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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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第70章

红色炸弹,又是一个红色炸弹。

孟新辞已经接连收到好多红色炸弹了,他很烦做客,在上海的时候程航一“结婚”他都只是去喝了杯酒就走了。

他没办法长期呆在家里,要麽是在上海,要麽是在剧组。在过年前回来就是想要陪陪万均修的,天天出去吃饭像怎麽回事?

孟新辞揽着万均修在沙发上看电视,埋怨着不想去。万均修却没当回事,还和孟新辞商量着要给人家多大的红包。

孟新辞生气了,捧着万均修的脸蹭着,他还没刮胡子,这会胡渣蹭在万均修脸上痒痒的还有点疼。

万均修擡手拦着他,笑着说:“疼的呀,在上海的时候收拾得还挺人模人样的,怎麽这会到家了脸胡子都不刮了。”

孟新辞还在不依不饶地用下巴蹭着万均修的脸颊,仗着万均修动弹困难,带着一点点惩罚的意味。

他笑着撒赖,“你看你这个人,都不爱我了,我都不陪你吃饭了,你都不在意。我今天就出去喝个烂醉,晚上让你拖都拖不起来,把你拽到地上让你陪我在地上睡一晚。”

孟新辞力气大,这会又这麽故意蹭他,一个没注意万均修没坐稳卧倒在沙发上,顺势孟新辞也压了下来。

万均修实在被他烦得没招,微微凑近孟新辞,仰着头亲了一下孟新辞的脸颊,“爱你,最爱你,我不爱你我爱谁呀。我就是太爱你啦,所以才放心你出去吃饭呀,反正你会回家的呀。”

不知道什麽时候,原本挡着孟新辞的手,这会已经覆在孟新辞的侧脸上,轻轻地捧着孟新辞的脸,然後再一点点丶一次次地小口小口吻孟新辞。

他是真的觉得无所谓的,小孩已经长大了,小孩的朋友们当然也长大了,该结婚的,该生孩子的,有喜事当然要宴宾客的。

有喜帖发来当然是好事,这说明家里的小孩朋友多,受欢迎。

就连万均修作为穷狗的那些年,都收到过好几张请柬呢。

孟新辞被这几个浅浅的吻亲得晕头转向,本来也就不生气只是闹着玩而已,现在更是笑得嘴角都咧到耳後去了。

“你再亲两下,我可能真的就没办法出门了……”他也回应着万均修,声音已经变的低沉,还略带着一点喘息。

万均修伸出虎口捏了一把孟新辞的鼻子,骂他整天脑子里想什麽呢,护工小李还在厨房做吃的,一会环湖路那麽堵,是不是要去喝人家洗碗水。

孟新辞把万均修抱起来放到轮椅上坐正,又嘟着嘴咬了咬了一口万均修,说晚上回来再收拾他,这才转身走进房间准备换衣服。

孟新辞在衣柜里找半天,他衣服大多都深色的,一时还找不到什麽适合做客的衣服。

今天是陈敬的小孩满月酒,孟新辞刚接到请柬的时候都惊呆了,这小子高中的时候像没开窍,结果竟然是他们这群人里最快儿女双全的。

孟新辞皱着眉看了衣柜好久,怎麽都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难不成穿黑色去做客?怕是要被陈敬的妈妈擡着扫帚打出来。

万均修看孟新辞半天没出来,摁着操纵杆进去,看到他已经脱了上衣正在衣柜面前发愣。

他笑笑,伸手指了一下衣柜上面说:“你要不要穿那件卫衣呀?”

孟新辞闻言,顺着万均修的视线看上去,是一件红色的卫衣,上面印着抽象的涂鸦。

……

搞什麽呀!

孟新辞苦笑不得,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从长那麽大,他就没穿过颜色那麽艳的衣服。倒不是他讨厌红色,他在上海租的房子里还有一盏橘红色的落地灯,像个小太阳一样非常可爱。

就是他觉得和他风格不太搭配,就像网上说的一样,他这个人面部表情实在寡淡,也就适合黑白灰。

这红色穿在他身上,像偷了别人衣服穿着一样。

“我穿啊?你见过我穿红色啦?”孟新辞拎着那件卫衣哭笑不得,憋着笑问万均修。

万均修想了想,确实没见过,不过买都买了,不穿浪费了。

他故作正经地说:“嗯,不然呢?多好看啊,你出去大街上看看,这可是什麽联名款呢。”

孟新辞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不要我不要,这我穿上去太难看了,我不行。”

“可我买了两件啊,你不穿我一个人穿更傻好吗?你二十多岁都不穿,我都快四十的人了我更不穿了。”

孟新辞抓住了重点,眼睛突然亮起来:“你也买了?你怎麽没说呢?嗨,你早说呀,你早说我就穿了。”

开玩笑,这四舍五入都算情侣装了,不穿是傻子。

说着他把唯一套在身上,又选了条牛仔裤换上。

孟新辞照了照镜子,其实还不错,他皮肤白穿红色衬得很好看。加上牛仔裤,看起来十分有活力,比平时一套黑要精神好多。

孟新辞侧头问万均修:“你穿吗?我帮你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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