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2丶罗斯索恩的邀约
卧室门被一脚踢开。罗斯索恩双手打横扛着朗白,一只脚准确抵住撞到墙後反弹回来的门板,然後走到床边,放下朗白。
“你去带人守住门,你去接医生。还有你是吧,给他倒杯热水。”
朗白闭着眼睛,但是仍然能感觉到莫放对自己责备的目光。一阵脚步声之後房间安静下来,罗斯索恩关上门,走回到床边。
“如果你再这样工作下去的话,很快就可以帮你预订葬礼了。”
朗白微微睁开眼睛,罗斯索恩站在床边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他的身影逆光,所以看起来格外有高度感。朗白不得不仰起头并且眯起眼,才能仔细看清他脸上的表情。
这个一度被朗白看不起的下等黑帮出身的大少爷,虽然脸上还维持着正常平静的表情,他的眼神却有点说不出来的奇怪。
朗白垂下眼睛,说:“嗯。”
“嗯是什麽意思?你以超人一般的速度顶起袁家在美国的所有事务并且连带扛下了艾克·蒂华纳的家族职责,用箭一样的速度收服了美国所有下属,并且在骷髅会里占据了最坚固最核心的位置。你一天的工作量能让我做一个星期,但是你真觉得自己能比正常人多活七倍吗?”
朗白打断了他,“我只要活到正常人的一半就够了。”
罗斯索恩气极反笑:“然後呢?去死吗?”
出乎意料的是朗白竟然没有反驳,他仰躺在大床上,削瘦的身体深深陷进浮云般绵软的床垫里,出神的盯着米黄色天花板。半晌才听他轻轻地道:“罗斯索恩,你在邀请我加入骷髅会的时候就应该了解了。我的处境,我的意愿,以及我的野心。你不就是看到了这些才会邀请我的吗?”
罗斯索恩无法反驳他这一点。骷髅会极端重视成员的家庭身份,但那不是一切。他们更想看到成员的野心,不仅仅包罗在美国上流社会的权力网中,他们也想把触角伸到欧洲丶南非和东南亚。
“我的父亲当年在耶鲁毕业,我的大哥几年前也在耶鲁上过学,但是都没有受到邀请,为什麽呢?”朗白看了看罗斯索恩,擡起一只手,有刹那间罗斯索恩以为他是想拉住自己的手,但是紧接着他看到朗白把手放在了自己心口的位置上。
“因为他们的地位都很高吧,他们的心也已经满足了自己身体所在的位置,而我则十几年如一日的沉默低微,我的心不满足于呆在尘埃里了。不仅仅是你,你们当初都能感觉到这一点吧?”
罗斯索恩沉默的站在床边上,灯光从他身後映照过来,在朗白脸上形成了一块阴影,而他的眼睛在黑影中间又格外清亮,寒凉逼人。
这个清瘦而苍白的身体里蕴含着能量,在一年年隐忍中越来越强劲,越来越无法忽视。当它找到契机爆发出来的时候,就像不再沉默的火山一样撼动了整个袁家。
“你要记住,物极必反。”过了很久之後罗斯索恩才用干涩的中文一字一顿说道,紧接着他换了英文:“我能感觉到你太精于计算了,哪怕你不这麽仔细和谨慎,骷髅会中你的地位也坚固无比,任何人都不能动摇。很多人不是像艾克·蒂华纳那样对你死心塌地吗?朗白,你已经很努力了,够了。Thereisnolife。”
“Thereisnolife。”朗白低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闭上眼睛,叹了口气,那声音轻微得几乎就像风一样散落在了空气里。
“不,罗斯索恩,你不懂的——我当初来到美国,就是因为在香港发生了一些事……”
罗斯索恩等着想听他说下文,他却就此住了口,久久的躺在那里。这个时候外边莫放敲门,罗斯索恩回头一看,那个总是沉默跟在朗白身後等待命令的年轻人端着一杯水走进来,把青瓷茶杯轻轻放在床头,然後看也不看朗白一眼,直接悄无声息的退出去了。
门咔哒一响。朗白没有睁开眼睛,淡淡地道:“你也出去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罗斯索恩突然感到一阵烦躁,初春的天气他竟然出了一身热汗,薄羊毛衫里湿湿的很不舒服。与此同时想抽烟的欲望也从他喉管里升起来,看着眼前沉默侧卧的朗白让他更加焦躁。“我出去抽根烟。”他丢下一句,紧接着大步走出了房间,紧紧带上门。
朗白那间不小的公寓外守着几个荷枪实弹的手下,看上去全部训练有素,就像标枪一样站在门口。莫放住在这间公寓楼上,现在已经回到他的居所去不知道干什麽了。偌大的客厅里冷冷清清的,罗斯索恩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抽烟,汗一点一点变干,他也有些意兴阑珊,万宝路烟头上不知不觉就蓄起了长长一段烟蒂。
医生很快赶到,在手下的引领下进入朗白的卧室,然後就没动静了。趁着这个空隙罗斯索恩懒洋洋的打量起朗白公寓的布置,就像主人一样所有家具都是黑白色调的,质料厚重,简单实用,没有半点华而不实的累赘。和客厅连接起来的厨房干净得一尘不染,白色的柜子丶洗碗机和刀具架闪烁着寒光,一看就知道从来不在这里动火。
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上,有条不紊,条理分明。唯一例外的是冰箱上贴着便签条,上边似乎乱七八糟写着很多字迹。罗斯索恩走上前,只见上边并不都是朗白秀丽硬挺的字体,有些也许是莫放的:“你的衬衣也全都换掉吗?”“每天早上饭後一粒药片不要忘了。”这句话之後又划掉了什麽,在便签纸上留下了黑黑的墨水团,跟了一句:“偶尔也只吃半片吧!”
罗斯索恩奇怪有什麽药是最好偶尔减掉分量的,他的目光往下移,便看到了朗白的字迹,在衬衣那一行下写着:“退回去重做领口和袖口。”药片那一行下简单写着:“知道了。”之後再翻过一页,看到朗白整整齐齐的记着几个産品序列号,下边一一写着它们的生産商手机号码。
罗斯索恩盯着朗白那清晰孤拔的字体看了好一会儿,又回过头,环视整个厨房。电磁炉是这片空间里唯一黑色的东西,其他不论是碗橱丶流理台还是瓷砖地面都是纯白色的,他还注意到几把汤勺并排放在铁架上,每一把勺子都对着同一个方向,整整齐齐卡在一起。还有一些筷子放在青瓷的筷筒里,竟然完全不见散乱,所有筷子都安静而帖服的往同一个方向倾斜,就像顺从的士兵。
这一切都清楚而无声的诉说着主人的个性,罗斯索恩记起朗白在学校的私人阅读室也一样条理分明,笔放在哪里,笔记本放在哪里,书本按种类一一排列好,每次当艾克·蒂华纳过去的时候总会顺手翻乱他几本放在上边的书,然後每次朗白都微笑着,温和又不明显的,再把它们放回原位。
他自己也活得很累吧?罗斯索恩不由这样想。
卧室那边传来房门轻轻开合的声音,少顷医生走出来,看到罗斯索恩,赶紧欠了欠身:“已经检查完了。”
“怎麽样?”
“只是劳累过度産生的免疫机能下降和神经性胃炎,是长期处于焦虑状态所造成的。所幸没有恶性肿瘤等更严重的疾病。”
罗斯索恩点点头:“谢谢你了,这麽晚把你叫来。支票我已经叫人开好,另外还有一些现金。”
医生赶紧欠身道谢。为了避税很多收费他们都更喜欢现金,不过像罗斯索恩这样的有钱主儿,除了用信用卡或支票付诊费之外,还会额外准备一些现钱,表示他们对医生深夜出诊的感谢。
罗斯索恩走到朗白的卧室前,推开门。朗白静静躺在床上,房间里地热温度调的很高,以至于他只把被子拉到腰际,上身还穿着那件出席酒会的烟灰色窄版衬衣。领带已经被他自己拽下来了,领口松松掉了两个扣子,袖子也卷到手肘上,露出一只骨骼突出的细瘦手腕。在手背上打着一支针剂,针管搭在床边上。
他这样闭着眼睛,看上去就像熟睡一般,但是罗斯索恩知道他并没有睡着。
他走过去,坐在床边上。朗白的呼吸在这样的深夜里细微平静,微微搅动几乎凝固的空气。他的手腕几乎搭在床沿上,苍白到透明的皮肤下,淡青色的血管如此突兀的蜿蜒着,就像一条条安静的小蛇。
他的手肘帖服在绣着素雅花朵的丝绸被面上,皮肤极度的细腻,在橙黄色的灯光下泛出润泽晶莹的质感,看上去质地和丝绸几乎没有什麽分别。那只手看上去实在是太柔弱了,这样微微的低垂着,给人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罗斯索恩突然回想起下午他在花园里摸到的朗白的手腕,骨头支棱着,突兀而清瘦,也是这样脆弱的支撑在那里,稍微一折就有可能断掉的感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