔断了一只手?”

“那是我父亲,而且他的手是被砸断的。”朗白说,“如果我身边出现和韦伯克·罗斯索恩那边一样的白人雇佣兵,那会让我父亲生疑,到时候你就给我造成麻烦了,艾克同学。”

艾克耸了耸肩:“那你还需要他们帮你炸汽车吗?”

“需要。我要为自己准备一份丰厚的成年生日礼。”

艾克露出非常感兴趣的神情,甚至连罗斯索恩也忍不住探过头:“你又打算干什麽坏事了?”

“血债血偿而已。”朗白显然不欲多说,他对罗斯索恩愉快的微笑起来:“天气这麽好,不如我们一起去骑骑马?”

袁城放下望远镜,虽然脸上表情没什麽变化,但是他开口的时候,语气让周正荣明显的僵硬了一下。

“白少怎麽会跟罗斯索恩家族的人混在一起?”

宽阔的跑马场上风和日丽万里晴空,然而周正荣却很想掏出老婆给自己准备好的爱心手帕,把满头的冷汗好好擦一擦。

即使不用望远镜,也可以看到不远处的那帮骷髅会成员们席地而坐,中间放了一张白色餐桌,边上三四把扶手椅,自家的小少爷赫然在座。紧贴他手边坐的那个年轻人就是罗斯索恩家族的,而後几个人起身去骑马,那个罗斯索恩也跟在朗白身边,一副两人友情深厚的样子。

“袁总,”周正荣声音颤抖的说,“小少爷大了,也是该交几个朋友的时候了,罗斯索恩家族也是道上的,总比交那些画画弹琴的朋友好,是吧?”

在周正荣的理解里,黑道世家的小公子总应该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总不能整天跟人吟诗作赋丶弹琴画画,那不是不务正业嘛。他儿子周浩海之前就去巴黎学过画画,又跑去开什麽画廊,差点没把他这个老爹给气晕过去。

但是周正荣他不了解袁城的心思呀,袁城压根不想让小儿子沾染黑道上的事情,他巴不得小儿子整天只会呆在家里看看书写写字,没事就倚靠在父亲身边打发时间。朋友?那些烂七八糟的朋友,说不定就把他温顺怯弱的小儿子给带坏了!

袁城正想着去把他的阿白给拎回来,乔桥在边上弱弱的提醒:“袁总,忍一时方可得一世呀……”

是了,袁城心里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乔桥那天说过,在追求比自己年轻很多的情人时,必须要对情人的朋友和颜悦色丶慈祥和蔼,充分展现自己身为一个成年人的宽广胸怀。万一行动不当引起年轻人的反感,就要小心情人跟你闹小别扭闹脾气。

袁城深吸一口气:“乔桥。”

乔桥赶紧立正:“是!”

“跟我一起去骑马。”

“啊?!”

袁城才不管她“啊”不“啊”的,直接牵了马就往场上走。开什麽玩笑,罗斯索恩家的那小子一看就人模狗样心术不正,万一趁他不在,存心要勾引他亲生的小儿子可怎麽办?

周正荣终于掏出手绢来,默默的抹了把汗。乔小姐果然是袁总眼里的红人啊,这轻飘飘一句话就把袁总的火气给劝回去了,这会儿还邀请她出去骑马,果然是最靠近袁家主母那个位置的女人啊!

周围手下纷纷点头表示附议。

……可怜的周正荣,怪不得你在袁城身边干了十几年,最後还是个天子近人,连个封疆大吏都没捞着。

你压根就一点也不了解袁总的小心思嘛。

朗白也没有真的很想骑马,他天生就不喜欢体育运动,也不喜欢在室外吹风。吹点徐徐微风对正常人来说都是健康又舒适的,对他来说却像是用冰刀子刮皮肤一样,让他恨不得立刻躲回到人工恒温的室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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