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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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第1页)

“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有多重要?”“比扬名立万更重要。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我身边的人都在挨饿受苦,我现在只想让这场战争停下,让他们生活得好一些。”“那很好,我们是志同道合的人。我们也有此意。”“……”“感兴趣?但我也要提醒你,有些道路,踏上了,就不能回头了。”“你真的需要我吗?那你需要更了解我。”“什么?”“我永远不会回头。”【1935年,巴黎,夏】“真是没想到,你也会……你也会出国留学。”露天咖啡馆外,尽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异国男女。树荫下的一张小桌旁,坐了两张东方面孔,也是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靠里的那位姑娘穿了一条墨绿色的法式连衣裙,无袖,神色很悠闲。她靠着椅背将最后一口咖啡喝完,语气礼貌:“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表哥。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了。”“等……等一下,曼颐,”那位抹了发蜡又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急忙起身叫她,“哦,或者我现在该叫你……rosse。”于曼颐,哦,或者说,rosse,有些无奈地将刚戴上的墨镜摘下来,转回身子,依然维持着客套。“我今天的确没有预留叙旧的时间,表哥,”她说,“英国的博士这样悠闲么?我在巴黎这边的课业,是很紧张的。”“我只是想,我们异国他乡偶然相遇,又有那样的渊源,或许……”表哥打量着于曼颐现在的样貌,身材,谈吐,忽然控制不住地猜测道,“曼颐,你是不是嫁了有钱人,他送你出国读书?那人是做什么生意的?”“什么?”于曼颐维持着礼貌的神色终于在这一刻微微僵住,又逐渐冷淡下来。她转回身子,平静地看着对方,回答道:“抱歉,我没有嫁人。或者说……我以后也不会嫁人了。”“什么?”表哥脸上露出十分不解的神色,“哪有女人不嫁人呢?还是说,那人送你出国读书,只是不和你……”他产生了一些低劣的推测,于曼颐被他的视线打量得有些不悦,但这不悦消失得很快。人很难和自己看不起的人一般计较。“很难理解么?”她浑不在意地反问,“不理解就算了……这事也是旁人告诉我,他和我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想怎么活怎么活。”计划被耽误了太久,于曼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与这样的人周旋,她好像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了。她摸了下腿侧做最后确认,没有再看表哥一眼,而是大踏步地穿过巴黎的街道,又在表哥追过来之前拐进一条偏僻的小路。她灵活地穿梭在这些阴暗潮湿的小道,像是早已对附近的地形万分熟稔。终于,于曼颐看到了巷子深处,出现了一道臃肿的背影。相比于于曼颐,那个人才是更不愿意被看清样貌的。这样热的夏天,他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捂得满头大汗。而于曼颐只是戴着一架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护照,快,给我新护照。”那中年男人焦急地说。一张新护照从于曼颐手中翻出来,又递了过去。男人翻开第一页,只看了一眼,就破口大骂道:“我要做一张男人的美国护照,你给我做一张女人的澳洲护照做什么?!你——你——”他的语气在看清那张护照照片上的人脸时忽然僵住。男人慢慢抬头,发现那个在电话里自称有门路给他办假护照的、所谓的巴黎美术学院的女留学生,已经把墨镜摘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他对这张脸很熟悉。他在于家见过她,又在上海见过她。这是他第三次见她——是他贺处长,老贺,第三次见于曼颐。他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于曼颐从裙子下面摸出来一把漆黑的手枪,娴熟地上膛,又对准他的眉心。“你……你……”贺处长急促地后退,然而身后已经是巷子的死角。“你要做什么!”他惊惧地喊道。于曼颐抬着枪,一步步地逼近他。他试图转身跑走,可面前只有一面喷着墙绘的红砖墙面。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轻盈而愉快的声音:“我吗?锄——奸——”话音未落,巷子里便传来一声沉闷的“砰”的一声。一张扭曲的人脸顺着墙面滑落下去,眉心喷出的鲜红血浆,和那些抽象派的喷绘一起,组成了一副精彩绝伦的画面。而在他身后,于曼颐单膝蹲下,又在他身体各处补了几枪,直到弹匣被打空。“不要回头呀。”她语气温柔,有如善意提醒。黑色而冰冷的枪又被藏进腿侧的枪套里,于曼颐抻平自己法式连衣裙的裙角,哼着歌,离开了这条巷口。时间有些紧迫,完成任务之后,她还有几件要紧事要做,例如去品尝一下街角的那家贝果——毕竟在抵达尽头前,于小姐给自己计划了许多必须体验的,美好生活。【全文完】作者有话说:值此完结之际,我只想感慨:怎么大结局会写了一万字……算了,谁还记得这个故事开文时文案里那个“中短篇”和我回评论时不知深浅的“12w完结”呢。这个故事和之前几个好像都不一样,之前几个大结局都有好多话想说,这个写的过程中一直说“等完结我要写个长长的后记”!但等真的完结了,又只有一种“言尽于此”的心情。或者说,《于小姐》这一本给我更多的启发是在写作方法上的,这个是作者视角的东西,就比较涉及到技术层面了。我打游戏的时候也对源代码没什么兴趣,我猜想读者们亦如是,因此这些技巧层面的东西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但是我回评论的时候,发现大家对“创作”这件事的状态还蛮感兴趣的,因为这个事有点玄学感。玄学总是让人产生兴趣的!可以分享下,《于小姐》这本确实是我来晋江以后,的几个剧情点已经打好了,所谓的“上身”,只是我因为可以共情角色,所以很了解当他面对这些外部事件发生时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反应。所以这个故事真的对我消耗特别大,写到最后,每一章都边写边哭,为了他们的命运掉眼泪。比如写曼颐被抓回于家那一章,那天我还特别忙,但是我知道如果不写情绪就断了,所以下午强行抽出来3个多小时去写,一边掉眼泪一边拼命打字,写完以后准备去吃饭,一站起来,扑通一下跪到地上了,让我不禁怀疑到底是于曼颐被打断了膝盖,还是我被打断了膝盖……我写前几本书学到一件事就是不抱怨,我写的过程里也有很多奇怪的杂七杂八的情绪,也很想和大家说啊我哭得好难受。但是我又觉得,每天这一章拿出来就是要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情绪的。这种“好情绪”未必是快乐,是一个“好精彩”的情绪,无论剧情是甜是虐,读者今天打开更新觉得“精彩!”,我觉得就写到位了。毕竟现在时间都这么紧,娱乐方式这么多,还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么古老的娱乐方式上,甚至这么勇敢地打开一个be文,要是再让大家觉得“这看得没获得”,我就有点自责。所以我《落日》的时候还会在作话里嘚嘚嘚好多有的没的,现在作话也尽量不说什么了,沉浸,阅读时的沉浸体验最重要。我最开心的地方,肯定还是看到评论里有读者说,觉得女主带给了她力量,觉得共情了女主的生命体验。这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因为啥呢!这个话题我可以扯一扯。我小时候看了好多年代文,不是我们焕颜频道的年代文,是真的可能五十年代生的作者写的一些长篇小说。我在青春期里疯狂痴迷这些年代感的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是一个四字小说,希望大家不要解码,反正就是这么一本,用现在的话可以总结为“男主视角升级流年代爽文”的小说。我看得废寝忘食,男主潇洒的人生观几乎奠定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基调,当然,这大哥也经历了很多感情体验。在跟着男主体验完他潇洒的一辈子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那我可以成为这个故事里的哪个角色呢?经过一番研究,我发现:我可以去做这个男的潇洒多情的一辈子里最后那个,被他选中并无限包容他的女人。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青春期小孩是没有性别意识,但有性别认知的,比如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然后小朋友的世界,又是那么的小,当时也没有很多内容可以看,所以我对人生大部分认知都是来自于故事里。结果每一个故事里,男人的生命都是多姿多彩,女人的生命都是男姿男彩。当时我是没感觉的,我是在自己自我意识浮现出来以后,开始觉知这个问题的。其实在这个网络环境下,探讨性别议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事,但我还是选择在这个后记里面和你们聊一下。我觉得我也很难给自己定调说我是一个啥类型文的作者,我只能这样说:我是一个看着旧作品长大的人,我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诸多此类作品的浸泡影响。当下的各种思潮,让我产生了对以往观念的质疑,所以我选择把故事的核心放在女主身上,去探讨“于曼颐”本人的生命和成长——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和我小时候一样,看完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然后代入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能去做那个男人最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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