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透过望远镜,萨克留夫能清晰的看见城中心那头庞然巨怪。
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反击战时,那些战死的战友们的身影,萨克留夫下意识握紧了拳头,呼吸也开始变得粗重了起来。
放下望远镜,萨克留夫深呼吸了两下,这才将心境平复了下来。
这里是商业街一栋大楼的楼顶,站在这里,基本上可以将附近的一大片区域尽收眼底。
此刻,一人一熊正站在这楼顶上,一边观察着四周,一边等待着跳跳熊所说的援军。
先前,跳跳熊让萨克留夫把剩余的武装力量动员起来,萨克留夫自然不可能直接答应。
虽说跳跳熊帮了他们不少忙,以他的实力也没必要戏耍这群幸存者。
但这毕竟事关撤离计划,关系着沃尔库勒一万六千多幸存者每个人的安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因为跳跳熊的一句话草率决定。
于是,萨克留夫提出,将幸存者们武装起来没问题,但他们不能打头阵,必须看到援军之后再作定夺。
跳跳熊欣然同意,并让萨克留夫将战斗人员安排在了一个街区之外,方便随时开始进攻。
而他和萨克留夫两人则来到这里,观察全局。
转头看向一旁那头行为举止越来越像人类的怪异黑熊,萨克留夫询问道。
“你说的那位山君爷还没到吗?”
“应该快了,我想那位大人现在应该已经在路上了,他或许是飞过来的,你注意那边的天上,或许能看到他。”
回应他的,是一口流利的俄语。
跳跳熊斜靠在大楼边缘,用手指了指沃尔库勒东南方的天空。
“好吧。”
萨克留夫叹了口气,也学着对方的样子靠在了楼顶边缘,呆呆地望着天。
“你的学习度还真是让人震惊,竟然这么快就把俄语完全学会了,这才多久啊。”
“这没什么。”
跳跳熊摆了摆手。
“这也算是我的特殊能力吧,只要吃的人越多,也就会越像人。
语言,自然也是我伪装的一部分,我汉语基本上就是这么学会的。
况且,自从来到这座城市,我就一直在努力学习俄语不是吗?
倒是你,居然真的允许我来‘处理’那些战死士兵的躯体…没关系吗?”
他斜眼看了萨克留夫一眼,对其的心理状态表示了担忧。
沉默了一下,萨克留夫再次叹了口气。
“如果可以,我当然也想把他们火化之后,风风光光的带回家。
可是现在…我们哪有给他们火化的力…
与其放在那里腐烂臭,或是丢出去被那群大嘴怪咬成烂泥再吐出来…还不如交给你,让他们挥一下余热。
况且…现在这世道,我上哪去找他们的家人啊…”
“别多想,你这也是无奈之举,他们不会怪你的。”
虽然觉得自己这个吃了尸体的家伙没什么资格这么说,但跳跳熊还是拍着萨克留夫的肩膀安慰了一句。
“你现在可还不能倒下,那一万多人还需要你,你手下的士兵也在等着你带他们一雪前耻!”
听到跳跳熊的安慰,萨克留夫苦涩地笑了笑。
“我明白…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真的不想再来前线了…至少,不要再当什么指挥官了…”
“会有那么一天的,我的朋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