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的。”虞风痕满脸的感激,“我明天还可以来探望吗?”
“当然可以。”胭脂茸道,“只要您有空,可以随时来找我呀,洛咫千平时只要不在上班,也会在这里。”
“好的。”虞风痕下意识要冲着胭脂茸鞠躬,不过克制住了。
病房门关上,胭脂茸略带疑惑地看向洛咫千,“他怎麽了?他是不是有事要找你帮忙?”
胭脂茸知道自己没有那麽大的魅力让别人天天往医院跑,但是洛咫千有。
就算是好心帮忙,一般也都是帮到把受害者交到家属手里,哪有帮到受害者出院的。
洛咫千从果篮里拿了个橘子剥起来:“他可能习惯了吧。”
胭脂茸问道:“什麽意思?”
洛咫千道:“他是上周才升到判官的,之前是判官助理,正好前段时间有几位判官卸任了,他的领导就推荐了他,他面试考试什麽的准备的都很充分,很符合条件。”
他将剥好的橘子一瓣一瓣喂到胭脂茸嘴里,继续说道:“他之前那个领导,是个喜欢被巴结的,做事还可以,就是总喜欢听些虚情假意的话,大家都一样优秀,那就看谁会说话,谁会来事儿,他就举荐谁。”
“不过虞风痕确实厉害,能放下身段去做这些巴结人的事情。”洛咫千用手指帮胭脂茸擦了一下生理性的泪水,“很疼?”
胭脂茸点头,“疼死了。”
“要摸摸吗?”洛咫千轻轻捏着他的手指关节。
“不要。”胭脂茸嘴硬道。
“好吧。”洛咫千嘴上应着,手却没有松开,依然轻轻安抚着。从手指关节摸到胳膊,又到肩膀。
熟能生巧,朝夕相处这麽久,他已经非常清楚怎麽拍能让胭脂茸舒服了。
因为过于舒服,就像是打入了镇静剂,胭脂茸全身都放松下来了。
胭脂茸道:“他已经不能再升了,判官已经是除你以外最高的职位了,为什麽还要巴结呢?”
洛咫千道:“可能是怕哪天说错话被降职吧。”
洛咫千将话题引回到胭脂茸身上,“你觉得我好吗?”
“蛮好哒!”胭脂茸俏皮道,不知道洛咫千为什麽突然问这个问题。
是又情感焦虑了吗?怕胭脂茸不喜欢他?
洛咫千道:“林玉朗说我脾气坏。”
“嗯?”这话听着像是在求安慰。
“我倒觉得你脾气挺好的。”胭脂茸好像从来没见过洛咫千脾气不好的那一面,一直都觉得他是个情绪稳定的人。
坏脾气的人应该也当不好首领吧。
胭脂茸觉得别人说洛咫千脾气不好,应该是说他在面对坏人的时候,那谁能脾气好。
“真的吗?”洛咫千又问道。
“嗯。”胭脂茸点头,“我觉得你顶多就是情商低,不会说话,但是不至于坏脾气。”
胭脂茸到现在都还记得洛咫千说他是“一辆小面包”!气死了!虽然後面根据本人解释,他是在夸胭脂茸趴在那里的时候闻上去香香的,像鲜花饼,但还是气死了!
哼!
style="display:block;text-aliger;"
data-ad-layout="in-article"
data-ad-format="fluid"
data-ad-t="ca-pub-7967022626559531"
data-ad-slot="8824223251">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