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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羊羹吗?原来后人名为羊肉泡馍,倒也贴切。”嬴政微笑着点点头,“羊羹味美,自西周起便为礼馔,四海往来的商贾来到咸阳,也必要一尝羊羹,才愿意离开咸阳!”
秦朝,李斯小心翼翼地附和说道,“陛下说得是,臣想起昔日中山国君曾因一杯羊羹激怒了司马子期,令他怒而走楚,说服楚王伐中山,中山因羊羹而招致亡国之命,也是可叹啊!”
嬴政听完,深深地望了李斯一眼:“李斯,朕虽不取你性命,却不会宽恕与你,日后你将永远是个罪臣,永远不得出咸阳,但你可要做个有用的罪臣,而不是做那为了羊羹便另投别主的司马子期。”
方才那话,李斯的确是借羊羹而刺探嬴政对他的底线,而嬴政也明明白白告诉了他,李斯心头那块悬着的大石终于落下了,这样也好……他伏地以拜:“罪臣李斯,谨遵陛下王令。”
可惜不能再回上蔡了……那还是修书一封,命儿子将大黄以及大黄的狗儿狗女都接到咸阳来团聚吧。
林爷爷闻了闻羊肉汤鲜香扑鼻的味道,不由笑道:
【真香啊,果然西北的羊肉比咱们南方的要好得多,不膻!光闻闻就让人胃口大开了!来到这样历史浓厚的地方,就总会联想到它的来源——爷爷忽然就想到两千多年之前啊,这羊肉泡馍都是春秋时期古代祭祀与宫廷御筵上出现的,当时的普通老百姓可吃不上这样的好东西。但如今,时移世易,已成了咱们人人都能享用的美食了,还是现在的生活好啊!】
唐朝,李世民也与臣下笑道:“细供没忽羊羹!真是亲切啊,千年之后,后人与你我享用的是同一道美味!林老夫子说得是,如此美味应与众卿同乐,朕这就命庖厨烹饪羊羹,赐予诸臣共饮美食!”
大唐虽也将羊羹与饼混食,却与后世那入汤不散的“饦饦馍”不大一样,但也算是后人这“羊肉泡馍”的祖宗了,于是顺带也叫宫人去烙仙迹一般的香酥干饼,兴致勃勃道:“咱们也试试这后人以羊羹泡饼的吃法!”
【对了,爷爷还记得,苏轼也写诗称赞过羊肉泡馍:“陇馔有熊腊,秦烹唯羊羹”,这是当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下入大狱,一关就是四个月,后来幸免一死,却还是流放至黄州,这首诗就是他流放途中写的。
有时候真佩服苏轼啊,刚刚死里逃生,如今前程未卜,结果流放途中还因吃到了一次香喷喷的羊肉泡馍,好吃到写诗记录下来,实在是个见不得的乐天吃货。
不过宋朝还有一种红豆做的点心也叫作羊羹,这下就不知道东坡先生吃的是哪种了,但他特意说了“秦地有羊羹”,想必更大的可能还是咱西安的羊肉泡馍!】
北宋,早已经不在黄州任上,又经历了数次起起伏伏、接连被贬,现在正在惠州卧床养痔疮的苏轼:“……”
他明明有那么多不写美食的诗句(当然写美食的也很多),怎么偏偏说这首呢!而且这首诗是弟弟苏辙寄诗给他,他读后泪洒诗笺,立刻挥笔回诗,里头字字句句都饱含着他对子由的思念啊!重点根本不是羊羹!
说得好像他成日里只知晓吃似的。
苏轼哼哼了两声,就听门外有邻人问道:“东坡先生,南山的荔枝又红了,实在美味无比,听闻先生喜食荔枝,特为先生送来!”
苏轼趴在床上屁股生疼:“多谢,可是我……”
话音未落,便忽而吹来了一阵风,将门外荔枝的甜香都送了进来,苏轼咽了口唾沫,婉拒的话在舌尖不受控制地拐了个弯:“多谢多谢,怎好意思劳你亲自送来……”
言罢,咬着牙忍痛起身开门接了那一篮新鲜采摘下来、大如鸡卵的荔枝。
邻人走后,他忍着臀部的隐隐作痛,又忍不住剥了几颗荔枝放在嘴中,顿时幸福地眯起了眼,不由自我安慰道:“无妨无妨,荔枝虽上火,回头多食些下火的胡麻茯苓面便是了!”
林菱进来刚好听见爷爷说这段,她笑道:
【啊菜都来了,美食就是治愈人心啊,要不网友们怎么都说:“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两顿。”】
北宋,苏轼一边疯狂炫荔枝,一边也深觉林菱这歪理有理:的确如此,没有三百颗荔枝解决不了的事情,若是有,那便再吃三百颗啊!
赵匡胤时期,他没想到仙迹难得带着好口吻说起宋朝竟是因这样一个总是被贬的官员。他哭笑不得道:“此人心性倒也值得一赞。”
除了羊肉泡馍,林菱还在这家店点了葫芦鸡、涮牛肚、臊子面。每样都只点了一份,拿了三个小碗和两个爷爷分吃。
“林娘子此时倒节俭了起来。”
汉武帝时期,刘彻也被馋得不行,已经迫不及待地下令命宫中庖厨熬煮羊羹了。
先前林菱在秦始皇陵游玩,不论是租车、购买纪念品都出手很大方,问明价钱买了不少,听她意思还是拿回去送人的。
但如今在吃食上又俭朴了起来。可是在秦始皇陵花费太多,不得不节省?
刘彻倒有点想不通。
林菱早就饿了,压根不管是不是在直播,给两个爷爷拿了筷子,要了个小碗,就准备大快朵颐起来。
反倒是林爷爷有着当历史老师的职业病,每吃一道菜,都能讲出这道菜的历史,比如葫芦鸡,林爷爷便讲:
【葫芦鸡啊,这道菜是唐玄宗时期礼部尚书韦陟的家宴名菜,要知道“韦”这个姓氏本身在唐代就不一般,属于“五郡七望”之一的顶级门阀世家,而韦陟也是锦衣玉食、很是奢侈,他当时命家中的庖厨要烹制出一种又酥又嫩的鸡肉,但庖厨不管用清蒸还是油炸,都没能让韦陟满意,因此大怒的韦陟,竟因此命家仆将那位庖厨鞭打五十而死。
之后,他又命另一位庖厨烹制,那庖厨先煮后蒸再炸,鸡肉也变得酥嫩,但却因烹饪工序太多,鸡肉骨肉分离,整只鸡都碎了,韦陟竟因此怀疑这位庖厨偷吃,不听庖厨的辩说,又命家仆将庖厨活活打死了。
最后第三位庖厨为了活命,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要用细细的棉绳将鸡捆扎起来,这样按照第二位庖厨的法子去烹制,鸡肉便不会碎裂,也足够香醇酥嫩,如此杀了两个人才得到的美味,终于叫韦陟满意了。
因用细绳捆扎后鸡身如葫芦,这道葫芦鸡因此得名,后来这道菜也因韦家家宴风靡长安,被誉为:“长安第一味”。】
林菱听完,本来快乐吃鸡的手都停顿了。
她望着眼前这金黄酥香的鸡肉,好久都没说出话来,慢慢抬起眼看向爷爷,他却心无芥蒂,吃得很香。
林爷爷似乎读懂了林菱的眼神,笑道:“那是千年前的故事了,也不知真假,别当真。咱们现在吃的是新时代的人养出来的新时代的鸡,也是新时代的厨师煮的新时代葫芦鸡,这鸡确实好吃,快吃吧,别辜负了这只鸡。”
林菱却撇了撇嘴:“爷爷,那个韦陟随意杀人后来有没有受到惩处啊?”
林爷爷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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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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