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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一次商场,纪奚手里大包小包,逛街一时爽,两只手提东西又酸又疼,程颂安拿的东西居多,都是纪奚给她买的。
衣服鞋子,还有一些精致的小零食。
程颂安哪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她平时做过最奢侈的一件事,就是一个人在街边的小摊上吃掉一整份二十块钱的麻辣烫。
这种不属于她人生的经历,却不合时宜地发生在了她身上。
程颂安满心抗拒,面对着纪奚不容置喙的表情时,却开始打退堂鼓起来。
骨子里的卑微是她永远无法忽视的事实,程颂安眼神黯然,她想有一天能够有底气站在纪奚身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事无成,只配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
程颂安见纪奚大包小包拎着走,在她的影响力,纪奚好像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过:“阿姨,我来拿吧。”
她力气很大,能单手拎起一百多斤重的东西走,都不带喘气的。
“给你。”
纪奚往她手臂上挂了一个纸袋,那是程颂安新买的裙子。程颂安一开始想说让纪奚不要买那么多衣服,毕竟她在学校里规定只能穿校服,可是纪奚却说:
“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住校?你回家也只穿校服?难道你这辈子不穿新衣服了?”
这三个问题成功把程颂安想说的话怼了回去,她老老实实地跟在纪奚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纪奚跟着导购们选来选去,只要有纪奚顺眼的衣服,她都会让程颂安穿上试一试。
好在程颂安身材高挑纤细,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惹得导购不停地找衣服给她试穿,边给程颂安整理衣服,边夸纪奚家庭基因好,听得纪奚是心花怒放,连续办了好几个成衣店的会员卡。
纪奚挑选衣服的眼光很不错,她给程颂安挑的衣服,穿在程颂安身上就很衬托肤色。
程颂安的皮肤很白,是那种任凭风吹日晒都晒不黑的肤色,十六七岁的少女最容易长青春痘,脸上一个一个的小疙瘩,但是程颂安却连一颗都不长,肌肤像是剥了颗的熟鸡蛋,又嫩又白,看得纪奚都忍不住想伸手戳一戳。
她没闻过,但估计是奶香味的。
很可口。
纪奚眉心一跳,“可口”是个什么意思?“可口”明明是形容食物的,能用在程颂安这个人身上么?
她真是魔怔了。
“阿姨,我有点饿了。”
程颂安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和纪奚之间的关系持续缓和,甚至对方当着她的面说句话,她也能以开玩笑的方式回答几句。
和纪奚交流得多了,程颂安对这个人的了解逐渐加深,纪奚脾气很好,不是那种容易动怒的人,她上次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纪奚最喜欢的花瓶,可纪奚第一时间关心的却是花瓶碎片有没有割到自己的手。
如果换做之前,程颂安早就被家里人用棍子追着打,甚至还会把她关进房间几天不准吃饭。
程颂安能熬过来就熬,熬不动就看命。
还好,她命硬,没死成。
“你在想什么?”
纪奚见程颂安差点撞在柱子上,提醒说:“走路别想事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颂安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她刚才还在说纪奚脾气好,却很清楚对方是个实打实的毒舌,一张嘴能损死人的那种,要是吵架根本吵不赢。
“没想什么,只是,想好好谢谢你。”
“哼,以后专门给我做饭,这些就抵你辛苦费了。”
程颂安笑了笑,她看着手里这些大包小包,随随便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抵得上一个普通人不吃不喝一年工资。
“饿了是吧,等会儿找个餐厅,你想吃什么?”
程颂安什么都吃,她不挑食,她给纪奚做了半个多月的饭,早就摸清了纪奚的饮食习惯,程颂安从来没见过像纪奚这么挑食的人,葱姜蒜不吃,动物的皮、内脏不吃,清淡的不吃,而且特能吃辣,早饭喝白粥都要配上辣椒酱,要不然不肯吃。
她只好一切都顺着纪奚的脾气,像伺候一只挑剔矜贵的猫咪一样顺着她的毛。
而且还要时不时地提防着对方突然咬她一口。
其实,和纪奚在一起,哪怕程颂安被咬得鲜血淋漓都是开心的。
两个人回到车库,把所有的东西装进后备箱里,纪奚开车带着程颂安重新找了一家店吃饭。
纪奚带她进了一家中餐厅,程颂安吃不习惯高档的西餐,她总觉得五分熟的牛排吃了会肚子疼,根本就无福消受。
她的饮食习惯纪奚很清楚,所以纪奚从那以后就几乎不怎么带程颂安去吃西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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