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人站出来反抗,死了,其他人自然就老实了——他们默默地看着形容憔悴、却依然有一副大骨架的兽人囚犯的尸体被抬出去,一致都是沉默,觉得这人是疯了。
所以他们按照传统,在有幸保住了命之后,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奴隶,被分配个部落中的人。华沂对于分赃这件事,显然十分有经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分的,反正大家伙看起来都毫无意见。
长安在庆典结束以后,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竟然也发现那里多了一个带着脚镣和手铐的小崽子。
小孩不过七八岁大,还没长过长安的腰,正在刷一个草席,见长安进来,便默不作声地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脏兮兮的一张小脸上有一双黑亮黑亮的眼睛,一声不吭地盯着长安,口气颇为不客气地说道:“我是你的奴隶。”
长安皱皱眉,问道:“你叫什么?”
“路达。”
小孩路达说完,抬起沉重的手抹了一把鼻涕,垂下头,表情漠然地放下手的活计,然后叮叮当当地走到木桌前,端起水碗,捧起水罐倒了一碗,把水罐“碰”一声丢在了桌子上,把水花渐得到处都是,话也不说一句,便又低着头继续做刚才的事,仿佛屋里没有长安这么个人。
长安在门口站了一会,他没有什么地盘的意识,只是觉得屋里多了个人非常别扭,便走到床边,弯腰提起自己的刀,转身要离开,然而路过桌边的时候,他的脚步又顿了一下,端起那碗洒得只剩下一半的水,两口牛饮进去,这才走了。
他扛着自己的大马刀,径自走到部落边缘,经过一次庆典,这一回巨山部落里的人都认识了他,甚至有女人三五一群地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长安都假装没看见,谁对他打招呼,他便对谁简短地点个头,然后以更快的速度离开。
就在他准备一头钻进林子的时候,远处突然有人大声叫道:“长安!”
声音似乎有些惶急,长安一回头,发现华沂大步向他走来,步履太匆忙,额角还见了了汗。他一把抓住长安的胳膊,大声问道:“你要干什么去?”
长安愣了愣,说道:“打猎。”
华沂听了他这话,并没有放下心来,近乎逼问地说道:“打完猎呢?”
长安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烤着吃。”
华沂抬手在他脑门上用力一推,把他推得往后退了一步,唾沫星子差点喷到长安脸上,华沂吹胡子瞪眼地对他说道:“废话,谁问你怎么吃?你莫不是想打完吃完便自己走人了吧?”
长安一直扛着刀,也怪累的,没弄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便将马刀戳在了地上扶着,十分耐心地问道:“我把你送回来了,还有别的事么?”
华沂简直要气结。
他本来在忙,索莱木告诉他部落里的有些人以前跟黑鹰部落有仇,怕是一会要起冲突,叫他留神,华沂才刚安排好人去盯着那两边,谁知正好听见打水的老嬷跟别人提起长安一个人“扛着个房梁”往南边的森林走,登时就知道要坏,连忙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华沂深吸了两口气,通过多日相处,他已经知道了,这位兄弟脑子大概同别人不大一样,用寻常道理说不明白,便缓下口气,谆谆善诱地道:“这里不好么?留在这跟我们一起生活不好么?”
长安思索了一阵,反问道:“留在这?”
华沂叹了口气,继续语重心长:“兄弟,我拿你当我过命的亲兄弟,与索莱木他们一样,只要我不死,便不会背叛你们——有些事你久居深山,不大明白,人,总是要跟人住在一起的,做人纵然难,纵然麻烦事一桩又一桩,可你若总是避着人群,与那林中猛兽殊无二致,你怎么能明白做人是个什么滋味?”
长安依然是那样一副可有可无的表情,但他听了这话,想了片刻,却点了一下头,道:“嗯。”
华沂准备要跟他长篇大论一番,打定了主意就是要连忽悠再骗,也要把他给留下来,却叫他这一声“嗯”给弄懵了,他噎了好一会,才问道:“这‘嗯’是什么意思?”
长安道:“行。”
他轻飘飘地说了这个字,便不紧不慢地绕过华沂,继续拖着他的大刀往林子里走去,华沂忙叫住他:“不是说行了么?怎么又走?要干嘛去?”
长安扫了他一眼,觉得华沂忘性太大,刚说完的话,都叫他听到狗肚子里去了么?但他心里这样想,嘴里却还是不温不火地又重新说了一遍:“我去打猎。”
华沂哭笑不得,一把拎住他的后颈,说道:“在这里短不了你的吃喝,大半夜的,你要打哪门子的猎?”
长安似乎吃了一惊,奇道:“白吃?”
华沂:“……”
部落首领与长老们通常掌握着大部分的财富,他们有权力支配财务,管理部落,分配人员,其他的事却不用亲自动手,自然有奴隶和没有手艺地位下等的亚兽去做耕种养殖之类的重活。
而打猎与操练,也更多的是为了提高在部落里面的威信,哪来首领想吃什么东西,还要自己去打的道理?
不光首领和长老,就是这些人的老婆、后代、儿子们的工布朵、护卫、乃至于一些心腹,也都是不干活的——大部落发展到一定程度,这种局面乃是自然而然,只有那些流亡出来、躲躲藏藏地仓皇成立的小部落,才浮萍一样,连这种起码的气派也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