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3|chap.15
布鲁斯有点尴尬。
他以为只有克拉克一个人在家,但其实还有他的母亲。
有长辈在,尤其是面对如此淳朴又慈祥的家长,让布鲁斯非常不自在。所以即使克拉克的母亲是个Beta,闻不到他的信息素,他还是把那股属于哥谭王子的香甜馥郁气味收敛得一干二净。
看着布鲁斯拘谨的样子,克拉克忍不住笑出了声。
布鲁斯没好气地对他翻了个白眼。
克拉克给了他一个不解的眼神。
看着这个Alpha一脸无辜的样子,布鲁斯不禁怀疑他就是故意的。
肯特家养了一条边牧叫达斯提,在布鲁斯停好车之前,它就已经跑过来迎接克拉克了,在他脚边绕来绕去,不停地用脸去蹭他的腿。
克拉克向达斯提介绍了布鲁斯,边牧的智商跟其他犬类有明显差异,它好像跟克拉克沟通毫无障碍似的,在主人说完後,立刻就去嗅了布鲁斯的气味,然後对着他叫了两声,友好地摇起了尾巴。
布鲁斯忍不住摸了摸它的头。
玛莎对克拉克把布鲁斯带回家的事也很意外。
“噢,克拉克,这是谁?你从来没跟我说你交到了新的朋友。”
“这是布鲁斯,妈妈。”克拉克只说了这一句,他说话的同时看了布鲁斯一眼。
布鲁斯收到了他的暗示——克拉克不想把公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他的母亲,而他暂时也没想好布鲁斯来借宿的其他理由。
于是布鲁斯想了想,说:“您好,肯特夫人,我是克拉克的同学……额,这麽说不太准确,我在哥谭大学念书,和克拉克是在联谊会上认识的,然後成为了朋友。”
玛莎给了布鲁斯一个热情的拥抱:“欢迎你,布鲁斯。”
“希望没有打扰到您,肯特夫人。”布鲁斯客气地说。
“当然没有!”玛莎笑着说,“叫我玛莎就好。”
听到这个名字的布鲁斯愣住了。
不过玛莎没有注意到这段小插曲,她转头看向了克拉克,责怪地说:“虽然我很高兴你能在大学参加联谊会,并且交到了新朋友。但今天你应该提前说一声的,克拉克,我们什麽都没准备,这样很失礼。”
克拉克百口莫辩,说:“对不起,妈妈,我……”
“不是这样的,肯特夫人……玛莎。”布鲁斯不自然地改了口,他打断了克拉克的话,说,“我是临时决定过来旅行的,没有跟克拉克说,这麽突然地拜访,应该是我失礼了才对。”
“噢,孩子,别这麽说,快进屋吧。”
克拉克对布鲁斯随机应变的能力目瞪口呆。
这个与衆不同的Omega从他们见的第一面开始,就不断地在给他惊喜,让他完全无法移开目光,好像自己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他所吸引。
他忍不住打开了透视观察了一下布鲁斯,结果他惊讶地发现这个本应该是养尊处优的Omega,身上居然有一些很严重的伤疤,以及骨折过的痕迹。
那不是意外所造成的,克拉克十分肯定这一点,类似的伤痕他只在退役的军人身上见过,那分明是刀伤和枪伤。
所以,在你的身上又有什麽样的故事呢?他不禁想,会是另一个惊喜吗?
布鲁斯来得突然,又临近下午饭点,玛莎已经来不及准备其他的食物了,便问布鲁斯吃不吃意面。
“当然,我很喜欢。”布鲁斯欣然道,“谢谢。”
肉酱是之前就已经做好的,克拉克把它从冰箱里拿出来解冻。在他煮面的同时,玛莎还烤了一些面包。
布鲁斯几乎没进过厨房,这些事都由阿尔弗雷德包揽。但克拉克和玛莎都在忙,他不太好意思什麽也不做,便问:“有什麽需要帮忙的吗?”
在克拉克回答之前,玛莎就接了话,把布鲁斯从厨房推了出去:“不用的,谢谢你,孩子。你是客人,而且还开了那麽久的车,想必已经很劳累了,好好休息吧。”
“没关系的,玛莎,我……”
“快去吧,厨房有我和克拉克就行。”玛莎微笑着说。
“好吧。”布鲁斯只能妥协了。
克拉克是单亲家庭。
布鲁斯很容易就推断出了这个结论。
食物准备的是三人份,在简短的交谈中。不论是克拉克和玛莎,都没有提到过有关家里男主人的任何事,而放在壁炉上的那张合影却是三人的。
他和玛莎应该不是离婚,而是他已经离世了。
看着克拉克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布鲁斯忽然间心情有些复杂。
像是感应到布鲁斯的目光一样,克拉克忽然回过了头,对着他笑了笑。
布鲁斯一愣。
克拉克从碗柜里拿出了三个盘子,举起了其中一个五颜六色的,问:“你想用哪一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